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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通光电:关于收购西安景兆公司后智慧社区业务进展的公告2017-05-19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057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西安景兆公司后智慧社区业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景兆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景兆”)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
司(以下简称“银川电信”)合作,共同推进智慧社区服务运营的发展;
     西安景兆为银川电信 600 家营业厅提供全方位社区人服务运营支持,在
“翼支付”业务结算和电信业务品牌宣传推广方面开展合作。



    为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目标,发挥银川电信在当地通信资源、业

务渠道领域优势以及西安景兆在软件技术研发和社区服务运营领域的经验优势,

共同确立以“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为方向,紧密

合作,推动各自企业经营服务在银川地区的深入发展。

    一、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

    1. 西安景兆基本情况

    西安景兆是公司下属的互联网技术应用研发与运营的控股公司,定位于智慧

社区服务体系的研究及运营系统平台的开发与解决方案的输出。西安景兆自主研

发的社区人运营系统(包括:社区人智能物流系统+快递端 APP、社区人商家

系统+商家端 APP、社区人供应 链系统、社区人用户端 APP、社区人企业购端

APP)将网购用户高效引流转化到其系统平台中,为社区实体商业用户建立及拓

展线上商品与服务展销渠道,以商业升级与深度融合的方式促进社区价值服务的

增长,从而提高公司自身智慧社区业务的盈利能力。

    2. 银川电信基本情况
                                   1
    银川电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网络规模最大、经营业务最全的综和信息服务提

供商,拥有优秀的通信资源及业务渠道领域的优势,在推进自治区国民经济信息

化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以及广大民众提供

多样化的优质信息服务。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西安景兆为银川电信下属的约 600 家营业厅提供全方位社区人服务运

营支持。在“翼支付”业务结算和电信业务品宣推广方面加强合作。

    2. 银川电信分批寻选对外服务营业厅,协调室内配套场地、提供通讯网络

环境,西安景兆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配套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并进行部署安装。

    3. 银川电信安排自身的企业员工负责营业厅内的系统设备管理与操作,西

安景兆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和业务辅导。

    4. 西安景兆负责银川市内社区商户、物流快配、线上服务、多屏广告等业

务拓展与运营工作,优先导流客户至电信营业厅进行业务办理,并为银川电信提

供服务品牌宣传。银川电信负责安排营业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社区人

线下业务受理,并定期提供自身业务产品广告影像内容。

    5.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关于利用互联网经营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不

向第三方机构透漏信息数据,并各自约束下属员工对客户数据信息进行严格保

密。

    6. 双方互视对方在银川市(包括下属区县城市)智慧社区商业运营领域为

重要合作对象,协议期内不与对方主营业务竞争对手开展类似的合作,不向对方

竞争对手透漏双方的合作内容。

    7. 项目合作期为一年。

       三、项目意义
    本次合作是公司收购西安景兆后,西安景兆借助亨通光电在市场、渠道等方
面的资源优势,将其智慧社区业务模式的成功经验在西北地区推广、发展,探索
公司智慧社区业务在国内发展模式,并为下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四、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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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运营合作协议,是西安景兆与银川电信合作的指导性文
件,也是双方签订具体合作合同的基础。项目顺利实施将对西安景兆2017年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为公司智慧社区业务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但项目实施
如不达预期,也将影响西安景兆公司的业绩增长。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亨通光电与银川电信签订的银川市智慧社区服务运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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