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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邮科技: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07-02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湘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仔

细阅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材料后,基于我们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就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1、新聘任的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2、上述高管人员的工作经历、教育

背景等符合所聘岗位的要求,能够履行岗位职责;3、提名和选举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华女士为公司总

裁,聘任付振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孟京京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

会秘书、刘朝晖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的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

平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水平而制定,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津贴方案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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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对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制定、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孟刚               张宏亮               魏先华



                                  二○一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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