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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纺股份: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之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
                         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在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商银行”)存贷款
   情况 2019 年全年预计,具体如下:
  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9 年预计金额
  存款        滨州农商行       存款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
  贷款        滨州农商行       授信额度 6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
         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 年实际发
  交易类别   2018 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说明
                                        生金额(万元)
             存款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1147.06 与其发生业务较少
  存款
             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
  贷款       授信额度 6000 万元人民币         1800.00   现有融资能够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二)2019 年交易情况预计
  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8 年预计金额
  存款           滨州农商行         存款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
  贷款           滨州农商行         授信额度 6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
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
   公司持有农商银行 7%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水超先生兼任农商银行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银行为本公司关
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北镇办事处黄河三路 649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农商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86.67 亿元,所有者权益
20.52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469 亿元,利润总额 5829 万元,净利润 3228 万元(未经审
计)。
    公司持有农商银行 7%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水超先生兼任农商银行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
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公司为在农商银行存贷款全年预计,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
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
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刘水超先生回避表
决的情况下,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致认为: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虽系关联
交易,但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