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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通光电: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9-05-1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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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
 1      2018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2018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8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9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10     公司 2019 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11     2019 年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
 12     2019 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13     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
 14     2018 年度员工持股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15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16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
 17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8     修订《公司章程》
 19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21.00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1.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1.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1.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1.04   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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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1.06   限售期安排
21.07   上市地点
21.08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1.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3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4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5     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6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27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28     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
 29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30     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2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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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3:00
             网络投票:2019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主持人:董事长钱建林先生
 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监票人两名、计票人两名
       六、宣读各议案并审议表决
序号                                  议 案 名 称
 1      2018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2018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8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9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10     公司 2019 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11     2019 年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
 12     2019 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13     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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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2018 年度员工持股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15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16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
 17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8      修订《公司章程》
 19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21.00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1.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1.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1.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1.04    发行数量
21.05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1.06    限售期安排
21.07    上市地点
21.08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1.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3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4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5      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6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27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28      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
 29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30      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2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股东发言
        八、股东投票,由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束
        九、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十、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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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蒋明先生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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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蒋明先生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
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
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
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
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
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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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18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并充分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信息
披露事项等职能,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专注于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领域高端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及系统集成服
务,在 5G 建设、一带一路、能源互联网、海上风电及海洋通信建设的驱动下,
大力推进国际化产业布局,积极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开拓通信与电力运营服务
市场。同时,进行通信领域的前瞻性布局,开展硅光子芯片及模块、太赫兹通信、
储能等新一代通信和电力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圆满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
营目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8.66 亿元,同比增长 30.5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 25.32 亿元,同比增长 20.27%。公司收入、利润均创历史新高,为
股东和投资者提供了良好投资回报。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 2019 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8 年主要工作

  (一)再添新动能、再绘新蓝图、迈向新高度、取得新突破

    1. 聚焦创新,产业发展再添新动能

    (1)通信网络业务
    公司瞄准通信技术前沿,持续完善光通信网络业务产业链布局,提升系统解
决方案的研发与集成能力,围绕 5G 通信网络建设与应用,从“产业化一代、研
发一代、储备一代” 角度发展打造通信产品体系。对当前 5G 用光纤、光模块等
产品体系进行迭代升级,并延伸数据中心、ICT 业务与互联网等应用,部分产品
已取得阶段性突破;多模光纤、传感光纤、激光光纤等特种光纤逐步进入量产阶
段;海洋用光纤、制导光纤与低损耗大容量通信光纤成功交付;新一代绿色光棒
产能产量稳步增长。同时,公司深入推进智能化工厂建设,通过提升成本竞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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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市场占有率,构建合作共赢的光通信网络生态链,为
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与服务。
    在通信系统运营上,公司进入跨洋海缆通信系统、中国联通省级分公司的社
会化合作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商用量子干线(“宁苏通沪量子干线”与“京雄量
子干线”)、海洋湖泊生态感知等网络运营服务领域。成功交付巴布亚新几内亚、
智利、玻利维亚、墨西哥等跨洋海缆通信项目,海光缆国际交付长度总计超过
10,000 公里。公司海底光缆突破大长度、深海域等技术难题,“高可靠海洋光
纤光缆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项目荣获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18 年中国
光学工程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312 公里单根无接头海底光缆创世界之最,荣登
中央电视台“大国重器”栏目;海底观测网主次接驳盒设计定型、样机制造及试
验并通过验证,实现大长度海底光缆观测系统(含 BU、电极等)项目商用成功;
水生态感知网太湖一期工程顺利交付使用。
    公司通信网络产业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4.48 亿元,同比增长 13.10%。
    (2)能源互联业务
    公司通过内生、外延协同发展,内部加大技术创新与市场整合,外部收购亨
通海工、亨通蓝德、华厚能源等公司,积极打造能源互联产业全价值链业务体系,
持续推进高压、特高压及附件、海洋超高压输电系统解决方案、海上风电 EPC、
热相变储能集成等业务的快速发展,陆续中标多个大型海缆项目,累计中标超
20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交付世界最高电压等级 500kV 联网输变电工程海底电缆
项目;中标葡萄牙 Windfloat 海上风电 EPC 项目;成功交付 “三峡庄河项目”
(220kV-3*500 海缆),创下 220kV 三芯海底电缆无接头最大长度新记录,上榜
央视“改革开放 40 周年”节目;国际首创单根无接头大长度 500kV 交联聚乙烯
绝缘海底电缆,成功通过 580kV,60min 出厂试验;实现 AKER 高端脐带缆电单元
市场突破,成功中标中海油流花脐带缆中压子单元项目,成首个取得深水中压脐
带缆电单元的中国企业;公司 80 米海洋超大型工程船“华电稳强号”顺利下水,
助力广东湛江海上风电项目顺利完工;中标阳江海上风电场 220kV 海缆总包项
目,为构建公司海洋产业全价值链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同时,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连接器、充电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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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及充电站建设与充电运营服务。
    公司能源互联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96.16 亿元,同比增长 23.51%。

    2. 聚能聚势,全球发展再绘新蓝图

    公司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抓住国际通信与电力市场发展机遇,通过
技术革新与成本控制,优化海外市场布局,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
海外研发生产基地营收、运营利润均超额完成目标。
    (1)加强协同融合发展,经营能力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整合境内外资源,协同融合发展,海外子公司整体经营
形势稳中向好。西班牙公司通过产品转型升级,开拓欧洲重要电信运营商市场,
经营业绩大幅提升;葡萄牙 Alcobre 通过工厂重新布局,打通瓶颈工序,提升交
付能力;巴西亨通积极拓展南美市场、提高产能利用率,经营业绩逐渐改善;南
非 Aberdare 调整市场策略,加大直接销售和海外出口力度,结构优化成效显著。
    (2)加速海外产业布局,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
    印尼、埃及、印度、德国四个国际产业园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在海外 EPC
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成功中标“葡萄牙 Windfloat 项目”,成为在西欧地区签约
海缆总包项目的中国企业;中标尼泊尔 220kV 输电线路项目,实现公司在陆上高
压输电线路工程项目上的国际化突破。未来公司将持续以高水平、高质量的产品
及服务面向国际市场,并逐渐形成海外出口、海外 EPC 工程、海外产业“三驾马
车”联合驱动的局面。

    3. 聚力发展,新兴产业迈向新高度

    随着全球互联网数据消费量持续增长趋势,数据中心建设进程加快,公司紧
抓行业发展新机遇,积极布局前瞻性技术领域。与英国洛克利成立的合资公司亨
通洛克利,已完成 100G QSFP28 AOC 硅光模块封装及测试平台搭建,进入 100G
QSFP28 AOC 硅光模块的产品试制阶段,并进行可靠性验证,同时进行 100G QSFP28
CWDM4 硅光模块及 400G DR4 硅光模块样品试制;亨通太赫兹已提前完成太赫兹
原型样机的研制,实现公里级的太赫兹通信传输。

