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威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2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
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6 年 12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 号,简称“《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
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
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
金及附加”项目。同时,该文件规定 2016 年 5 月 1 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
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因此,北京信威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按照前述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
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的要求,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
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规定》进行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科目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1
2、影响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本年
金额增加 3,255,713.85 元 ,“管理费用”科目本年金额减少 3,255,713.85 元,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会计核算科目之间的调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
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依照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并进行了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
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
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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