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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金药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3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 801 号千金药业三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5,928,5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2.47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江端预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李葵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广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谢爱维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35,363,177 99.5840           565,355    0.416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选举董事候选        135,899,598       99.9787 是
                人李葵先生为
                公司董事
2.02            选举董事候选        135,899,598               99.9787 是
                人钟海飚先生
               为公司董事
2.03           选举董事候选    135,899,598        99.9787 是
               人袁斌先生为
               公司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   15,98 96.5834 565,3    3.4166     0     0.0000
        章程》的议案     2,041            5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怡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