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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邮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5-1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1
             湘邮科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二、会议地点: 北京鸿雁苑宾馆(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6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
    五、议程:
   (一) 宣布大会开始
   (二) 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
绍到会人员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会议主要内容
  序号                      审议事项                          宣读人
    1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秘书
    2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3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董事会秘书
    4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财务总监

    5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财务总监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6                                                        财务总监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 2020 年度融资
    7                                                        财务总监
         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财务总监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9                                                        财务总监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11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代表

   12    关于确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13    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

   (五) 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2
   (六) 董事会、高管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八) 股东投票表决
   (九) 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票数,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2020 年 5 月 21 日 15:00 时收市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
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询问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宣布大会结束。




                                     3
                     湘邮科技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股东大会注意事项,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

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程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

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

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

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供发

言提纲;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

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咨询。

    五、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

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

表决。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设定为静

音状态。



                                     4
议案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支持管
理层做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全体董事认真负责、
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主要工作回顾
    1、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29,479.71 万元,同比减少 5.02%;净利润
-6,423.83 万元,同比减少 6,585.72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41,069.2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33,857.76 万元,非流动资产 7,211.50 万元;负债总
额 24,327.0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6,739.28 万元。
    2、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因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 9 名,其中 3 名为独
立董事。同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一届董事长及四大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
    3、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19 年,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召集了
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20 项,确保了股东的知情权、
参与权、决策权。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5
    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7 项议案:《公
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
赁公司申请 2019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
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
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2)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3 项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42 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
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午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3 项议案:《公司 2018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审议<湘邮科技
2019 年度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9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审议<湘邮科技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湘邮科技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 2019 年
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执


                                       6
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8项议案:《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修改〈总裁工作实施
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部
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4)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7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1项议案:《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1项议案《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依据各自会议事规则的职权范围进行运
作,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层决策参考。


                                       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公司 2019 年工作方针和目标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
设性意见,提高了公司运行效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
计监督职责。为充分发挥其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审计委员会严格按
照《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强化与公司和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通过审阅资料、现场检查以及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督促公司如期
完成和披露 2018 年度报告;同时也对公司聘请的年报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是否勤勉尽责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客观的评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提出指导性
意见,提高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制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
法》的相关规定和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进行
考核。另外对新一届董事津贴标准进行了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6、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对聘任公司审计机构、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
配、关联交易、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过程中,按照《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年度经营
情况,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
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7、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9 年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有关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8
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布临时公告 28 份,没有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8、投资者关系维护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 年,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
互动,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由湖南证监局、
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19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
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直接与投资者交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9、投资管理情况
    公司参股的长沙银行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按 2019 年收盘价 9.07 元/股计算,我公司持有的
485 万股价值约为 4,398 万元,实现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参股的国邮传媒公司经营欠佳、主要业务处于暂停状态。公司目前正积极商
讨后续股权处置措施。
    10、董监高培训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安排董监高参加由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及交流近十
余次。其中:新任独立董事魏先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董资格培训并获得相
关证书;新任部分董监事还参加了湖南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培训”;
公司总裁参加了湖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 EOP 战略决策”培训并与国内优
秀企业进行交流;财务总监参加了“中国税收制度与征管前沿动态”讲座,并去杭州
相关企业参观学习。通过培训,公司董、监事进一步地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
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意
识,提升董事、监事的管理、监督水平。公司高管也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管理
水平。


    二、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将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积极推动公司提升主业、创新转
型,勇于直面来自市场竞争和自身转型的双重压力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努力化危机为
契机,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力争在逆境中谋求进一步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


                                      9
投资者。


   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大家!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10
议案二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股
东大会的领导下,在董事会和经管层大力支持下,围绕公司经营情况,对标监管要求,
以经营情况监督、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监督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
有效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作用。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19 年 3 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 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计三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
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
                                               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第六届监事会第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
                     2019 年 4 月 12 日
   十三次会议                                  分条款的议案》、《关于执行新修
                                               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并发表相关意见。
   第六届监事会第                              《公司 2019 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
                     2019 年 4 月 28 日
   十四次会议                                  要》,并发表相关意见。
   第六届监事会第                              《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2019 年 6 月 11 日
   十五次会议                                  人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
                     2019 年 7 月 1 日
   一次会议                                    案》、《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

                                          11
                                              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2019 年 8 月 23 日
   二次会议                                   要》,并发表相关意见。

