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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关于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18-05-12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65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6(18 蓝光 03)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目前
债券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
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
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
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
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及
公司需求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4、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本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
资金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
用途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
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工作,参
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
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决议,根据公司
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
工具品种。
    2、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
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限、发行品种、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设置回售/赎回条款及票面利
率选择权条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
式、具体偿债保障、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转让场所、终止发行等与发
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相关的中介机构,包
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注
册事宜。
    4、办理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和
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
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在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交易和转让的相关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的具体方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拟注册发行
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终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为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
务融资工具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
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拟注
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
露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