    4. 聚合资源,通信运营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联通开展合作,承建国内首条由量子保密通信方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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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商与电信运营商合建的量子干线--“京雄量子干线”,此条干线从北京连接至
雄安新区,提供量子加密视频会议、端到端通信保护、数据库加密备份等创新解
决方案,实现量子安全办公、数据中心远程灾备、量子政务网、金融数据量子加
密传输等,是量子信息安全服务商与运营商在该领域广域的网络合作探索与实
践,为日后的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新模式。公司承建 “宁苏通沪量子干线”、
“京雄量子干线” 网络系统相关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荣获国际电信联
盟(ITU)“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最高奖。
    公司积极参与云南联通社会化合作项目,目前业务已涵盖 8 个地州,覆盖人
口超 3000 万,呈良好向上的发展态势,在运营商系统、通信行业中获得认可,
“投资+建设+运营”的产业链竞争优势凸显,为后续参与混改提供了宝贵经验。
同时,公司将通过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实现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
向海底光缆系统运营商的延伸,拓展通信运营领域业务发展,进一步推动公司通
信产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二)实现稳增长、奠定优基础、创造新价值
    在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18 年公司继续保持稳
定增长,营业收入 338.66 亿元,同比增长 30.50%;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5.32 亿
元,同比增长 20.27%,收入、利润双创新高。公司可转债项目(17.33 亿)通过
发审委审核并于 2019 年一季度完成发行工作;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
总额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的公司债券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完成首期发行。
上述融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资金基础。
    同时,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创造新价值。2018 年度向投资者分红 2.86 亿
元;公司股票纳入 MSCI、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并以市值增长 16.51 倍的成绩
成为 A 股市场“10 年内市值增长超过 10 倍”的九家上市公司之一。
    (三)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1. 坚持战略先行,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全球运营、创新驱动、人才领先、业务变革”战略,坚定发
展的信心,坚持实施“智能化、精益化、信息化”的三化建设,推崇企业 “上
善若水,道法通变”的文化理念。当前国内外市场形势复杂严峻,公司在董事会
的领导下,通过正确的战略引领,不断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在激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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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领导者的地位。公司业务连续多年保持稳定增长。
    2. 坚持全球运营,提升全球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大背景下,公司坚持全球运营战略,
以“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看着世界地图做企业,沿着一带
一路走出去”,不断完善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产业的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及产业布
局。近年来公司已在欧洲、南美、南亚、南非、东南亚等国家地区进行产业布局,
并加速推进印度、埃及、印尼、德国等地的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累计建设海外产业基地 9 个,全球化竞争力稳步提升。
    3. 坚持创新驱动,打造全球领先技术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 推进 IPD 研发体系建设,提升 IPD 运营质量和实效,
在 5G 光纤、特种光纤、硅光子芯片及模块、量子通信、海洋超高压直流输电、
热相变储能等领域拥有行业领先技术。拥有 1 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 家国家
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 个院士工作站、2 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2 个省级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并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公司研发支
出总额多年保持在营业收入 4%左右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有 27 家高新技术
企业,研发投入 13.54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6.7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4%,
研发投入居行业前列。公司“高可靠海洋光纤光缆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项目荣
获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18 年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312
公里单根无接头海底光缆创世界之最,荣登中央电视台“大国重器”栏目;220kV
三芯海底电缆无接头创下最大长度新记录,上榜央视“改革开放 40 周年”节目;
公司承建 “宁苏通沪量子干线”、“京雄量子干线” 网络系统相关指标均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并荣获国际电信联盟(ITU)“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最高奖。
    4. 坚持人才领先,构建企业与员工命运共同体
    公司不断探索先进的国际化企业运营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了以人才为核心的
创新管理体系,持续加强战略性人才队伍的规划建设,打造具有全球视野及管理
能力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壮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和核心人才队伍、以及高
素质、高技能的匠人队伍。同时建立了人才领先战略和薪酬激励体系,将短期激
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通过多层次的绩效激励,将公司发展与职工对美好生活的
向往相结合,构建企业和员工的命运共同体,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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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底,公司已完成两期员工持股长期激励计划,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骨干、海内外一线优秀市场人员及突出贡献人员。
    5. 坚持业务变革,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持续优化产业链结构,积极整合内外资源。公司在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
两大领域均具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并努力
打造全价值链的业务体系。同时,把握世界新一轮信息技术与能源互联发展趋势,
布局量子通信运营、充电运营、热相变储能、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业务,不断增强
公司创新力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6. 坚持质量优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树立先进的质量发展观,明确“以卓越品质打造全球化品牌”的质量战
略,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导入“六西格玛”质量管理工具,打造了 CIPO 闭环质
量管理体系,实现客户定制化需求(Customer)到设计研发策划(Input)再到
生产制造过程管控(Process),最终完成客户交付及满意度反馈(Output)的
全价值链+全产业链串接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公司先后
获得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江苏省质量奖、
苏州市质量奖等荣誉。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强化董事会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规范公司治理,切实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董
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
2018 年度召集股东大会 4 次,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 36 项,并全部通过审议。
    董事会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现有管理制
度和业务流程从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力求各项工作
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在
需要和内外部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控制经营风险。
    2.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监管部门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对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管理,确
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全年发布四次定期报告、125 次临时公告,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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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公平、公正披露信息,及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取得良
好成效。
    3.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8 年,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建设,认真接待各类投资者的来访和调研工
作,全年共举办 4 次以上大型投资者推介会,并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对公司重大中标、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及时公告,及时将
公司的基本面、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传递给投资者,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判断和投资信心。
    (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持“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第一责任”的理念,在追求企业健康可持
续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公司将“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作为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和商业道德,建设
维护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致力于打造倍受政府信赖、社会满意、员工拥戴的放
心企业。公司连续多年蝉联江苏省纳税百强,苏州市纳税大户,吴江十大纳税大
户。
    2. 创新引领,带动行业发展方向
    公司始终瞄准通信前沿技术,坚持自主创新,在光通信、海洋通信、超高压
海缆等关键核心技术及高端领域,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多次参与制
定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形成数十项 PCT 国际专利,引领各行业发展。
    3. 坚持人才战略,增加就业机会
    人才战略是公司发展的第一战略。公司致力于打造企业与员工的命运共同
体,创建和谐关系型企业为员工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遵循“引得进、留得住、
育得出、用得好”的用人方针,以“四个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产业共同体、使命共同体)为发展导向,努力创造唯才是举,人尽其才的良好用
人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吸纳社会就业人数已达到 17,311 人。
    4. 坚守慈善公益理念,回馈社会
    公司坚守慈善公益理念,积极参与各类扶贫事业,面向全国老、少、边、穷
地区、贫困家庭、弱势群体,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助残扶贫、结对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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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扶贫等。报告期内,公司慈善公益总投入 976.56 万元。
    5. 绿色制造,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司以生态保护,能源节约为原则,积极倡导节能环保、绿色共享新理念,
倡导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理念,把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生态效益等生态文
明建设指标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打造光通信产业链全生命周
期绿色制造。公司拥有全球单体规模最大的绿色光纤预制棒生产基地,减少了原
光棒工艺制造过程中氯化氢的排放,树立了行业绿色制造的典范。

