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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邮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0-04-2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全面了解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立场,现根据上

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

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的主要活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已基本涵盖

了公司经营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

度的规定进行。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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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

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0 年拟进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以公允

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交易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

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0 年度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

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助于公司未来长

远发展。该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对

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关于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

则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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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遵循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状况,有助于向

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了相

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

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

公正,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孟刚               张宏亮                魏先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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