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8 年度,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核、监督作用,切
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
外部审计机构聘任等方面工作进行审核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对促
进公司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罗立邦(主任委员、会计专
业资格)、李永进、陈曦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任职届满。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张文君
(会计专业资格)、公司副董事长李永进、独立董事陈曦担任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
案》,选举张文君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年度报告、
内控评价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资产减值、公司收购、关联交易等事
宜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情况 表
罗 张 李 陈 决
会议名称 相关决议
立 文 永 结
邦 君 进 曦 果
全
宁夏建材第六届董
出 出 出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 票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
席 席 席 减值准备的议案》 通
十次会议
过
宁夏建材第六届董 出 出 出 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 全
-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席 席 席 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宁夏建材 票
1
十一次会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 通
议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过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全
宁夏建材第七届董
出 出 出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票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
席 席 席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通
一次会议
过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全
宁夏建材第七届董
出 出 出 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 票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
席 席 席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嘉华固井材料 通
二次会议
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协议的议案》 过
全
宁夏建材第七届董
出 出 出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宁夏嘉华固 票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
席 席 席 井材料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 通
三次会议
过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全
宁夏建材第七届董 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嘉华固
出 出 出 票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 井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嘉华特种水泥股份
席 席 席 通
四次会议 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过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
基金捐款的议案》
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2
1、在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审计沟通见面
会,与年审会计师商议确定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并审议通
过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1)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基本符合财
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2)公司编制的 2017 年
度财务报表基本能够反映公司 2017 年底财务状况、2017 年度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3)审计委员会将督促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再行审阅。
2、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第二次审阅,并出具了以下审阅意见: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
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
司 2017 年底财务状况、2017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召开六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宁
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状况、2017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
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二)内部控制监管方面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资产减值方面的履职情况
3
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
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事项。
(四)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履职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审议并通过关联交易议案 6 项,分别是《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嘉华固井材料
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宁夏嘉华固井
材料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嘉华
固井材料有限公司与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款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
时,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询问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认为上述
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
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交易价格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
标准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
为依据确定,体现公允性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五)审计机构聘任方面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截止 2017 年度,公司原聘
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
10 年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及相关咨询业务、6 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
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同意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
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服务费不超过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费不超过 25 万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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