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11-2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内部决策
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职能,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查阅、核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以下
简称“开发公司”)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 3 个月,借款年化利率为 4.35%;
向关联方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门金桥”)借款人民币 6,000
万元,期限 3 个月,借款年化利率为 7.9%,国门金桥该笔资金的成本为年利率
7.9%,资金来源为其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申请的委托贷款。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卞云鹏
注册资本:18,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 年 09 月 15 日
主营业务:工业项目、工业技术、高科技工业的开发、咨询服务;土地开发;
销售五金、交电(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百货、建筑材料;物业管理;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开 发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7,404,735,691.08 元,净资产额为 2,550,643,205.87 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46,296,147.92 元,净利润 -53,598,887.27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9.9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张振宇
注册资本:20,096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 年 01 月 24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装饰
设计、装饰信息咨询;销售装饰材料。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国 门 金 桥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2,771,243,610.75 元,净资产额为 151,999,359.11 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1,507,488.12 元,净利润-6,486,690.72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国门金桥为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方: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借款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3 个月(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02 月 21 日止)
借款年化利率:4.35%
(二)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国门金桥签订《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贷款方: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3 个月(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02 月 21 日止)
借款年化利率:7.9%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
保证业务持续发展。借款利率以市场为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确定的,资金使用成
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为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