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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远: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1-16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 2020-00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通过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发行A股股票78,616,35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4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79.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31,826,756.4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2017年11月15日为公司出具了“天健验〔2017〕2-3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以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再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再次进行调整,即调减湖南科霸汽车动力
         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18 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计划使
         用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调增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
         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科力远关于再次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截至2020年1月15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559.23万元,占募集资金
         净额的52.69%;募集资金总余额为34,964.29万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294.45万元和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支付的中
         介费用金额46.3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的余额(剔除前述利息净额和中介费后)为
         34,623.45,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7.3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进度,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截至2020年1月15日,募投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   再次调整后                                    截至期末投入进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的
          承诺投资项目               资金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度(%)(3)=
                                                                   (2)            余额
                                         额       资总额(1)                                       (2)/(1)
1.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
司年产 5.18 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     46,182.68     31,182.68     15,388.75       15,793.93           49.35
      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2.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      7,000.00     22,000.00      7,000.16       14,999.84           31.81
            业园项目
 3.CHS 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
(CHS 混合动力总成 HT2800 平台、
 HT18000 客车平台以及相应电池包
                                     17,000.00     17,000.00     14,637.00        2,363.00           86.10
BPS 系统研发项目、氢燃料电池电动
汽车用电电混合动力系统平台技术研
             发项目
4.CHS 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科
                                      3,000.00     3,000.00       1,533.32        1466.68            51.11
      力远 CHS 日本研究院)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3,182.68     73,182.68     38,559.23       34,623.45           52.69

             注:上述表格内募集资金净额的余额一栏未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费支出等的净额 294.45 万元和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支付的中介费用金额 46.3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 月 15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总余额           备   注

   工行长沙中山路支行      1901002029200068926            522,374.17     科力远股份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       8101030900019359             137,080.12     科力远股份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6150078801200000152                   0.00      常德力元
  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      81010309000129760              34,201.84        湖南科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86393600000104       309,059,299.54        湖南科霸
    长沙建湘南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6150078801100000157        39,889,896.10          CHS
  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合   计                                    349,642,851.77

    注:
    1、由于涉及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与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重新开设等原因,公司尚未将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18 亿安
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实际调整至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所以上述表格内募集资金余额一栏未
包含调整金额。
    2、上述表格内募集资金总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
额 294.45 万元和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支付的中介费用金额 46.39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
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截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融资成本,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
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将使用的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专项说明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科力远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
准相关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进行了公
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科力远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保荐机构对科力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司将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将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
公司短期融资,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1.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司将 2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将 2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
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
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