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威集团: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2016-11-30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鉴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集团”或“公司”)
目前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继续
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2015年1月16日)
(以下简称“《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信威集团对其在报告期内(最近三
年及一期,即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9月)的房地产开发项
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
查,并出具了《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自查结论为: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
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土地和房地产
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监管政策》、
“国办发[2013]17号文”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作为信威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信威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
目的自查情况,信威集团如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
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王 靖 ___________ 蒋伯峰 ___________
余 睿 ___________ 王勇萍 ___________
吕东风 ___________ 程宗智 ___________
王 涌 ___________ 刘辛越 ___________
李卓骋 ___________
2016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冀湘 ___________ 郑 路 ___________
刘 昀 ___________ 王 铮 ___________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