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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纺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3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的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的修订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
  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置;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项;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置;
  理人员;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直属部门的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一)制订董事、监事报酬及奖励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修订前                               修订后
     方案,决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董事   管理人员;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
     会直属部门负责人的报酬及奖惩事项;     聘公司董事会直属部门的负责人;
         (十二)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制订董事、监事报酬及奖励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方案,决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董事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会直属部门负责人的报酬及奖惩事项;
         (十五)管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他职权。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三)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第五十三条(三)除公司章程另有约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 定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 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表决,实
                                          行一人一票。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