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凌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
目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公司需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公司的财务报表,2018 年报表列报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
企业”的报表格式;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
行相应变更,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及报表项目列报,新金融准则实施后,2019 年
报表列报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报表格式。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公司报表列报变更内容如下:


                                     1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
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专项应
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
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2019 年对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列示的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将以成本法核
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