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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城水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8-05-25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 2018-02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基于对江西洪城水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累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水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745,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4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水业集团的通知,水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股份 231,629,941 股,占本次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29.3353%。水业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1,620,167 股,占本次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44.5318%。

    (三)水业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洪城水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洪城
水业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目的在于支持其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提升投资者信心,结合目前洪城水业股价情况,水业集团决定进行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洪城水业 A 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区间不超过 7.5 元/股。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为水业集团自有资金。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临 2017-057 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根据水业集团的函告,水业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发出增持股份计划,
并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15,745,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42%。累计增持金额为
103,937,748.13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后,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47,375,8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295%。水业集团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7,366,03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6.5260%。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水业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律师核查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水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
为:水业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
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并符合《大股东及董监
高增持通知》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