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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远: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10-11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 2019-07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涉及二级市
场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科力远”)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收到股东方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控股”)、
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汽车”)函件:为了更好的实现科力远发
展战略,理顺股权与管理权关系,吉利控股、华普汽车与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吉利科技”)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吉科控
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149,8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7%
股份转让予吉利科技,一致行动人华普汽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34,444,82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13%股份转让予吉利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1)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 号
   法定代表人:李书福
   注册资本:玖亿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的销售,实业投资,机电产品的投资,教育、房地产投资,
投资管理,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汽车外形设计,汽车模型设计,
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股东情况:李书福持股 91.08%、李星星持股 8.92%。
   (2)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杨健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空调电器部件生产,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
进出口业务,从事汽车制造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0%、浙江华普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 10%。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台州市路桥区路南吉利大道
   法定代表人:李书福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捌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智能无人飞行器、航空设备、智能消费设备、新
能源、新材料、卫星传输、信息及数字化处理、互联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
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
店管理;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汽车、轿车及发动机制造(仅用于集团子公司经营);
不锈钢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厨具、家具、服装、体育用品、
工艺美术制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制造、销售;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
品)、钢材、铜铝材经营;室内装璜;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凭有关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李书福持股 91%、李星星持股 9%。
   说明: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吉利控股      49,149,883 股    2.97%        0                 0

华普汽车      134,444,823 股   8.13%        0                 0

吉利科技      0                0            183,594,706 股    11.10%


   四、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合法持有的科力远 183,594,706 股, 占科力远股本
总额的 11.10%。
    1、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一股人民币 4.47 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合计
为 820,668,336 元(大写:捌亿贰仟零陆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陆元整)。
    2、付款安排
    自过户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 乙方应当将全部转让价款 820,668,336 元(大写:
捌亿贰仟零陆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陆元整)支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3、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吉利控股、华普汽车与吉利科技已履行权益
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告披露的《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