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时代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独立意见2020-03-3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独立意见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上午在时代新材行政楼 203 会议室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经我们审阅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基于我们
的独立判断,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5 元(含税),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2,798,152 股,拟派
发现金股利 20,069,953.8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37.2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
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我们认为:杨军先生和彭华文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 2019 年度管理者年薪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


    四、关于计提商誉减值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客户关系—福特)减值是基于谨慎性原
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客户关系—福特)减值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
提无形资产(客户关系—福特)减值。


    六、关于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


    七、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经认真调查和了解,并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株洲时
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储、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
违法违规的情形。


    八、关于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我们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
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
联方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
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我们认为:公司按最高不超过 8 亿元额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可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 2020 年担保预计
    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
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十二、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德勤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未来审计工作要求,同意此次续聘事项。
    十三、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我们认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
券,是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资金风险,是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此项决定。


    十四、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
    我们认为:此次发行中期票据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有效支持投
资活动资金需求,偿还银行贷款等。可以有效补充和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容量大,可以放大公司融资规模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且中期
票据期限相对较长、发行灵活、能改变公司短债长投的现状,优化负债结构;在
全国市场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决定。


    十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
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独立董事:李中浩、贺守华、凌志雄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