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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威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1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
件园 7 号楼信威大厦一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并于 4 月 22 日发出延期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翠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
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923,742,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091 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6,606,059.32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6 年度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
公司制定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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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
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要求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
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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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和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 公司 2016 年度没有发生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方面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
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
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
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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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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