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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4-10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19-02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完成了配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和使用计划,公司以本次配股发行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578,436.95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97 号文核准,公司以 2019 年 2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
收市股本总数 339,271,065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
股东配售 A 股股份。本次配股发行实际配售股份数为 98,436,946 股,且公司新增的
98,436,946 股 份 已 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 起 上 市 流 通 。 本 次 配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021,775,499.48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3,148,866.99 元,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0,830,430.04 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KMA100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富滇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8 年配股方案的预案》以及公司 2018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
金,其中 4 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贷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


                                             1
还银行贷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偿还的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
序号                     债权人              借款期间             借款用途         借款金额
          人
          贵研                               2017.12.07-
 1                富滇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     10,000.00
          铂业                               2018.12.06
          贵研                               2017.11.24-
 2                富滇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购买贵金属原材料      10,000.00
          铂业                               2018.11.23
          贵研                               2017.12.15-
 3                 兴业银行拓东路支行                           日常经营周转         2,000.00
          铂业                               2018.12.15
          贵研                                2018.4.28-
 4                建设银行昆明城北支行                        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12,000.00
          铂业                                2019.4.27
          贵研                                2018.3.23-
 5                建设银行昆明城北支行                        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6,000.00
          铂业                                2019.3.22
                                      合计                                          4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上述个别银行借款已经到期,公司将根据银行借款的实
际到期日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到期银行贷款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22,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期间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万元)
               贵研    富滇银行昆明     2017.12.07-
     1                                                     2018.12.06              10,000.00
               铂业      高新支行       2018.12.06
               贵研    富滇银行昆明     2017.11.24-
     2                                                     2018.11.23              10,000.00
               铂业      高新支行       2018.11.23
               贵研    兴业银行拓东     2017.12.15-
     3                                                     2018.12.17               2,000.00
               铂业        路支行       2018.12.15
                               还款合计                                            22,000.00
         此外,截止 2019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配股律师费 480,000.00
元,支付上市登记托管费 98,436.95 元,合计 578,436.95 元。
         因此,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合计为 220,578,436.95 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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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220,578,436.95 元 置 换 已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以 及 预 先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220,578,436.95元。
     五、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 220,578,436.95 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
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53030001 号)。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贵研
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
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与预先投入并用于置换的自筹资金金额一致,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
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0,578,436.95 元 置 换 已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以 及 预 先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220,578,436.95 元。
     七、监事会意见
     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未违背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
际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0,578,436.9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支付
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20,578,436.95 元。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贵研铂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
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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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
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53030001 号)。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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