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科力远: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19-07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0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科力远研发

   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76,512,2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87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发平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杨健先生、徐志豪先生、蔡艳红女士、付于
   武先生、张陶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胡静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3、 副总经理江琴女士,董事会秘书潘立贤先生出席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江琴                575,269,846       99.7844 是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彭家虎              575,266,846       99.7839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0   关于选举董                  /        /      /       /          /        /
       事的议案
1.01      江琴       87,116,361     98.5939
2.00      关于选举监          /           /       /      /        /         /
          事的议案
2.01      彭家虎     87,113,361     98.5905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志怡、马孟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