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百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七届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七届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七届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本人提交了有关交易的资料,本人
审阅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鉴于交易
对方为公司关联企业,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同意将该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独立判断,现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核程序,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其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
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
响,交易的正常履行不会对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产生负面影响。同
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决议。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
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


                               1
维护公司股价与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股
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可行。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
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预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国、郝振平、李
荣林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