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关于前董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2019-12-10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3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董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前董事罗
勇下发了《关于对罗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9】27 号)。有关情况如下:
“罗勇:你在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期间担
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你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买入千金药业股票 8900 股,又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卖出千金药业股票 8900 股。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鉴于你买卖股票涉及的金额较小,所得收益已主动上缴
给千金药业,并于 2019 年 3 月 2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违法行
为轻微并已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为
加强警示教育,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上述监管措
施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学习,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