    二、2019 年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围绕“全球运营、创新驱动、人才领先、业务变革”的四大战略,聚焦
主业,瞄准行业技术前沿,加大研发投入,沿着“产业化一代、研发一代、储备
一代”的发展思路实现公司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并加速推进“5-5-5”的全球化
目标,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公司经营计划
    2019 年,公司将继续秉承“创新引领发展”理念,把握信息互联、能源互
联、万物互联带来的新机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
能力,加速国际化进程,力争成为全球通信与能源互联领军企业。
    1. 创新引领,培育壮大新动能
    公司围绕创新引领要求,加大对新领域、新业务、新市场的资源投入,聚焦
核心技术、核心装备和核心材料,抢占发展先机。
    (1)积极布局 5G 相关产业
    公司将聚焦 5G 通信基础设施产品、解决方案与行业应用,加快研发与储备
超低损耗光纤、OM4/OM5 多模光纤、400G 硅光模块、硅光芯片等产品与技术,提
升 5G 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与集成能力,扩展到产业互联网和智慧城市等应用。
实现 100G 硅光模块的产业化,同时,加快物联网传感、太赫兹通信、工控信息
安全等技术的培育与产业化,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2)全面构建海洋产业全业务体系
    公司将持续围绕国家“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加快海洋通信、海洋电力、海
洋工程、海洋装备四大系列产品的开发与系统整合,加大超高压直流海缆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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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距离超大芯数海光缆、海上风电的嵌岩、海底接驳盒等技术研发投入,重点
提升海缆 EPC 集成能力、海上风电总包能力、海洋观测网和江河湖泊感知网的系
统集成能力,积极参与全球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承建,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
司在全球海洋产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3)积极打造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公司将围绕国家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发展战略,在传统坚强电网业务中,
持续强化公司在高中压配电网、特高压电网的市场地位和服务能力,并加强系统
集成能力。同时,公司将全面展开与国网、南网、各大发电商及能源商在综合能
源领域的合作,聚焦充电体系、储热储冷、储电等业务,积极推进能源管理及效
率提升,与客户共同成长,推进公司电力产业向能源互联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转
型。
    (4)聚力发展通信运营服务
    公司将加快推动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建设,培育国际海洋通信专业人
才队伍,打造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商;在与云南联通成功开展试点改革的基础
上,继续深入参与中国联通“双百行动”综合改革运营项目;积极探索在量子保
密通信运营、大数据运营等领域的合作共赢道路。
    (5)深化布局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
    公司加快新能源汽车线束、充电桩、充电枪、高压连接器等汽车核心部件的
研发生产,全面开拓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2019 年努力实现“百城”充电网络
建设与运营项目,抢占优质资源,力争到 2021 年在公交和物流充电运营领域成
为行业领导者,出租网约充电网络做到全国一线城市领先。
    2. 加速全球产业布局,提升海外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沿着“看着世界地图做企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发展思路,通
过兼并收购与合资合作,加速全球产业布局,提升海外综合竞争力。
    (1)加强非洲、欧洲市场的开发力度,开拓光通信与智能电网领域的系统
集成业务,寻求海上风电及储能领域的市场发展机遇;
    (2)推进海外工厂的技术产品升级和产能扩产、降本增效,提升相关产品
及业务的海外市场竞争力,推进海外业务创新与产业协同发展;
    (3)加大对海外公司的人才、技术、设备及产品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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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通信、超高压海缆等高科技产业在南非、埃及、印尼、印度等“一带一路”国
家顺利落地;
    (4)完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与交付管理铁三角支撑体系的能力建设,构
建产业布局及融合发展的管理机制,强化商务投标、产品交付、风险管控等支持
能力。
    3. 围绕企业核心价值,打造全球化运营管理体系
    公司紧紧围绕研发、运营、营销、人才、风控五大体系,建设具有国际化高
水平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打造卓越的全球化运营管理体系。
    (1)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核心,建立系统、科学的营销体系。深耕专业细
分市场,进一步加强新市场、新产品营销资源配置,加大开辟新市场,挖掘新业
务,提升产品及系统集成方案的创新、营销、研发、交付及供应链支撑能力。同
时,增强营销团队的市场营销策划能力、新产品与新业务的规划与推广能力、客
户关系管理能力及客户需求挖掘能力,实现客户未来需求与公司发展资源相匹配
的合作共赢局面;
    (2)以高附加值产品为核心,建设研发引领的创新管理体系。围绕“瞄准
世界前沿、填补国内空白”要求,加大研发投入,引进行业技术领军人才,完善
以价值为导向的研发项目考核机制。加速推进引领行业技术发展的通信、电力、
新产业三大研发平台搭建,实现产业化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技术发展战
略目标,以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实现持续市场竞争能力;
    (3)以三化企业(智能化、精益化、信息化)建设为核心,建设成本领先
的运营管理体系。全面建设高端制造的“智能化工厂”,建立以财务独立测算,
以毛利贡献为导向的高端制造测量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整个产业链成本优势及市
场竞争力;
    (4)以“三个转变”为核心,建设使命驱动的人才管理体系。公司始终坚
持人才先行战略,贯彻人才政策“三个转变”,以技术岗位职级体系和业务能力
提升为重点,持续完善任职资格标准,推进自主培养模式,并结合产业的发展规
划制定合理的人才储备计划。重点加大国际营销团队、研发团队及管理团队的人
才培养,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人才保障;
    (5)以事前预防、过程合规为重点,建设多维分级的风控管理体系。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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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国际贸易、产业布局、对外投资等方面风险加剧。2019
年公司将围绕汇率风险、海外合规风险、重大投资风险、质量风险等重点建立健
全多维度、分层级的风险管控体系,推进事前预防、过程合规以保障国内外产业
发展。
    4. 完善质量建设,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2019 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质量建设,从质量风险识别、质量成本改善、
质量问题闭环整改以及质量预防标准化四个方面,完善针对公司产品质量指标的
控制体系,通过高品质产品保障原有市场份额并开拓新市场。
    三、2019 年董事会工作
    1. 持续做好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董事会运作,加大董事会决
策事项落实、督办工作力度,提升董事会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得
到有效落实及反馈;加强董事培训、提高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信息披露意识。
    2. 稳步推动公司市值管理。基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和长期资本价值最大化的
原则,制定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投融资战略和价值分配策略,实施相应决策的动
态市值管理策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3.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交流
互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4. 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
量,及时、准确披露信息,增进股东与投资者对公司了解。
    5. 积极推进 2019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工作。
    6. 督促各公司落实募投项目的实施,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推动募投项
目按照计划建成和投产。
    7. 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确保公司治理和内控不断巩固与完
善、三会工作规范进行。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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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公司监事会继续本着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
开展工作,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
检查,在促进公司依法规范发展、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维护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作用。现将 2018 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子公
司记账本位币》两项议案;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十项议案;
    3.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推选虞卫兴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增加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担
保额度》、《增加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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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收购
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项议案;
    6.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7.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奖励基金(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及《制定公司<2018
至 2022 年度(第三期)奖励基金计提管理办法>》两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工作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调查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对公司
依法依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建
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内部控制制度
不断健全完善;较好完成了各项年度经营目标;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督促相关制
度的执行以及制度的定期修订和完善。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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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
健康发展,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本监事会将继续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
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方的相关行为进行持续监督和
关注。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
合理有据、客观公允,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关
联交易事项均已履行《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程序,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
项储存、规范使用、用途变更等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规范和监督,切实保障了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地使用。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积极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模式,促进监事会工
作制度化、程序化,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
监事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督促公司加强
内控制度建设,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切实
维护好广大股东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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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 2018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财务报告的范围
    2018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范围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 118 家,其中境内 103 家,境外 15 家)。与上期相
比,本期合并范围共增加 58 家公司,主要为:
    1、并购的: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亨通涂装技术有限公司、江苏
亨通蓝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 44 家子公司;
    2、新设的:境外有印度、印尼、泰国、意大利子公司,境内有江苏亨通太
赫兹技术有限公司、亨通洛克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科大亨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
司、江苏亨通光电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公司。
    二、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总体分析
    公司专注于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领域高端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及系统集成服
务,在 5G 建设、一带一路、特高压网络和海上风电建设的驱动下,大力推进国
际化产业布局,积极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开拓通信与电力运营服务市场。同时,
进行通信领域的前瞻性布局,开展硅光子芯片及模块、太赫兹通信、储能等新一
代通信和电力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圆满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8.66 亿元,再创新高,同比去年增长 30.50%;
营业毛利 64.06 亿元,同比去年增长 22.89%。得益于营业收入与营业毛利的快速
增长和费用管控的进一步加强,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26.47 亿元,同比增长
18.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32 亿元,同比增长 20.2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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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公司的主要经营业绩指标
         主要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增长率(%)     2016 年
营业收入(万元)             3,386,576.24    2,595,151.14      30.50       1,930,054.64
营业毛利(万元)               640,584.47     521,266.97       22.89        406,694.03
净利润(万元)                 264,736.69     223,181.66       18.62        152,312.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3,158.71     210,488.45       20.27        131,639.15
(万元)
每股收益(元/股)                    1.33           1.16       14.66              0.76
                                                            减少 4.47 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9           26.56                         25.16
                                                              百分点
每股净资产(元/股)                  6.52           5.52       18.12              3.37

