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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6(18 蓝光 03)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13(18 蓝光 09)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崇景建设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元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项目相关合作方为
       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蓝实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申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签署了《委托开发管理合同》等协议,受托为其房地产项目提供开发建设管理
       和技术服务。
           为了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运作,公司(含下属控
       股子公司)拟为上述合作方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
       项目相关合作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序号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反担保情况
                                   (万元)
                                                                               重庆市申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资产抵押反
             重庆崇景建设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      担保;重庆市申佳房地产开发有限
     1       (受托管理项目的合作               8,000        有限公司重庆      公司、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方)                                            分行              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实际
                                                                               控制人肖家运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合计                   /                     8,000               /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                                          与本公司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住所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
                                               表人                                                 关系
                                                                                                           截止2018年9月30日
                                                                                               系受托管    未经审计,总资产
                                                                    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
                              重庆市万州区                                                     理项目的    42,517.30万元,总负
                                                                    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
重庆崇景建    2000 年 3       周家坝天城大              20088万                                总包方,    债19,645.37万元,净
                                               徐长春               业);销售建筑材料(不
设有限公司     月 18 日       道 919 号 17-5            元                                     与本公司    资产22,871.92万元;
                                                                    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
                                   号                                                          无任何关    2018年1-9月营业收
                                                                    电、日用百货;水电安装。
                                                                                               系          入3,683.37万元,净
                                                                                                           利润292.36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项目进展及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
          议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合作方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
          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项目相关合作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
          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
          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因此,公司担保风
          险总体可控。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保障合作项
目的顺利运作。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项目相关合作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
保。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
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835,573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63.71%;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654,911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51.2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