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有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前,收到了本次会议议案材料,经仔细研究现就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业务发展
需要而进行,有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通过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提
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有利于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可缩短应
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理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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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公
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
对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审计业
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
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
求。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
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声明人:
李孟刚 张宏亮 魏先华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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