   第七届监事会第                             《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
                    2019 年 10 月 25 日
   三次会议                                   要》,并发表相关意见。

    三、列席董事会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还列席了公司所有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表相关意见。

  列席董事会                                  发表意见
                经认真讨论研究认为:
                1、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
                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此履行日常关
                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不良影响。
                2、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
 第六届董事会 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
 第十九次会议   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被追认的
                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
                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3、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
                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
                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


                                         12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通过上述监督工作,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履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年度公司各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务,维护
公司利益,未发现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情况及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会计报表等财
务数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行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持续监督和关注。监事会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5、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
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
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13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在全体股东和职工的支持下,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和职工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充分发表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依法
运作情况进行合理有效地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做出不懈的努
力。
       1、加强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成员将有针对性地积极参加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相关学习和
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持续推
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的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股东利益的实现;
       2、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监事会成员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日常管
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遵循情况及勤勉尽责情况持续督查;
       3、加强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和了解
    良好有序的财务情况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监事会将持续不定
期的检查并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从而对公司执行有
效的内部监控、防范风险。
       4、加强对内控体系制度的完善及具体执行的监管力度
    全体监事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运作体
系,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大家!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14
议案三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年报及摘要中的会计数据均来自于该报告。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登载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15
公司代码:600476                              公司简称:湘邮科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16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

    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 2019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35,909.56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78,783,410.10 元,可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019,319.66 元。

    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湘邮科技         60047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孟京京                           石旭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
办公地址
                    基地玉兰路2号                    基地玉兰路2号
电话                0731-8899 8688                   0731-8899 8817
电子信箱            copote@copote.com                shixu@copot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平台运

                                         17
营服务、软件开发、系统工程三大业务的业务定位及发展方向,将优势资源配置到核心项目。

    平台运营服务类业务:2019 年,公司平台运营服务业务明确了“平台+”的业务拓展模

式,依托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不断挖掘、拓展与车辆相关的新业务增长点,取得了

一定成效。新孵化了新能源车、电池租赁、油料增值、单北斗在邮政行业应用等多个项目。

    软件开发类业务:2019 年,继续重点打造平台级软件,发展了新一代集邮平台、中国

邮政地理资源信息平台、中国邮政安全保卫管理信息系统等项目。新一代集邮业务平台项目

提供了集邮票品全周期智能信息化分析与管理;中国邮政地理资源信息平台基于互联网地图

构建地理服务基础平台,可满足地址匹配和地图基本应用;安全保卫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适

用于大型机构安保工作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同时构建了高度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安

防监控体系。此外,公司也在寻找新的发展机会。2019 年,金融软件业务新增合同额较上

年增长 135%,在邮政寄递板块业务也实现了突破,开发了湖南邮政寄递政务客户嵌入式受

理平台项目。

    系统工程类业务:2019 年,强化了新产品孵化、推广、工程实施和设备运营服务工作,

推动了系统工程类业务新市场的拓展。重点推进了智能分拣、智能安防以及智慧旅游三大产

品,目前智能分拣项目已在陕西进行第一期实施;智能安防项目完成了产品认证检测,并在

湖南实施;智慧旅游项目通过与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积极跟进中邮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设备布放的景区客户,为后续策划项目的维护、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经营模式

    2019 年公司按照“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平台运营

服务、软件开发、系统工程三大业务的业务定位及发展方向。设有北京分公司、软件开发部、

系统工程部等机构,负责公司的软硬件产品及提供服务、质量控制。公司建立了集产品定义、

技术攻关、原型研制、迭代开发、联调测试、推广运营于一体的全流程产品研发体系;建立

了合格供应商体系,保障采购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建立了完整、规范的业务流程和管理体

系,逐步形成了市场化导向的营销和客户服务体系。

    (三)行业情况说明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

2019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 71,768 亿元,同比增长 15.4%,

其中软件产品收入 20,067 亿元,同比增长 12.5%;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42,574 亿元,同比增

长 18.45%。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 9,362 亿元,同比增长 9.9%;软件出口 505.3 亿美元,同

比下降 1.1%。规模以上企业超 4 万家,从业人数达到 673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28 万人,同
                                        18
比增长 4.7%。

    2020 年,工信部将实施国家软件重大工程,国产软件有望持续获得政策支持并逐渐构

建自主生态。在技术加速创新、加快迭代的大环境下,软件应用服务化、平台化趋势明显。

公司将把握机遇,立足邮政行业,紧贴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需求,持续打造技术服务品牌,