    (二)净利润变动项目分析
    1、2018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较 2017 年增加 42,670.25 万元,同比增长 20.27%,
主要因为:
    (1)受益于网络强国战略、宽带中国战略、信息网络重大工程等的深入实
施,物联网、VR/AR、高清视频等应用推动数据流量高速增长,光通信产业发展
迅速,同时 2018 年公司新一代绿色制造光棒产量稳步增长、网络运营服务取得
突破,促进了公司光网络与系统集成核心产业的平台整合、技术水平、营运收入
与盈利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推动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
    (2)公司智能电网产业通过加强业务融合与拓展,提升协同效应,系统集
成业务的营业收入与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3)受益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及“一带一路”倡议,公司海洋电力通
信与系统集成取得较好成绩,陆续中标多个大型海缆项目,累计中标超 20 亿元。
公司通过不断研发和市场开拓,海缆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质量均得到了客户认可,
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实现快速增长。
    2、2018 年公司销售费用 106,588.49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4,928.99 万元,
同比增长 16.29%,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运输仓储费、工资福
利费有所增加。
    3、2018 年公司管理费用 91,975.01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6,530.90 万元,
同比增长 21.91%,主要原因是公司业绩提升与规模增长使得管理人员薪资增加,
国内外投资并购业务增加使得中介服务及法律服务费增加,公司购买土地及内部
研发形成非专利技术,使得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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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8 年公司研发费用 96,034.57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4,992.04 万元,同
 比增长 5.48%,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实现产业升级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5、2018 年公司财务费用 50,408.61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1,626.88 万元,
 同比增长 29.98%,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加快推进新一代光棒、特种光纤、云南混
 改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因营收增长相应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使得
 有息负债增加。
      (三)主要公司对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贡献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公司名称        归属于母公司净    占总归属于母公    归属于母公司净    占总归属于母公
                       利润          司利润比重(%)       利润          司利润比重(%)
   亨通光导             121,246.17        47.89              96,093.72        45.65
   亨通光纤              19,767.33        7.81               23,762.09        11.29
电信国脉(合并)         13,438.15        5.31               11,551.33        5.49
亨通高压(合并)         10,585.47        4.18                 -422.55        -0.20
   海洋光网               4,829.28        1.91               -1,491.80        -0.71
      1、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导”)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121,246.17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25,152.45 万元,主要是亨通光导
 新一代光棒的投产促进产销量稳定增长,推动亨通光导盈利大幅提升。
      2、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纤”)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 19,767.33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3,994.77 万元,主要是为推动下游关
 联合作方扩大销售市场占有率、协同融合发展,报告期内虽然亨通光纤下调光纤
 价格,但通过智能化改造,生产效能提升促进公司生产成本降低,盈利水平较上
 年略有下降。
      3、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国脉”)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438.15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886.82 万元,主要是电信国
 脉通过全国市场布局和聚焦调整,创新多专业组合和多业务融合式开发,打破区
 域,分享市场优势资源,实现了全国无业务空白省份,覆盖两个以上运营商客户
 的省份达 24 个,营收及盈利能力稳步增长。
      4、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高压”)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 10,585.47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1,008.02 万元。江苏亨通海洋光网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光网”)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829.2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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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6,321.08 万元。亨通高压和海洋光网两家公司实现扭亏为
       盈,且盈利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海缆募投项目开始发挥效益,公司通过不断研发
       和市场开拓,海缆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质量均得到了客户认可,销售收入和毛利率
       均实现快速增长。
           (四)主要业务板块的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光网络与系统集成            959,528.94     580,709.79   39.48%   867,890.05     516,465.96   40.49%
智能电网传输与系统集成      869,593.83     760,169.63   12.58%   735,523.83     647,572.32   11.96%
海洋电力通信与系统集成      118,047.90      72,584.55   38.51%    52,027.18      36,097.50   30.62%
新能源汽车部件与充电运营     59,693.37      42,589.68   28.65%    16,576.27      12,142.89   26.75%
工业智能控制                261,361.74     222,744.34   14.78%   222,395.68     201,008.88    9.62%
铜导体                      630,327.88     625,889.33    0.70%   489,438.21     484,212.99    1.07%
商品贸易                    397,849.88     387,031.13    2.72%   142,531.23     139,655.17    2.02%
其它                         32,670.30      17,533.89   46.33%    17,126.83       6,859.82   59.95%
            合计           3,329,073.85 2,709,252.33 18.62% 2,543,509.29 2,044,015.52 19.6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的综合毛利率为 18.62%,同比去年略微下降,
       扣除新增商品贸易业务,公司综合毛利率基本与去年持平。
           现对公司重要业务板块分析如下:
           (1)光网络与系统集成是公司优势核心业务,主要包括光棒-光纤-光缆-智
       能光器件的研发与生产、通信网络的设计施工及总包、通信运营服务等。报告期
       内光通信行业继续保持较好增长,同时公司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配套优势、自主
       研发的新一代光棒顺利投产与智能化、精益化生产,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中 61.12%来自于该业务。光网络与系统集成收入同比上年增
       长 10.56%,毛利率 39.48%,显示了公司核心业务的强大盈利能力。
           (2)智能电网传输与系统集成主要包括中低压、高压、超高压、特种导线
       等产品与电力系统集成的设计制造一体化。报告期内,智能电网传输与系统集成
       收入同比上年增长 18.23%,主要是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大超高压、特
       高压及特种导线的市场开拓,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子公司盈利能力大幅增加,
       推动经营业绩实现较大增长,本年度智能电网传输与系统集成实现毛利为
       109,424.20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17.65%,较去年同期增加 21,472.68 万元;
       本期毛利率为 12.58%,同比去年略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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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海洋电力通信与系统集成主要包括海底电缆、海底光缆及特种海洋工
程类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海洋系统集成业务。受益于海上风力发电建设及国际通
信光缆建设发展推动,报告期内公司海洋电力通信与系统集成中标金额累计超过
20 亿元,促进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同比去年上升 126.90%,毛利率为 38.51%,
同比去年增加 7.98%。
    四、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状况
    (一)主要资产状况
    1、2018 年末资产总额为 363.63 亿元,比年初增加 78.31 亿元,增长了 27.45%;
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快速增长,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相应增加;同时公司加大了重点项目的在建工程和固定
资产投入,二者较去年增加了 26.38 亿元。
    2、本年度内主要资产类项目增减变动率超过 30%,且占总资产比重超过 5%
的科目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增加额        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                 505,422.88       340,771.66     164,651.22          48.3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61,397.95       725,839.26     235,558.69          32.45
固定资产                 577,453.21       415,448.79     162,004.42          39.00
在建工程                 187,974.33        86,192.99     101,781.34         118.09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了 164,651.22 万元,同比增长了 48.32%,主要是因为
本期采购应付银票增加使得相应保证金增加。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了 235,558.69 万元,同比增长了 32.45%,
