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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威集团:关于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7-07-08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4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北京信威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为 SIF TELECOM
COMBODIA LIMITED 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公司拟为 SIF 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3 亿美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累计为 SIF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47,850,000.00 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的柬埔寨销售项目客户信威(柬埔寨)
电信有限公司股东 SIF TELECOM CAMBODIA LIMITED(简称“SIF”)于 2014
年向以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
银香港”)作为代理行的银团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由北京信威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称“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
为 SIF 提供担保,由北京信威向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提供存单及保证金质押用于
反担保。2014 年 3 月 24 日北京信威第四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批准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的议案》。
截止 2017 年 7 月 7 日,北京信威向中信银行质押存单及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1,699,294,363.47 元。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备用信用证将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到期,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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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客户资金需求,保障海外项目发展,北京信威拟向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重新
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以替换原备用信用证为 SIF 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3 亿美元。
北京信威拟以存单和保证金质押的方式,为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担保责任向中信银
行总行营业部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 亿美元。SIF 将为公司提供的反担
保安排相应反担保措施。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信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重新开立备用信用证议案》,同
意北京信威向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总额不超过 3 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为 SIF
提供担保,并同意北京信威以存单或保证金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不
超过 3 亿美元。
    以上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SIF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SIF TELECOM CAMBODIA LIMITED
 注册地点      British Virgin Islands


    SIF 作为在英国维京群岛注册的 BVI 公司,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亦没有明确
的经营范围。
    SIF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美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3,317,811            243,350,135
       负债总额                                264,942,619            267,635,3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7,850,000            147,85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64,942,619            267,635,348
       资产净额                                -21,624,808            -24,285,213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2
         净利润                               -10,246,350                -2,660,405
    注:上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经 K.L.Lee&Co.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2017 年 3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SIF 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SIF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北京信威自 SIF 与信银香港作为代理行的银团签署贷款协议之日起不超过
五年内向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开立一系列备用信用证,为 SIF 融资提供担保,
总额不超过 3 亿美元。
    北京信威以存单或保证金质押的方式,为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担保责任向中信
银行总行营业部提供反担保。
    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即北京信威向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开立的一系列备
用信用证)最高额度为 3 亿美元。出质权利为人民币存单及保证金,质押担保范
围包括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因承担上述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担保责任而支出或产
生的所有款项、手续费、利息和其他一切费用,质押担保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
期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 SIF 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海外项目的发展,公司
对 SIF 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为 SIF 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 SIF 向信银
香港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为 15,087,569,400.41 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69%,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3,531,569,643.68 元人民币,占公


                                          3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19%;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
11,555,999,756.7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50%。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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