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三次会议议案的审核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于2018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宁夏嘉华固井材 料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现对上述议案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收购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50%股权是基于公司与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双方在陕甘宁蒙地区油井水泥市场的合作需求,公司与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可充分利用双方品牌、技术、装备、区位优势,巩固现有市场,积极拓展新的销售 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特种水泥市场竞争能力;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是以经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价格公允;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