主要是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 68 亿,同比增长 26.22%,主要是收入增加相应应
收款增加。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了 162,004.42 万元,同比增长了 39.00%,主要是公司
重要项目达到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转入。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了 101,781.34 万元,增长了 118.09%,主要是公司加快
推进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云南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特种光纤等项
目,同时公司内部加大对相关技术设备的改造。
    (二)主要负债状况
     1、2018 年末负债总额为 228.62 亿元,较年初增加 55.50 亿元,增长 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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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的增加主要是销售规模扩大所导致的经营性负债和银行贷款的增加。本年度
末流动负债在总负债额中的占比为 90.57%,较去年增长较快。
     2、2018 年末主要负债类项目增减变动率较大,且占总资产比重超过 5%的
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增加额       增减比例(%)
短期借款                   894,228.78          580,000.33        314,228.44        54.1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06,766.64          586,406.05        220,360.59        37.58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314,228.44 万元,增长 54.1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
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资产规模增加导致短期融资需求增加。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 220,360.59 万元,增长 37.58%,是因为收
入增加相应的应付采购款增加。
    (三)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万元
                                                             变动比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变动额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5,325.09         28,787.51      156,537.58      543.77%       257,888.89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30,890.14    -361,282.97         -69,607.17     19.27%       -156,032.29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88,561.62     345,702.81          -57,141.19     -16.53%        13,673.41
流量净额
       小计           42,996.57         13,207.35       29,789.22      225.55%       115,530.01
    1、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5,325.09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
加 156,537.58 万元,主要是因 2018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大幅增加。
    2、2018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0,890.14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
少 69,607.17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加快对重点项目的
投资支出与外部并购支出。
    3、2018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88,561.62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
少 57,141.19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带动流动资金需求增长,
融资规模增加。
    五、重要事项
    (一)会计政策变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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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相应公告和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2018 年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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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7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公司 2018 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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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亨通光电母公司 2018 年度实
现净利润 598,251,165.41 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按 10% 提取法定公积金 59,825,116.54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93,122,306.81 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 2017 年度红利 761,474,328.92 元,
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70,074,026.76 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
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03,685,8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分配 285,552,873.3 元。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484,521,153.46 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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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通讯表决 7
次。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7 次,无委托、缺席情
况;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
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
的使用、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业绩预告、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信息披露的执行、内部控制
的执行、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运作等方面的情况。
    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各专委会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严格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述职报告详见附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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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8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
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公司现共有 4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褚君浩、郦仲贤、阎孟昆、顾益中。其中
褚君浩院士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 郦仲贤先生,1956 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2003 年为江苏富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 年 5 月合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分所)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天传媒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阎孟昆先生, 1965 年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国网武汉高压
研究院电缆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电气设备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2012 年 4 月至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设
备检测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马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顾益中先生,1976 年生,大学本科,专职律师。历任中国源畅光电能源
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执
行主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褚君浩院士,1945 年生,博士,2005 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半导
体物理和器件专家,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红外物理学家,第
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科技委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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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东华大学理学院院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任职的成员                       主任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               郦仲贤、崔根良、尹纪成、鲍继聪               钱建林
审计委员会                   阎孟昆、顾益中、钱建林、尹纪成               郦仲贤
提名委员会                   郦仲贤、顾益中、崔根良、钱建林               阎孟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郦仲贤、阎孟昆、吴如其、崔巍                 顾益中
内控委员会                   郦仲贤、阎孟昆、顾益中、尹纪成               钱建林
    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任职的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褚君浩、郦仲贤、崔根良、张汝京               钱建林
审计委员会                   阎孟昆、顾益中、钱建林、尹纪成               郦仲贤
提名委员会                   郦仲贤、顾益中、崔根良、钱建林               阎孟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郦仲贤、阎孟昆、张汝京、崔巍                 顾益中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以通讯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郦仲贤       9          2          7           0        0                 0

