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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0-28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7-018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避表决: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嘉生、马苏安、

李霞、王志强、方劲松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安纳达钛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纳达”)受同一母公司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控制,铜陵鑫克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克化工“)

属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纳源”)

属安纳达控股子公司。年初预计向铜陵纳源销售 5000 吨工业磷酸,金额 930

万元,该合同业经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因近

期工业磷酸价格上涨和铜陵纳源 1 万吨/年磷酸铁改扩建项目投产后对工

业磷酸需求增加,预计鑫克化工向铜陵纳源增加 5000 吨工业磷酸销售量,

全年发生交易额预计 2200 万元左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合同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修订后的合同提交董

事会审议。
    2、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性质和金额,上述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额
销售工业磷酸   铜陵纳源    2200       138.9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注册资本 4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泽友,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大道 1288 号,经营范围:

磷酸铁及其他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铜陵纳源总资产为 7196.97 万元,净资产为

5101.82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 3537.50 万元,实现净利润 829.15 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铜陵纳源销售工业磷酸,按市场价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铜陵纳源销售的工业磷酸,P2O5≥30%,单价:

2,180 元/吨(含税);如遇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商品价格;
开具 17%增值税发票, 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

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

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阅。公

司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王素玲女士、卫宏远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鑫克化工与铜陵纳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其经

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铜陵纳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关

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

致、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审阅意见和独立意见。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