未来重点在产品规划上发力,加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制造业等其他领域的产业融合、

技术融合、市场融合,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增减(%)
总资产             410,692,699.22    535,588,183.00           -23.32 409,210,319.42
营业收入           294,797,161.45    310,363,836.99            -5.02 273,157,02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
                   -64,235,909.56      1,634,640.81       -4,029.67       2,128,807.6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68,891,082.32     -2,355,035.88                      -2,068,081.0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7,392,836.16    231,628,745.72          -27.73     200,167,587.69
股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
                     4,026,945.99     -4,609,013.93                     -51,125,860.90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0.3988              0.010      -4,088.00              0.01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988              0.010      -4,088.00              0.01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33.01个百
                           -32.20              0.810                              1.07
收益率(%)                                                     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34,689,786.44     74,117,603.82     15,335,140.32      70,654,63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127,955.46    -12,050,966.63    -15,888,668.90     -40,424,229.4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588,755.46    -12,526,366.75    -16,559,188.91     -42,394,282.12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4,282,488.85     38,230,250.76    -12,176,698.12      22,255,882.20
                                          19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28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4,49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情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北京中邮资产管                                               0
                          0    53,128,388    32.98               无        0   国有法人
理有限公司
邮政科学研究规                                               0
                          0    10,229,332        6.35            无        0   国有法人
划院
江西赣粤高速公                                               0
                          0     6,864,000        4.26            无        0   国有法人
路股份有限公司
魏然              -640,000      1,280,000        0.79        0   无        0    其他
叶小燕                    0       765,200        0.48        0   无        0    其他
田成                      0       723,300        0.45        0   无        0    其他
孙玫                      0       706,100        0.44        0   无        0    其他
姚伟                      0       545,000        0.34        0   无        0    其他
陈家夫                    0       536,600        0.33        0   无        0    其他
康美文               234,951      519,651        0.32        0   无        0    其他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同为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具有关联关系,属于《上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未知其余八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
                               为一致行动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0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29,479.71 万元,同比减少 5.02%;净利润-6,423.83 万

元,同比减少 6,585.72 万元。


                                        2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

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年末列示金额 0 元,年初列示金
                             额 835,440.00 元;应收账款年末列示金额 115,266,790.43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元,年初列示金额 180,506,494.81 元;
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年末列示金额 0 元,年初列示
列示
                             金额 835,440.00 元;应收账款年末列示金额 115,266,790.43
                             元,年初列示金额 180,506,494.81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年末列示金额 0 元,年初列示金
                             额 50,030,507.00 元;应付账款年末列示金额 27,583,195.63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
                             元,年初列示金额 46,295,102.60 元;
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年末列示金额 0 元,年初列示
款”分别列示
                             金额 50,030,507.00 元;应付账款年末列示金额
                             26,152,302.50 元,年初列示金额 44,864,209.47 元;
                             合并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9,027,440.37 元,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
                             上期列示金额-2,384,925.09 元;
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母公司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9,027,440.37
以“-”号填列”)
                             元,上期列示金额-2,563,230.57 元。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

                                         22
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金融资产根据公司管理的业务模式和金额资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本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金额为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43,994,978.28 元。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并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列示
     利润表增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金额-1,563,062.68 元;
号填列)”科目                                        母公司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列
                                                  示金额-1,542,448.67 元。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

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

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4)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

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

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议案四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就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 2020 年度财务预
算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1、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1) 公司 2019 年度资产总额 410,692,699.22 元,比上年度减少 23.32%。
    其中:流动资产 338,577,638.04 元,长期投资 0 元,固定资产 35,183,527.77
元。
    (2)公司 2019 年度负债总额为 243,270,156.82 元,比上年度减少 19.96%。
    其中:流动负债 219,170,276.36 元,非流动负债 24,099,880.46 元。
    (3)资产负债率为 59%,较年初增加 2 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67,392,836.16 元,每股净资产为 1.04 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04 元。
    2、2019 年度公司收支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4,797,161.45 元,比上年度减少 5.02%;营
业 成 本 286,563,068.32 元 ; 税 金 及 附 加 2,137,713.70 元 ; 营 业 利 润
-62,953,172.46 元;净利润-64,238,375.71 元,较上年减少盈利 65,857,250.65
元。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

                                                         2018 收入 2019 收入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增减(%)
                                                         成本率(%) 成本率(%)

