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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通光电:关于设立亨通光电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12-20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30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亨通光电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与中
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红外物理实
验室”)共同合作设立亨通光电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感技术
研究院”),从事物联网用光电传感器的研发。传感技术研究院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亨通光电的出资比例为 70%,红外物理实验室的出资比例为 30%;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范围内。


    一、投资概述

    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推进物联网发展的国家战略,推进万物互联的核心在于物
理信息的采集,将产生对传感器的巨量需求,红外物理实验室作为国家光电领域
的重点实验室在光电传感领域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技术。
    亨通光电与红外物理实验室于2017年12月18日签订《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合
作设立传感技术研究院,注册资本1000万元,亨通光电的出资比例为70%,红外
物理实验室的出资比例为30%。传感技术研究院致力于物联网用光电传感器的研
发及创新人才培养,为亨通光电在未来物联网的战略布局和发展提供行业研究、
技术支持、产业资源整合和成果转化等服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是1985年中国科
学院首批开放实验室之一,主要面向红外物理的国际学术前沿,面向空间光电技
术的国家重大需求,探索光电过程中重要科学问题和解决国家对光电技术的重大
                                   1
需求,在国内和国际学术界有重要影响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红外物理实验室现有在编人员7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组部“千
人计划”获得者1人、“万人计划”获得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
人、“国家优秀青年人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1人、中
国科学院百人计划11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出资方式
    亨通光电与红外物理实验室共同合作设立传感技术研究院,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亨通光电的出资比例为70%,红外物理实验室的出资比例为30%。其中亨通
光电首期出资500万元,于传感技术研究院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二期出资200
万元,由传感技术研究院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确定出资时间。红外物理实验室作
为技术出资方将其拥有的“一种铁电隧道结室温红外探测器及制备方法”和“一
种高灵敏非制冷红外探测器”2项专利作价300万元,以知识产权方式出资,由传
感技术研究院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确定出资时间。
    2. 经营范围
    光电传感新技术研究开发及创新人才培养平台,瞄准技术、业务前沿,加强
光电子技术、传感技术等相关领域的研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形成集新业务、
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与人才培养(培训)、技术服务、产品评测和前沿课题研究于
一体的、能为合作各方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研究平台。(暂定,具体由公司章程
规定,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3. 知识产权
    传感技术研究院成立后以传感技术研究院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和资金)
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传感技术研究院所有。
    协议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相关资质传感技术研究院可以无偿使用。
    协议双方提供或者许可传感技术研究院使用的知识产权、技术应当具有完整
的权利,若存在权利瑕疵造成传感技术研究院侵权的,提供或者许可人应当承担
责任和赔偿传感技术研究院损失。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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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联网时代催生对传感器的巨量需求,本次投资是公司业务向传感器领域拓
展的重要举措,将推动公司通信产业链的延伸、发展,推动公司向高端制造领域
发展。

    五、风险提示

    设立传感技术研究院是基于对未来公司发展进行的前期投入,传感技术研究

院处于筹备阶段,后续尚需由其董事会制定经营计划,对公司当期经营状况和财

务影响较小,未来经营发展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签订的《合
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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