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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2019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公告2019-04-10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2019 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根据公司《负债融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简称“贵研资源公司”)、
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贵研金属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简称“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业催
化剂(云南)有限公司(简称“贵研工催公司”)及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简称“贵研中希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一)借款对象及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
                                                               单位:万元

           借款对象                            借款额度(含本数)

         贵研资源公司                        最高不超过100,000.00

         贵研金属公司                        最高不超过30,000.00

         贵研催化公司                        最高不超过60,000.00

         永兴资源公司                        最高不超过18,000.00

         贵研工催公司                        最高不超过11,000.00

         贵研中希公司                        最高不超过13,000.00

             合计                             最高不超过232,000.00

    (二)借款期限: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上述各控股
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批准额度和借款期限内向其提供借款。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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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贷款利率向借款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四)提供反担保情况:上述贵研资源公司及贵研金属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
要提供反担保。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及贵研中希公司系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短期借款提供反担保。具体实
施时,鉴于公司持有贵研催化公司89.91%股权,股权占比超三分之二,在《公司法》和《贵
研催化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生产经营所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对
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得为其他未向公司提供
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1 日,注
册资本为 32,000.00 万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
代表人熊庆丰,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主营业务是贵金属
资源冶炼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贵金属二次资源(废料)的收购和来料加工;贵金属基础化
合物加工制造;特种粉体材料的制备;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经营铂族金属
及 其 相 关 的 技 术 与 货 物 进 出 口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076,966,556.81 元 , 净 资 产 为 421,466,260.87 元 , 2018 年 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为
35,530,726.04 元。
    (二)贵研金属(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胥翠芬,注
册地址为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 1750 弄 6 号 2 幢 8308 室,主营业务是贵金属、金
银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稀有金属(以上均除专项规定)、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331,031,759.08
元,净资产为 157,029,412.06 元,2018 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15,723,190.24 元。
    (三)昆明贵研催化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9.91%股权,云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其 0.6%股权,小龙潭矿务局持有其 0.76%股权,昆明贵金属研究所持有其
1.51%股权,苏州深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7.22%股权。
    贵研催化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2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 39,692.9023 万人民币,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再富,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
高路 669 号,主营业务是贵金属(含金、银)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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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1,491,734,244.77
元,净资产 639,719,386.39 元,2018 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37,168,600.96 元。
    (四)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郴州财智金
属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
    永兴资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4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
法定代表人熊庆丰,注册地址为永兴县便江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银都大道与龙溪大道交汇
处),主营业务是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产品加工、销售,有色金属检测、分析服
务(涉及危险废物的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
的总资产为 267,306,741.56 元,净资产 100,956,247.75 元,2018 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18,835,737.00 元。
    (五)贵研工业催化剂(云南)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5%股权,
兰州新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25%股权。
    贵研工催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再富,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主
营业务是钯催化剂、钌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贵金属催化剂及其中间
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142,188,394.90 元,净资产 57,579,825.60 元,2018 年度综合收
益总额为 9,388,825.75 元。
    (六)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股
权,中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0%股权。
    成立于1996年4月17日,注册资本为6,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
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巫小飞,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3168号,主营业
务是电工合金功能材料、电接触材料及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27,448,209.79元,净资产
137,292,199.59元,2018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28,998,195.05元。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2019 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
研工催公司及贵研中希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俊梅、潘再富、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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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芬在表决相关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拟为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贵研中希公司、
贵研资源公司及贵研金属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该借款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利于各子公司的发展。
    2、贵研资源公司和贵研金属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短期借款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
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及贵研中希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
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短期借款提供反担保。具体实施时,鉴于公司持有贵研催化公司
89.91%股权,对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为其他
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不
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及
贵研中希公司提供短期借款均属于关联交易。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均进行
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
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本
公司短期借款提供反担保。具体实施时,鉴于公司持有贵研催化公司89.91%股权,公司对
贵研催化公司生产经营所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对其拥有实际控制力。除贵研催化公司
外,公司不得为其他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因此,公司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019 年度短期借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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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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