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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夏建材:关于为子公司2018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2-23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7-04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 2018 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赛马”)、宁夏
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材甘肃”)、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
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科进”)、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华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所属公司 2018
年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8,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全资子
公司宁夏赛马不超过 2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青
水股份不超过 5,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不
超过 2,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赛马科进不超过 6,000 万
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公司天水华建不超过 2,500 万元银行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各公司银行借款期限均为 1 年。
    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为所属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
48,000 万元,其中,宁夏赛马 26,000 万元,青水股份 5,000 万元,中材甘肃 2,500
万元,天水中材 6,000 万元,赛马科进 6,000 万元,天水华建 2,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天水华
建四家公司将分别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
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2018 年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所属公司
2018 年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8,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不超过 2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不超过 5,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不超过 2,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赛马科进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控股公司天水中材控股的天水华建不超过 2,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上述各公司银行借款期限均为 1 年。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赛马”)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法定代表人蒋明刚,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注册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主营业
务:水泥制造和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粉煤灰、矿渣、混凝土骨料的制造
和销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64,064 万元,负债总额 78,43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77,609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21,000 万元,净资产
85,632 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74,521 万元,实现净利润 845 万元。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59,771 万元,负债总额 69,937 万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69,135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26,000 万元,净资产 89,834
万元,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1,812 万元,实现净利润 4,203 万元。
    2.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成立于 2001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王常军,注册地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注册资本 33,425 万元,
主营业务:水泥、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
混凝土骨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有土
地租赁;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公司持有该公司 87.32%的股权,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7.07%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34%股权,宁夏青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0.15%股权,宁夏青铜峡水泥集
团峡星机械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0.12%股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38,126 万元,负债总额 22,60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0,278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5,000 万元,净资产
115,524 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70,666 万元,实现净利润 9,290
万元。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46,644 万元,负债总额 25,97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4,090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5,000 万元,净资产
120,665 万元,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8,96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000
万元。
     3.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成立于 2008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马占海,注册地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水泥、石灰石、包装纸袋、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制造与销售;技术
咨询、设备租赁。公司持有该公司 98.42%的股权,兰州市皋兰水泥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该公司 1.58%的股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9,153 万元,负债总额 23,32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2,577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5,000 万元,净资产 35,833
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37,391 万元,实现净利润 7,096 万元。截
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5,984 万元,负债总额 13,153 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总额 12,436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2,500 万元,净资产 42,831 万元,
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0,921 万元,实现净利润 6,959 万元。
     4.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成立于 2009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金敏,注册地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注册资本 22,800 万元,主
营业务:水泥、水泥熟料和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公司持有该公司 80%的股权,
天水永固水泥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20%股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81,522 万元,负债总额 36,01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1,939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6,000 万元,净资产 45,507
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57,221 万元,实现净利润 8,589 万元。截
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84,464 万元,负债总额 34,843 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总额 30,834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8,500 万元,净资产 49,621 万元,
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6,472 万元,实现净利润 6,964 万元。
     5. 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科进”)成立于 2009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徐立斌;注册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注册资本 25500 万元,主
营业务: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外加剂、水泥制品、助磨剂的生产与销售,房
屋租赁、设备租赁、让售材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与经营相关的咨询、服务。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71,714 万元,负债总额 27,29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7,292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6,000 万元,净资产 44,422
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37,677 万元,实现净利润 804 万元。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70,959 万元,负债总额 27,301 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总额 27,287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6,000 万元,净资产 43,658 万元,
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5,207 万元,实现净利润-683 万元。
     6.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华建”)成立于 2005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金敏,注册资本 2108 万元,注册地为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经营范围为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天水中材持有该公司 60%
的股权,缑海荣持有该公司 40%股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7,506 万元,负债总额 11,27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1,274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3,000 万元,净资产 6,231
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397 万元,实现净利润 2,472 万元。截
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8,134 万元,负债总额 10,929 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总额 10,929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2,500 万元,净资产 7,205 万元,
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395 万元,实现净利润 974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为以下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担保金额上限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担保类别

                             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
  宁夏赛马       26,000                                   连带责任担保      借贷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
  青水股份        5,000                                   连带责任担保      借贷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
  中材甘肃        2,500                                   连带责任担保      借贷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
  天水中材        6,000                                   连带责任担保      借贷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
  赛马科进        6,000                                   连带责任担保      借贷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
  天水华建        2,500                                   连带责任担保      借贷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总计         48,000                ——                   ——          ——
    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天水华建四家公司分别以其与担保额度等
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对青水股
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天水华建上述银行借款担保收取担保费,每笔银行借
款担保额度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 2 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
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 2 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 1.5%一
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
收取担保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
本次担保的对象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这些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
理,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偿债能力;公司直接持有青水股份 87.32%
股权、中材甘肃 98.42%股权、天水中材 80%股权,处绝对控股地位。天水中材直
接持有天水华建 60%股权,公司为天水华建实际控制人。因此青水股份、中材甘
肃、天水中材、天水华建四家公司本次银行借款全额由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小股
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上述四家公司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
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8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9%,均为向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且
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公司
全资及控股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