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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04-0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
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审计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9 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已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2、2019 年,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26,946.50 万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为 18,526.67 万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担保余
额占公司 2019 年末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比例为 4.13%。2019 年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担保余额均在 2019 年担保预计额度内。


    二、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1、2019 年,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2、2019 年,公司已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所
提供的担保,风险较为可控,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中浩、贺守华、凌志雄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