产品销售收入 244,316,213.12 243,551,844.10       -0.31       89.38     103.44


                                    24
定制软件收入 29,375,534.58 17,709,276.17          -39.71       31.33     67.87
系统集成及其 29,969,582.98 26,567,635.31          -11.35       71.23     78.30
  他收入
   合计        303,661,330.68 287,828,755.58       -5.21       81.97     98.93

产品销售成本 218,357,917.46 251,927,458.27         15.37

定制软件成本    9,203,173.10    12,018,980.88      30.60
系统集成及其 21,348,346.80 20,802,397.57           -2.56
  他成本
    合计     248,909,437.36 284,748,836.72         14.40
    3、2019 年度经营效益情况
                                                                 单位:元
     (1)              营业收入                           294,797,161.45
     (2)              销售费用                            23,007,370.28
     (3)              管理费用                            25,784,359.04
     (4)              研发费用                              8,637,495.84
     (5)              财务费用                              8,289,825.00
     (6)              投资收益                              1,358,169.12
     (7)              营业利润                           -62,953,172.46
     (8)             营业外收入                                16,920.13
     (9)             营业外支出                               598,680.89
    (10)            少数股东权益                               -2,466.15
    (11)            本年度净利润                         -64,238,375.71
    4、费用开支情况
                                                                 单位:万元
                                                                 与上年相比
    项目       2018 年实际     2019 年预算      2019 年实际
                                                                  变动率(%)
  销售费用       1,932.48          2,247.72        2,300.74             19.06
  管理费用       2,682.59          2,731.85        2,578.44             -3.88
  研发费用         282.09            273.50          863.75           206.20
  财务费用         832.76            750.00          828.98             -0.45
    合计         5,729.92          6,003.07        6,571.91             14.69
   费用主要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主要系为了落实经营目标,拓展市场,加大市场投入。

                                     25
    (2)研发费用: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加大了研发开发费用所致。


       二、2020 年度财务预算
    1、收入计划与目标
    公司 2020 年计划完成收入 3.6 亿元,比 2019 年增加 22%,其中:软件开发
收入 5,131 万元,系统集成及其他收入 877 万元;产品销售收入 29,492 万元;
其他收入 500 万元。2020 年计划完成利润 100 万元(不包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和由此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影响金额)。
    2、期间费用预算
    根据收入计划及 2019 年实际费用支出,以及公司近三年的收入费用情况,
2020 年公司期间费用预算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2019 年实际发生数             2020 年预算数    增减变动率(%)
 销售费用                      2,300.74              2,400.00               4.31
 管理费用                      2,578.44              2,300.00             -10.80
 研发费用                        863.75              1,120.49              29.72
 财务费用                        828.98                850.00               2.54
   合计                        6,571.91              6,670.49               1.50
    管理费用:主要系公司控制费用开支,节约办公成本所致。
    研发费用:主要系为了实现收入结构的转型升级加大了研究开发费用投入所
致。
    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26
议案五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35,909.56 元,
加 上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8,783,410.10 元 , 可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43,019,319.66 元。
    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27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了 2019 年度主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
金额,并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
体执行情况汇报如下,并将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提请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方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下属 软件开发、系统集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产品销售          32,000.00    27,900.07

                     合计                      32,000.00    27,900.07

    2019 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关联交易 27,900.07 万元,与 2019 年度计划
比较减少 4,099.93 万元,减少 12.81%,实际情况与计划存在差异主要系客户投
资计划延迟所致。


    二、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主要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1、2019 年 1 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机要总包跟踪监测系
统应用软件开发与实施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 956 万元;
    2、2019 年 3 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安全保卫管理信
息系统工程软件开发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 328 万元;

                                   28
    3、2019 年 5 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地理资源信息平
台工程软件开发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 325 万元;
    4、2019 年 5 月,公司与中邮智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共同签订《中邮速递易 2019 年智能信报箱(湘邮科技 001)租赁项目购
销合同 》,合同金额为 898.19 万元;
    5、2019 年 9 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 2019 年第一批
IT 硬件设备(浪潮云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2,205.60 万元;
    6、2019 年 12 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订《湖南邮政
11185 服务项目外包合同》,合同金额为 943.98 万元;
    7、2019 年 12 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16 个省级)分公司签订《2016
年中国邮政机要车载安防设备集中采购合同书》,合同金额为 536.80 万元;


