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2016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6年1月15日上市交易,认购对象中 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原名“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株洲所”)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376,060股将于2019年1月 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 为时代新材的保荐机构,对时代新材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现报告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3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41,376,061 股新股。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以 10.61 元/股的价格,向株洲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41,376,060 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2,602,996.60 元,公司股 本增至 802,798,152 股。 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上 市交易或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1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株洲所已就其此次认购的时代新材股份锁定期事宜出具承诺,自时代新材此 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 36 个月内,其认购的时代新材股份不得转让。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 临2015-001 号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株洲所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没有违背承诺的事 项发生。 四、本次经核查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1,376,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1%;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号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1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 141,376,060 17.61% 141,376,060 0 研究所有限公司 合计 141,376,060 17.61% 141,376,060 0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流通前后,时代新材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流通前 变动数 本次流通后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41,376,060 -141,376,06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通股份 141,376,060 -141,376,060 0 合计 A股 661,422,092 141,376,060 802,798,152 无限售条件的流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通股份 661,422,092 141,376,060 802,798,152 合计 股份总额 802,798,152 - 802,798,152 2 五、对有关证明性文件的核查过程 为出具本核查报告,我们主要核查了以下证明性文件: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相关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提供给时代新材的 2018年12月28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临2015-001)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3号);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 公告》(临2016-001)。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时代新材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时代新材本次 141,376,060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3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路 保荐代表人: 王小江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