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关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公告2015-11-24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 2015-07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
源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或“甲方”)与公司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或“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
收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收回乙方所属位于常德经济开
发区樟桥路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土地总面积为 352.81 亩。甲方已以 1250 万收
购其中 192.69 亩土地使用权,现甲方以收购款总额为 10297.7618 万元收购乙
方 160.12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地块范围含地上所有建(构)筑物、附着物
及苗木、水电、消防设施、设备材料转移等)。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业务范围:德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和预出
让等工作;
住所:德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大楼;
法定代表:李景祥
开办资金:2 万元
举办单位: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德山分局
2、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泡沫镍及其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住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居委会十四组
法定代表人:刘一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捌万元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一次性按现状收购上述 160.12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地块范围含
地上所有建(构)筑物、附着物及苗木、水电、消防设施、设备材料转移等),
收购款总额为 10297.7618 万元(大写壹亿零贰佰玖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捌元)。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土地收购款
2059.5524 万元;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壹年之内,由乙方将机械设备、
材料完成转移,待甲方验收通过(验收以乙方向甲方发出完成转移的通知书 5
个工作日为限)1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土地收购款 2059.5524 万
元;剩余土地收购款 6178.6571 万元,甲方在土地挂牌出让后 15 个工作日或在
乙方完成上一款设备、材料转移约定后两年内付清。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收储事项发生前,常德力元新厂房已建成投产,本次收储对公司的生产
无影响。通过本次交易将盘活公司存量资源,增加现金流,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
对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