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威集团: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88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开
展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签订更详细的合同,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
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锦安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
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金融机构产品研发(不含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成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4 日
与公司的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同深圳市锦安控股有限公
司(简称“锦安控股”)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签署了《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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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与深圳市锦安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简称“《战略合作协
议》”)。
(三)签订本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锦安控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同锦安控股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
(四)签订本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合作的背景
公司同锦安控股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战略
合作框架性协议。
(二)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
价值。依托双方在资源、资本和多元化产业上的雄厚实力,通过双方合作,实现
双方未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合作内容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将在无线通信、融资租赁、产业地产、定向增发、并购
重组、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四)合作金额
双方战略合作总金额为 30 亿元,具体项目规模根据项目情况另行签署相关
协议约定。
(五)保密条款
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
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任何其他方的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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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行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
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六)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
时双方可经协商同意后延续本协议。
(七)双方权利义务
《战略合作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合作协议,对双方评估后认可进行合作的项
目,届时双方将签订具体的合同进一步明确和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
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尚需要双方进一步磋商并签订具
体合作协议落实,后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双方均具备必要的履约能力,但在今后合作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
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协议的履行。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则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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