 阎孟昆       9          2          7           0        0                 0

 顾益中       9          2          7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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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褚君浩      6        1       5          0      0                 0

    2018 年,我们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充分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对公司的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按照
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在严格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
开会议 2 次。通过会议的召开及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推动并强化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和咨询作用,同时根据公司实际,就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薪
酬制度与考核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不断提高董事会的
决策效率与水平。
    3. 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18 年我们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情况的汇报,
现场考察公司运行情况,并给予专业建议。我们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
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对有
些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提前给我们进行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
上市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事项
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 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
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委会建言献策,对增强
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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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及委员,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审核职责,对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及交
易的合理性发表了意见。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间,我们认真履
行了相应职责,审核并关注了延续至本报告期的该关联往来的实际情况及其他关
联往来事项,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经营性关联往来且按照市场原
则进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
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8 年度,我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 2018 年度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
果发放。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业绩预告按规定发布,实际业绩在业绩预告范围之内,未出现超出业绩
预告范围的情况。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
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
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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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59,775,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票股利
543,910,235 元,分配现金股利 217,564,093.92 元,本次实际用于分配利润共
计 761,474,328.92 元 。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实 施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达 到
1,903,685,822 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能够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125 份,定期报告 4 份。公司信息披露遵守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
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未出现受到监管
部门批评或监管关注的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公司对内控机
制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公司制定的内控机制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按内控要求
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布局进行整体规划,监督内控机制工作的整体进程,确保内控
机制健康运行。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
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自我评价,自 2009 年开始,每年年
度报告公布时,同时公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
本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
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有投资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内控委员会
五个专业委员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
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其中郦仲贤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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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阎孟昆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顾益中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长钱建林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在日
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研究,且作为各专
业委员会委员就重要事项及时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
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
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
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19 年,我们仍将依法认真履行独董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
自身的专业优势,提高决策能力,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持续稳步发展献计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褚君浩、郦仲贤、阎孟昆、顾益中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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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2018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2018年公司经营业绩及年初与公司管理层签订
的经营目标责任议定书确定的绩效分配基数,确定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为:
    (一)董事崔根良、监事虞卫兴、监事陈伟剑、离任董事吴如其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其他董事、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根据考核情况,公司董事、监事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
   姓名         职务                                            备注
                            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钱建林       董事长                      153
  崔根良        董事                         -
  张汝京        董事                        12          2018 年 5 月 22 日任职
   崔巍         董事                        34
  尹纪成     董事、总经理                  121
             董事、执行副
  孙义兴                                    82          2018 年 5 月 22 日任职
               总经理
  李自为        董事                        83          2018 年 5 月 22 日任职
                                                 2018 年 2 月 2 日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
   江桦         董事                         5   财务总监职务,2018 年 5 月 22 日担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褚君浩      独立董事                      12          2018 年 5 月 22 日任职
  阎孟昆      独立董事                      12
  郦仲贤      独立董事                      12
  顾益中      独立董事                      12
  虞卫兴     监事会主席                      -
  陈伟剑        监事                        -
  徐晓伟        监事                        29

   合计                                    567




                                       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2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

                             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日
常关联交易以及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列示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 2018 年度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
关系的关联方发生交易额 97,3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 79,795.46万元;预计与联
营企业发生交易额 276,000 万元,实际发生额 204,025.09万元;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合计发生额 373,300 万元,实际合计发生额 283,820.55万元。具体如下表
所示:

1.          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型             2018 年预计金额     2018 年实际金额
     1         崔根良       支付房租                         150.00              122.47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1,540.00            3,903.29
                            收取水电费、房租、餐
                                                             600.00              749.52
                            饮等服务费
                            采购商品、接受智能设
           亨通集团有限公                                 75,000.00           59,416.14
     2                      备及改造服务(注 1)
           司及其子公司
                            支付运费                      10,000.00            9,914.85
                            支付担保费                     2,500.00            1,973.23
                            支付餐饮、住宿、房租、
                                                             310.00              443.53
                            水电等费用
           吴江亨通生态农
     3                      采购农产品                     1,200.00              293.55
           业有限公司
           江苏亨鑫科技有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5,000.00            2,381.19
     4
           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1,000.00              597.69

                                            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合计                                         97,300.00         79,795.46
     注 1:采购商品、接受智能设备及改造服务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计划调整。
     2.        联营/合营企业
                                                                              金额单位:万元
序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型    2018 年预计金额    2018 年实际金额
号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产品/提供
     西安飞机工业                                 3,550.00           3,304.53
                            劳务
1    (集团)亨通航
                            产品采购/接受
     空电子有限公司                               4,900.00           5,578.42
                            劳务
                            销售产品/提供
                                                 40,000.00          42,425.10
     西安西古光通信         劳务
2
     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
                                                  7,300.00           5,896.76
                            劳务
                            销售产品/提供
     江苏奥维信亨通                                   100.00             1.06
                            劳务
3    光学科技有限公
                            产品采购/接受
     司                                          19,000.00          20,683.90
                            劳务
                            销售产品/提供
                                                 29,000.00          26,554.23
     威海威信光纤科         劳务
4
     技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
                                                  6,800.00           4,059.75
                            劳务
                            销售产品/提供
                                                 16,000.00           5,867.58       需求量减少
     江苏藤仓亨通光         劳务
5
     电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
                                                 14,350.00          12,931.91
                            劳务
     PT VOKSEL              销售产品/提供
6                                                15,000.00           9,322.01       需求量减少
     ELECTRIC TBK           劳务
                            销售产品/提供
                                                 50,000.00          34,482.45       需求量减少
     江苏盈科光导科         劳务
7
     技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
                                                 40,000.00          32,187.65      采购计划调整
                            劳务
     江苏华脉光电科         销售产品/提供
8                                                30,000.00             468.10       需求量减少
     技有限公司             劳务
     浙江东通物联科         销售产品/提供
9                                                          -           247.43
     技有限公司             劳务
     上海藤仓亨通汽
                            产品采购/接受
10   车部件技术有限                                        -            14.21
                            劳务
     公司
     合计                                       276,000.00         204,025.09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9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商品的销售
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工程造价咨询、贸易及物流服务、采购农(水)
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融资担保、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根据 2018 年度发生关
联交易情况和公司 2019 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19 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
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107,950 万元,与联营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309,100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 417,050 万元。

1.             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型              2019 年预计金额
号
1       崔根良                      支付房租                                        150.00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10,000.00
                                    收取水电费、房租、餐饮等服务费                  800.0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采购商品、接受智能设备及改造服务             75,000.00
2
        子公司                      支付运费                                     12,000.00
                                    支付担保费                                    3,000.00
                                    支付餐饮、住宿、房租、水电等费用                500.00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限
3                                   采购农产品                                      500.00
        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5,000.00
4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1,000.00
        合计                                                                    107,950.00

