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的要求,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高盛高华”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力远”、“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对科力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地 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高盛高华保荐代表人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交谈,核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对账单、回执凭证、相关合同与发票等资料,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规章制度与协议约定,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6 号)核准,科力远于 2017 年 11 月 向 3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616,350 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9.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999,97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18,173,222.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1,826,756.47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珠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7〕2-32 号)。 科力远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 募集资金到位后,科力远连同高盛高华,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中山路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之监管协议》;科力远连同高盛高华,分别与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 德力元”)、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和华融湘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布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 (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号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18 亿 1 209,894 100,000 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 2 80,588 30,000 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 CHS 混合动力总成 HT2800 平 台、HT18000 客车平台以及相 CHS 混合动力总 应电池包 BPS 系统研发项目、 26,030 17,000 3 成系统研发项目 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用电电混 合动力系统平台技术研发项目 科力远 CHS 日本研究院 3,000 3,000 合计 319,512 15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 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 决。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具体 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经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计划使用募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集资金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18 亿 1 209,894 46,182.68 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 2 80,588 7,000 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 CHS 混合动力总成 HT2800 平 台、HT18000 客车平台以及相 CHS 混合动力总 应电池包 BPS 系统研发项目、 26,030 17,000 3 成系统研发项目 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用电电混 合动力系统平台技术研发项目 科力远 CHS 日本研究院 3,000 3,000 合计 319,512 73,182.68 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同意,再次对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非公开发 再次调整 调整后计 序 项目总 行预案计 后计划使 再次调整 项目名称 划使用募 号 投资 划使用募 用募集资 金额 集资金 集资金 金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 限责任公司年产 5.18 亿安 1 209,894 100,000 46,182.68 31,182.68 -15,000 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 目(一期工程)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能 2 80,588 30,000 7,000 22,000 +15,000 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 目 3 CHS 混 CHS 混合动力总 26,030 17,000 17,000 17,000 - 非公开发 再次调整 调整后计 序 项目总 行预案计 后计划使 再次调整 项目名称 划使用募 号 投资 划使用募 用募集资 金额 集资金 集资金 金 合动力 成 HT2800 平台、 总成系 HT18000 客车平 统研发 台以及相应电池 项目 包 BPS 系统研发 项目、氢燃料电 池电动汽车用电 电混合动力系统 平台技术研发项 目 科力远 CHS 日 3,000 3,000 3,000 3,000 - 本研究院 合计 319,512 150,000 73,182.68 73,182.68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7,302,500.34 元,累计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43,834.1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24,524,299.66 元(不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 体请见本核查报告附件)。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科力远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 1901 0020 2920 0068 926 520,977.99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 8101 0309 0001 2935 9 136,594.76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长沙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子公司常德力元募集 6615 0078 8012 0000 0152 0.00 注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资金专户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 子公司湖南科霸募集 8101 0309 0001 2976 0 16,916.58 限公司长沙分行 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子公司湖南科霸募集 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 4305 0186 3936 0000 0104 200,633,493.28 资金专户 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子公司 CHS 募集资金 6615 0078 8011 0000 0157 51,083,625.91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专户 合 计 252,391,608.52 注:因子公司常德力元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注销帐户。 此外,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元 , 已 累 计 归 还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5,159,575.25 元 , 未 归 还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174,840,424.75 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了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使用自筹资 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4,604.7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调整后计划 截至 2017 年 11 月 序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资 30 日自筹资金预先 号 金 投入金额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18 亿 1 46,182.68 8,028.99 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 2 7,000 7,052.69 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 CHS 混合动力总成 HT2800 平 台、HT18000 客车平台以及相 CHS 混合动力总 应电池包 BPS 系统研发项目、 17,000 7,989.70 3 成系统研发项目 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用电电混 合动力系统平台技术研发项目 科力远 CHS 日本研究院 3,000 1,533.32 合计 73,182.68 24,604.7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 《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17〕2-469 号)。 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科力远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4,552.01 万元。上述实 际置换金额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较少 52.69 万元,该 等金额为超出调整后计划用于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 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部分。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 高盛高华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科力远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科力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披露,不存在募集资 金使用及披露的重大问题。 六、审计机构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湖南科 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 [2019]第 27-00019 号),结论为:“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高盛高华认为:科力远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 挺 吴佳宏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182.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54.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730.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本年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再次调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是否已变更项目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后投资总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含部分变更) 注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 生重大变 总额 额 (1)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 5.18 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 是 46,182.68 31,182.68 2,227.82 10,256.81 32.89 否 否 项目(一期工程) 2.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 是 7,000.00 22,000.00 0.16 7,000.16 31.82 否 否 园项目 3.CHS 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 (CHS 混合动力总成 HT2800 平台、 HT18000 客车平台以及相应电池包 BPS 否 17,000.00 17,000.00 3,526.99 11,939.96 70.24 否 否 系统研发项目、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用 电电混合动力系统平台技术研发项目 4.CHS 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科 否 3,000.00 3,000.00 1,533.32 51.11 否 否 力远 CHS 日本研究院)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3,182.68 73,182.68 5,754.97 30,730.25 41.99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科霸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1)一期项目中,0.61 亿安时极板产能已经建设完成,极 板总产能达到 12 万台套,满足了 2018 年 11.76 万台套丰田订单的业务需求。(2)0.576 亿安时动力电池产 能已经建设完成,对应 960 万支/年。一期项目滞后主要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国家政策方面继续支持新能源 汽车,2018 年市场对混合动力汽车的需求增长未达到公司预期,此外,CHS 迁址使得对于动力电池需求的 拉动亦延后一年,科霸预计现有产能在当前阶段能够满足市场对混合动力汽车的需求,致使 2018 年募投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目投资进度放缓,投资计划滞后于预期。同时,国家补贴力度正处于逐步退坡阶段,随着《乘用车企业平 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预计市场对混合动力汽车的需 求优势将在 2019 年左右会得以显现。同时,科力远与吉利、长安、一汽等车企已建立战略合作的伙伴关系, 积极推进新能源车型的市场投放进度。此外,公司亦在充分挖掘轨道交通的市场机会。 2、CHS 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CHS 公司迁址对项目研发进度有一定影响,公司将陆续开始搭载 CHS 系统的乘用车及商用车产品的产业化与市场化过程。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全资子公司科霸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8,028.99 万元,控股子 公司常德力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7,052.69 万元,控股子公司 CHS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建设 9,523.0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共计 24,604.70 万元,经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科霸公司募集资金中 8,028.99 万元,常德力元募集资金中 7000.00 万元,CHS 公司募集资金中 9,523.02 万元,募集资金共计 24,552.01 万元予以置换(常德力元少置换 52.69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万元,已累计归还补充流动资金 515.9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述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2,452.43 万元(不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239.1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2,452.43 万元与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239.16 万元之间的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异 17,213.27 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金额 224.3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支付的中介费用金额 46.39 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7,484.04 万元造成。 注:再次对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的安排已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截止本专项 核查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募集资金调整尚未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