    三、2020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76 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
    法定代表人:刘爱力
    主要经营范围: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
蓄业务;机要通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b.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98%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而其同时也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还通过其下属单位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有公司
10,229,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35%。因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29
         c.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法人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
     已由原集团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公司与邮
     政单位所有经营性业务往来将统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授权下属单位
     签署。
         (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下属的子公司、实际控
     制的其他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
         3、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预计金额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以往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 2020 年度主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进行了预计。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同类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2019 年度    占同类
                 关联交    2020 年度
   关联方                              业务比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实际发生     业务比
                 易内容    预计金额    例(%)  生的交易金额         额       例(%)
中国邮政集团     软件开
有限公司及下     发、系
属分公司、子公   统集      31,500.00    87.50         2,174.88   27,900.07     94.64
司、其实际控制   成、产
的其他公司       品销售
          合计             31,500.00    87.50         2,174.88   27,900.07     94.64


         4、关联交易说明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前身湖南省邮科院是全国邮政系统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公司的历史渊源
     导致业务经营将伴随很大程度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在邮政行业中的地位及长
     期的技术、市场资源积累,使公司在邮政系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
     这是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础。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是面向全国邮政行业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商及产品供应商,主要业务
                                          30
集中于邮政行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多与近几年国内邮政行业信息化建设投
入加大,软硬件需求较大及公司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有关。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
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经营。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审议程序
    1、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
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书和赞成的独立意见。
    2、该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
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请予以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31
议案七


              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
                  2020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更好的发挥资金财务杠杆作
用,2020 年度公司拟与相关机构签订总额度不超过 4.2 亿元的融资协议。
    公司将以自有房屋产权抵押、股权质押、信用或其他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期
限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为止
(具体协议起止日期以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并请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张华女士在额度内办理和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文本。
    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32
议案八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效率,公司拟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协
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用来进行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主要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控股子、分公司所欠公司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 1 亿元,授权期限从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为止(相关具体协
议起止日期以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该额度包含在《关于向有
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 2020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
资金额 5,000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本次保
理融资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
                                   33
北区 1-1-2002-2
    法定代表人:高木兴顺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租赁业务;信
息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车辆)等机
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19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 10.48 亿元,净资产 1.96 亿元,营业收入 5,996 万
元,净利润 1,472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100%
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相关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保理融资费率
以同期相应期限的央行 LPR 基础上浮 5%左右。


    四、本次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
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
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5 位关联董事回


                                   34
避后,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赞成的独
立意见。
    2、该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
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请予以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35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一直以
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年审工作。目前该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 20 年审计服务、
8 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的规定,现提议继续聘任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 1 年。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0 年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2020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19 年审计费用为基础(2019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按照市
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
    该事项已经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审计费用并签
订协议。
    请予以审议。
    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介绍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36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相关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
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
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
询机构。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
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
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
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
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湖南分所(以下简称:“湖南分所”)具体
承办。湖南分所于 2001 年成立,负责人为刘智清。湖南分所注册地址为湖南省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 216 号维一星城国际 27 楼。湖南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
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55 人、注册会计师 1,208 人(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
1,126 人,2019 年度注册会计师转出 161 人、增加 243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
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00 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6.62 亿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1.41
                                    37
亿元。2018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39 家,收费总额 1.24 亿元,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 95.69 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
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国际具有本公
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
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6 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
分。(3)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
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智清,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金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 10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王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
应专业胜任能力。


                                   38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刘智清、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
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金文、宋莉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处分。