2.             联营/合营企业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型       2019 年预计金额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亨通航空电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3,000.00
    1
         子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4,500.00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63,000.00
    2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50,000.00
    3    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6,600.00
    4    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25,000.00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10,000.00
    5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13,000.00
    6    PT VOKSEL ELECTRIC TBK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10,000.00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23,500.00
    7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24,000.00
    8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12,000.00
    9    浙江东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20,500.00

                                                 3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44,000.00
        合计                                                              309,100.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崔根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14.95%;亨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6%;同
 时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58.7%股份,崔根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亨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为:商品贸易、投资及投资管理。
       2019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内容为: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工程造
 价咨询、融资担保、采购农(水)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规定,
 亨通集团向公司提供的临时财务资助,免于审议和披露。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交易主要内容
 1     苏州信诚典当行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销售产品;收取餐饮、住宿费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取餐
 2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饮、住宿费
 3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收取餐饮、住宿费
       亨通大厦(苏州)置业有限公
 4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销售产品
       司
                                                           支付咨询费;销售产品;收取
 5     亨通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餐饮、住宿费
 6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收取餐饮、住宿费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
 7     江苏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务;收取加工费;收取水电费;
                                                           收取餐饮、住宿费;收取房租
 8     亨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
                                                           支付运费;销售产品;提供劳
 9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务;收取加工费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取水
 10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公司                                                电费;收取餐饮、住宿费
       亨通光载无限信息技术(江                            产品采购;支付运费;销售产
 11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苏)有限公司                                        品;收取餐饮、住宿费

 12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        销售产品;收取餐饮、住宿费



                                          4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五一互联电子商务有限
13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收取餐饮、住宿费;收取房租
       公司
       天津五一互联信息技术有限
14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产品采购
       公司
       吴江市苏商农村小额贷款股
15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销售产品;收取餐饮、住宿费
       份有限公司
                                                         支付水电费;销售产品;提供
16     苏州亨通物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劳务;收取餐饮、住宿费;收
                                                         取房租
17     亨通地产(吴江)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提供劳务;收取餐饮、住宿费
18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收取餐饮、住宿费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收取餐
19     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饮、住宿费
20     上海国能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提供劳务;收取餐饮、住宿费
       金汇通(天津)电工材料交易
21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收取餐饮、住宿费
       市场有限公司
22     湖州东源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任职      销售产品;收取餐饮、住宿费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
23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提供劳务
       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咨询费;收取餐费住宿费、
24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食堂费用;收取房租

25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      采购农产品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
26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      务;收取水电费;收取餐饮、
                                                         住宿费
       (三)联营及合营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交易主要内容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收取加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亨通航
 1                                       联营企业        工费;收取餐饮、住宿费;收
       空电子有限公司
                                                         取房租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
 2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务;收取加工费;收取餐饮、
                                                         住宿费;收取房租
       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收取餐
 3                                       联营企业
       限公司                                            饮、住宿费;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收取餐
 4     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饮、住宿费
                                                         产品采购;支付加工费;支付
                                                         咨询费;支付食堂费用;销售
 5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产品;提供劳务;收取加工费;
                                                         收取水电费;收取餐饮、住宿


                                          5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费;收取房租


 6     PT VOKSEL ELECTRIC TBK              联营企业            销售产品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收取加
 7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工费;收取水电费;收取房租
                                                               销售产品;收取餐饮、住宿费;
 8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收取房租
                                                               产品采购;销售产品;收取餐
 9     浙江东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饮、住宿费;收取房租
       上海藤仓亨通汽车部件技术
 10                                        联营企业            支付咨询费
       有限公司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代        注册资金(万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
                                    表              元)
 1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崔根良         230,000.00    商品贸易、投资及投资管理
 2     苏州信诚典当行有限公司     庄玉先           6,000.00    财产质押典当业务
 3     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吴志坚          20,000.00    商品房开发、销售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
 4                                崔巍            46,500.00    项目投资、管理
       司
                                                               房地产开发、销售;酒店管理;
       亨通大厦(苏州)置业有限
 5                                吴如其           2,000.00    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房
       公司
                                                               屋租赁。
       亨通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
 6                                陈春亮           3,000.00    电缆、光缆、通信器材等
       司
 7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吴志坚          50,000.00    旅游开发、管理及运营
                                                               光电科技、通信技术服务、技
       江苏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
 8                                江平            10,000.00    术咨询;光缆、电缆、通信器
       司
                                                               材销售
                                                               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
 9     亨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钱建林           8,000.00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
                                                               术服务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
 10                               钱建林          10,000.00    进出口货物的运输
       司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                                  智能物联系统软件技术开发、
 11                               吴如其          10,000.00
       限公司                                                  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亨通光载无限信息技术(江
 12                               钱建林          10,000.00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苏)有限公司
                                                               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13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徐长根        5000 (美元)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
                                                               有色金属、电工器材、电工设
       江苏五一互联电子商务有
 14                               王长明           5,000.00    备、工业用材料、电线电缆、
       限公司
                                                               电线电缆设备销售及网上销

                                            6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售


                                                             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
     天津五一互联信息技术有
15                              王长明           3,000.00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限公司
                                                             术服务
     吴江市苏商农村小额贷款
16                              庄玉先          37,800.00    贷款、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
17   苏州亨通物业有限公司       邓海龙             300.00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18   亨通地产(吴江)有限公司   吴志坚           2,000.00
                                                             房屋租赁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
19                              马耀明          15,000.00    融资性担保业务
     司
20   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     谷全军           8,000.00    电力、蒸汽的生产及供应
21   上海国能物流有限公司       陈春亮           5,102.10    仓储、物流业务
     金汇通(天津)电工材料交
22                              陈春亮           2,500.00    电工材料交易
     易市场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酒店经营管理,
23   湖州东源置业有限公司       邓海龙           4,000.00    物业管理,园林绿化、装饰装
                                                             修工程施工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
24                              苏迎春          27,929.19    新型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限公
25                              钱丽英             100.00    农产品、水产品
     司
                                                             射频同轴电缆、移动通信系统
26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徐国强         8800 万美元
                                                             交换设备等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亨通
27                              夏成军           3,000.00    航空电子产品研发
     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28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刘少峰          22,725.28    光纤、光缆
                                Timothy
     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
29                              Francis       3,000 万美元   光纤预制棒的研发和生产
     有限公司
                                 Murray
     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
30                              陈卫东          10,000.00    光纤
     司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     铃木贞
31                                            2,300 万美元   电气化铁路设备
     司                           二
                                               41,556,025. 电力通讯线缆,漆包线与电力
32   PT VOKSEL ELECTRIC TBK
                                              95(印尼盾) 通信设备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
                                                             顾问咨询、代理业务;办理成
33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江桦           60,000.00
                                                             员单位的贷款、票据贴现;吸
                                                             收存款、从事拆借;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限公
34                               袁健           15,000.00    光纤预制棒的研发和生产
     司


