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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九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19-007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北
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问询,截止公告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越先生被逮捕,
公司无法联系其本人无法取得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北
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回函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1 月
16 日、1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相关事项的情况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生(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并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被上海市公安局
奉贤分局执行逮捕。
    2、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部分银
行账户被冻结,天津盛鑫持有公司 101,736,904 股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
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
高新园区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3、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
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 31,430.88 万元。
    目前已分别被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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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英锐恩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状、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艾邦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起 诉 , 累 计 被 诉 讼 金 额 美 金 12,695,872.83 元 及 人 民 币
96,598,744.67 元;润泰供应链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合计 USD 62,217.13
美元、人民币 787,434.09 元;润泰供应链经营业务停顿,已不能正常开展业务。
    4、因公司为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对润泰供应链承
担的最高担保责任金额为 31,430.88 万元。因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导致公
司被部分债权银行起诉。截止目前,公司累计被诉讼或仲裁金额美金
12,695,872.83 元及人民币 96,965,430.15 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
基本户),被冻结金额 763.62 元。
    5、公司全资子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购
买的北京春晓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57%
股权已经过户到九有供应链名下,2019 年 1 月 11 日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
完成(详见公司临 2019-006 公告)。
    (二)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公司除对润泰供应链失去有效控制,无法获
得相关财务数据外,公司其他子公司经营活动正常。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公司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
公司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
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
项。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
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
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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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
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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