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关于与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的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02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移动业务
社会化服务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共同在云南省红河哈
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开展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
在上述两州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系统基础上,亨通光电负责新增设施、
系统投资,投资估算约 2.9 亿元,并享有投资建设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对增量收
入享有按照约定比例的受益权;
项目合作期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满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作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
中国联通作为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在稳步推进集团公司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联通关于南方驻地网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的
战略定位,启动了省级分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亨通光电积极参与中国联通省级分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投资网络
建设、共享增量收益”的原则,亨通光电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
自治州开展移动通信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双方共同投入相关资产,中国联通云
南分公司负责对合作区域的业务市场运营,亨通光电负责约定业务种类和地域范
围内的移动网络投资,双方共同分享移动业务增量收入。
一、合作方情况
合作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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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江滨西路 51 号金牛大厦
法定代表人:伍昭祥
经营范围:固定通信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第一
类数据通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和网络托管业务、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语音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X.400 电子邮件业务、
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其他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经营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
技术开发与服务、设备生产与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招标代理;自有房屋出租;
电子通信器材的销售;承办展览;专业人员培训;物业管理;技术交流和信息咨
询;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方式
1. 项目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移动业务社会化服
务合作项目;
2. 合作范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国联通移动通
信业务;
3. 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提供本协议规定合作项目移动核心网、营帐系统、
传输汇聚层,及现有的无线基站控制器、基站设备、传输接入网(含光缆和传输
设备);
4. 亨通光电投资合作范围内需新增的无线基站控制器、移动基站、基站天
馈系统、基站接入传输网络(含光缆和传输设备)、基站配套系统投资建设及项
目建设相关费用,享有投资建设项目的资产所有权;
5. 在协议期内,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享有前述亨通光电投资资产的唯一使
用权;协议期满,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享有上述资产永久无偿使用权,并承担使
用期间的维护、维修等相关运营费用;
6. 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基站配套项目(指国家规定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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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由运营商投资建设的基础设备部分)租赁、基站及网络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
移动业务市场运营,并承担相应的租赁、维护、维修、市场运营等相关费用;
7. 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标准向亨通光电支付增量分成收入。
(二) 项目建设投资及收益分成约定
1. 项目的建设规模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2G/3G/4G
网络有效人口覆盖率达到 90%为整体原则确定,初步约定投资总额(不含税)为
2.9 亿元。具体建设规模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结果为准;
2. 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有义务将计费系统提取的脱敏后的经营数据,以报
表形式按月向亨通光电通报;
3. 在同等条件下,亨通光电承诺安排具备资质的队伍负责维护投资合作建
设项目,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向维护队伍下达网络指标以及相对应的考核办法;
4. 在满足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管理要求、招投标要求等准入条件,同等条
件下,亨通光电享有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工程建设、代维及业务代理优先权。
5. 双方按照约定比例、约定规则对增量收入分成。分成比例以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亨通光电投资总额超过约定投资额的 90%为结算前提,若投资总额低于
上述金额和时限约定,则按实际投资总额等比例下调分成比例,并追溯调整已发
生的增量收入分成总额;
6.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作协议
期满,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就继续合作进行友好协商;
7. 合作期间,涉及到追加 5G、物联网(窄带)等网络升级投资的,本着满
足市场需求的原则,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双方就增量收入分成总额、增
量收入分成比例及增量收入分成期限进行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 合作期间,遇到国家对通信行业重组等重大事项而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
执行的,本着执行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公平合理、保障双方共同利益
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三、项目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确定了“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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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国际化企业
转型”四大转型发展战略。通信产业链在向创新创造转型方面,公司新一代光纤
预制棒绿色制造技术获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立项、超低损耗光纤中标国
家工业强基工程;在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方面,电信国脉已发展为国内第
二大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向国际化企业转型方面,公司海外产
业布局初具规模,海外收入近年来以翻番的速度增长;在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
方面,大数据业务进展良好,智慧社区业务已在 2017 年上半年开始为公司创造
利润,量子通信已开始为中国人民银行苏州支行提供量子保密通信金融专线服
务,本次进入移动通信业务领域,加大了公司向平台服务业务领域的转型力度,
并与智慧社区、大数据业务实现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平台服务运营业务收入、
利润在公司总收入、总利润中的比例,推动公司通信产业由生产制造向平台运营
服务转型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项目进展对公司 2018 年及以后的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影响程
度目前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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