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8-08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9-23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召开
的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董新义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00 股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6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将由 1,637,395,808 股变更为 1,637,335,808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1,637,395,808 元变更为 1,637,335,808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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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9 年 8 月 9 日起-2019 年 9 月 22 日止(9:30-11:3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磊
4、联系电话:0510-86632358
5、传真号码:0510-86630191*481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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