                                  39
议案十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修订的《证券法》于 2020 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新增及完善了“证
券交易”、“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另外,《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股东大会的权限等方面进行了补充
与完善。依据此两项法规的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
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表。
    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40
       附表: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1      收购其股份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
                                              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
                                              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
                                              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
                                              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2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形的除外。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或者
                                         41
    带责任。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3
    或其持有的股份增减变化达公司股份     的,或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
    总数的 5%以上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    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该事
    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实发生的次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地或北京,具体地点以公司     公司住所地或北京,具体地点以公司
    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
    股东参会。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     股东参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
    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     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公司还应当按
4
    的,视为出席。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
        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       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
    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论时间。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
                                         讨论时间。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
                                         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
                                         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5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42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
                                         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
                                         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
                                         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
                                         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3 年,任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无故解除其职务。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6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事总数的 1/2。                       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成员不设公司职工代表董        董事会成员不设公司职工代表
    事。                                 董事。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7   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     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
                                    43
    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       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
    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
    状况;                                 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
    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       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
    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       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
    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       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
    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           (五)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
    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
    真实、准确、完整;                      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六)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
    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       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
    事行使职权;                            表意见并陈述理由。保证公司及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
    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实、准确、完整;
                                               (六)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
                                           监事行使职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一百七十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
    实、准确、完整。                       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监事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
8                                          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
                                           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
                                           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一百八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见;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9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的建议;                               免的建议;
                                      44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
     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 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东大会;                         股东大会;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
     事会决议事项提质询或者建议;     事会决议事项提质询或者建议;
           (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提起诉讼;                       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
     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本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十)本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百零一条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10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 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二百一十六条                   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
     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 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
11
     登记,并在公司指定的媒体发布。   所登记,并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
                                      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条件的媒体发布。
         第二百一十七条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12   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刊登公司 券交易场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为刊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媒体。




                                      45
议案十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2019
年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
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我们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
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因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孟刚先生、张宏亮先生、魏先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目前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主要为战略研究、
财务会计以及业务专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
专业配置的要求。
    2、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且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
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由其中一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各独立董事具
体任职情况如下:
    李孟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46
    张宏亮: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魏先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3、现任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李孟刚先生,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交通运输工程和理论
经济学双博士后,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国家经济
安全研究院(NAES)院长、国家经济安全预警工程北京实验室主任、北京市哲学
社会科学“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IEEE 物流信息化与产业安全系统专业
委员会主席、《管理世界》常务编委、《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编委会副主任;中
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力资本研究院院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
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招商银行独立董事,大秦铁路独立董事,西藏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宏亮先生,1974 年出生,河北省行唐县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曾
任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主管会计;2007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商
学院,历任会计系副主任、MPACC 中心执行主任、会计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
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院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家庄科林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亚康万
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先华先生,1964 年出生,湖南省南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曾任中
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
据交换中心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
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
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4、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组织的专业培训。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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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出
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议案资料,
并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
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因此,独立董事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 年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其中:
 姓名                       以通讯方式 委托     出席股东   其中: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   大会次数   年度股东大会
           次数       席
李孟刚       6        2           4        0       2            是
张宏亮       3        1           2        0       0          不适用
魏先华       3        1           2        0       0          不适用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9 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各项工作。战略委员
会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 2019 年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委员们就公司业务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 1 次会议,主要
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并发表相关意见。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共召开会议 2 次。审
议了年报、内控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
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会议。在 2019 年 4 月召
开的第一次会议中听取了公司经营层的述职,对公司高管 2018 年度薪酬进行了
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考核过程严谨规
范,考核结果较好地反映了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成果的贡献。另外,2019 年 6
月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中审议了《关于确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的津贴标准,参照了同行业上市公司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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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19 年,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
议以及年报审计沟通工作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了日常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内控执行情况的汇报;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
送我们审阅,很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我们就董事会
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了双方的密切联系。我们也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
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公司还
通过发送信息简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动态和政策信息,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
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关联方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
为。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销售业务,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另外,就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事项,我
们认为:
    (1)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


                                   49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还对公司 2019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发表相关意见:
    (1)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
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
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规则,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 年,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更换及薪酬发放情况
    2019 年,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华女士担任公司总
裁、付振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孟京京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
朝晖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另外,2019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
高管人员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年度考评打分并核定年度绩效
工资。我们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
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9 年,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该进行
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我们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继续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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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时,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
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 年,公司及股东无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报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年度
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28 份。所有披露内容均能够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
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9 年度未发生更正公告行为。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贯彻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本次《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外,其他三个委员会召集
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 和《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协助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工
作。



                                   51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
构的优化和管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20 年,我们将以审慎、务实的工作态度,在董事会领导下,助力公司规
范运作、扭亏脱困。我们将深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继续加强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自觉维护公司自律、规范、诚信的市场形
象,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孟刚 张宏亮 魏先华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52
议案十二


                   关于确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保障公司董事正常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确定公司第七届董
事津贴标准如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领取相应报酬;
    2、结合独立董事实际工作量及工作的复杂程度,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
湖南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为独立董事提供 10 万
元/年(税前)的津贴,按年发放;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董
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议案已经 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53
议案十三


                  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保障公司监事正常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拟确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如下:
    1、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按相关规定
给予报销。
    议案已经 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