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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士兰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12-20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士兰微”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其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集科”)为公司的参
股公司,公司持有士兰集科15%的股权。现士兰集科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国家
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中长期贷款25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及中长期贷款项下进口信用证授信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该笔授信贷款由公司按照所持有的士兰集科15%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担
保范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流动性支持担保,即公司为士兰集科向
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的中长期贷款提供不超过3.75亿元的担保额度。士兰集科的
其他股东相关方按出资比例同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流动性支持担
保。

    在上述中长期贷款落实之前,士兰集科拟向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8.3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不超过12个月的建设项目短期贷款(以下简称“该
短期贷款”)作为过渡期间的资金使用。公司拟按照所持有的士兰集科15%的股
权比例对该短期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流动性支持担保,即公司针
对该短期贷款提供不超过1.25亿元的担保额度。

    (二)本公司董事陈向东先生、范伟宏先生和王汇联先生在士兰集科担任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构成上市公司的关
联担保。
      (三)士兰集科系公司与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关于12吋集成
电路制造生产线项目之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本次担保有利
于士兰集科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额度,为12吋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的建
设提供资金保障,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具有长期促进作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名称: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2、类型:法人商事主体(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
45号4楼03单元F0060

      4、法定代表人:王汇联

      5、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7、营业期限:2018年2月1日至2068年1月31日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
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
可审批的项目)。

      9、股东情况: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万元)                   (%)
  1      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     货币            85
  2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货币            15
                 合计                         200,000     --             100

      以上所有股东的出资均已全部实缴到位。

      10、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士兰集科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0,014万
元,负债为243万元,净资产为79,77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29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士兰集科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2,776万元,负债为
4,392万元,净资产为198,384万元。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387万元。士兰集
科目前尚处于建设期,尚无主营业务收入。

    11、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董事陈向东先生、范伟宏先生和王汇联先生在士兰集科担任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构成上市公司的关
联担保。

    (2)士兰集科与其控股股东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关系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先生签署
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
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6.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3%。除此之
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关联担保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士兰集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查。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关
联交易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
司的长期经营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士兰集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向东、范伟宏、
王汇联依法回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士兰集科系公司与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关
于12吋集成电路制造生产线项目之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本
次担保有利于士兰集科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额度,为12吋集成电路芯片
生产线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具有长期促进作用。董事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向东先生签署具
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为关联企业士兰集科按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担保范围提供流动
性支持担保及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士兰集科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长
期贷款额度,为12吋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士兰集科的其他股东相关方按出资比例同时提供流动性支持担保及第三
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士兰集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向东、范伟
宏依法回避了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为12吋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的建设提
供资金保障,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公司能参与到
士兰集科日常经营活动中,且士兰集科的其他股东相关方按出资比例提供流动性
支持担保及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
内。此外,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刘斌                     屠晶晶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