                                          7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
35                            胥爱民       10,000.00   光纤、光缆、电缆
     司
                                                       物联网开发;光纤光缆、光纤
     浙江东通物联科技有限公
36                            吴华良       20,000.00   预制棒、光通信器件的研发、
     司
                                                       制造、销售
                                                       与汽车线束相关的技术咨询、
     上海藤仓亨通汽车部件技   小西寿                   技术支持服务,线束、线束零
37                                          1,500.00
     术有限公司                 一                     件、充电枪及充电接口的开发
                                                       与设计。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
贸易及物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融资担保、采购农(水)产品、餐饮住宿服务、
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关联交易。
     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
控价格法。经协商,2019年亨通集团按担保支用额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担保
费,费率为 0.8%每年。目前,苏州市场的担保费率一般为 1.5%-2.5%每年,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接受亨通集团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并
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电力、智能化装备、物
流服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支出。
     亨通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并收取合理的融资担保费,有利于保障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和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降
低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
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8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
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
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9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计划 2019 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 1,924,840.00 万元的银行
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9 年预计      2018 年最高额
序号    被担保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
        子公司:
 1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2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18,000.00         18,000.00
 3      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4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5      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6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400,000.00        400,000.00
 7      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                     160,000.00        150,000.00
 8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9      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10      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                         320,000.00        320,000.00
11      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12      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13      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14      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17,000.00         17,000.00
15      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0          5,000.00
16      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5,000.00         25,000.00
17      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                  25,000.00         15,000.00
18      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19      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8,000.00
20      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21      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8,000.00
22      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23      江苏亨通数云网智科创园有限公司               100,000.00         50,000.00


                                         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4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注 1)                    40,000.00         40,000.00
    25     上海亨通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5,000.00                  -
    26     江苏亨通新能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                  -
    27     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                    -
    28     江苏亨通问天量子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00                  -
    29     上海三原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2,000.00                  -
    30     Aberdare Cables Proprietary Limited(南非)           20,000.00         20,000.00
    31     HT Cabos E Tecnologia LTDA(巴西)                       4,000.00        4,000.00
    32     Cable de conmunicaciones Zaragoza S.L(西班牙)           3,000.00        3,000.00
    33     PT. Majubersama Gemilang (“PT. MBG”)                35,000.00                    -
    34     Hengtong Cable Australia Pty Ltd(澳大利亚)             1,000.00                  -
           联营企业(注 2):
    35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          8,000.00
    36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20,000.00         16,000.00
    37     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6,840.00        6,840.00
    38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39     浙江东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
           合计                                              1,924,840.00        1,751,840.00

         注 1: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主体含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 2:公司为联营企业的担保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持股比
           被担保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号                              例(%)
         子公司: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
1                                 94      197,432.89   100,447.20    252,439.28     19,767.33
         限公司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
2                                 100     79,853.64     56,303.70    110,540.19     11,702.83
         公司
         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
3                                 100     59,338.20     26,974.61     79,926.08      6,156.80
         限公司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
4                                 100     449,234.26    87,952.58    602,512.34     17,394.05
         限公司
         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
5                                 100     46,269.12     23,346.84     54,102.55      3,340.03
         技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
6                                 100     474,270.04   113,255.34    477,276.48      7,710.98
         限公司


                                               2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
7                         100     358,424.58   129,104.32   221,951.89     8,897.23
     限公司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
8                         100     37,307.01     21,082.79    49,163.26     2,965.16
     技有限公司
     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
9                         100     36,295.62     13,993.64    67,777.05     3,371.40
     限公司
     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
10                        100     198,383.11    64,568.56   150,414.75     1,143.82
     司
     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
11                        100     68,560.08     43,178.02    35,723.20      220.25
     限公司
     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
12                        100     111,376.66    24,427.76   144,073.70      543.27
     线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
13                        100     69,505.54     31,235.99   741,251.92         7.55
     料有限公司
     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
14                        61.43   47,686.84     34,201.98    55,043.30     5,488.65
     公司
     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
15                         51     31,011.45     18,812.90    18,093.39     4,038.08
     限公司
     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
16                         51     46,157.51     8,100.39     40,455.03      638.56
     限公司
     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
17                        100     43,760.67     19,207.71    24,808.16     4,829.28
     统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
18                        100     417,466.46   229,412.03   250,855.74   122,247.16
     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
19                         51     20,987.88     18,235.37     6,449.23      377.67
     公司
     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
20                        100     20,954.52     18,777.83     6,615.40      -709.58
     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
21                         51     29,668.04     10,347.09    15,392.52     1,171.00
     限公司
     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
22                         60      3,361.46     1,372.18       480.40       -313.72
     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数云网智科
23                        100     18,305.14     17,980.64            -      -812.47
     创园有限公司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
24                         51     83,358.80     17,793.17    39,627.34     5,443.85
     份有限公司
     上海亨通海洋装备有
25                         70      8,875.42     6,422.07      6,682.70    -1,108.26
     限公司
     江苏亨通新能源电气
26                         80      3,847.80     2,200.24      1,644.41    -1,453.28
     技术有限公司
     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
27                        100     50,050.25     18,847.54     1,149.80    -1,958.13
     司
     江苏亨通问天量子信
28                         70      3,774.49     1,075.99      2,565.07      -823.56
     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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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三原电缆附件有
29                         57.39    8,756.08   7,896.65      4,398.58     -176.79
     限公司
     Aberdare Cables
30   Proprietary Limited   57.40   72,881.14   42,382.84   145,949.29    4,460.15
     (南非)
     HT Cabos E
31   Tecnologia LTDA(巴   100      9,186.70   2,863.30      9,035.23     568.20
     西)
     Cable de
     conmunicaciones
32                         100     26,545.42   10,549.63    42,842.29    1,175.72
     Zaragoza S.L(西班
     牙)
     PT. Majubersama
33   Gemilang (“PT.        75      4,926.25   4,756.68             -        0.40
     MBG”)
     Hengtong Cable
34   Australia Pty Ltd     100      2,971.33     171.12      3,117.21       16.13
     (澳大利亚)
     联营企业: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
35                          30     28,301.49   9,270.75      1,853.63     -729.25
     限公司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
36                          46     86,218.80   36,221.89    91,377.55    8,566.32
     公司
     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
37                          30     24,865.63   17,534.88    32,569.01    5,363.48
     限公司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
38                          40     77,639.23   16,684.31    71,415.60   -5,830.64
     限公司
     浙江东通物联科技有
39                          35     14,098.87   13,259.77        50.09     -240.23
     限公司

     三、担保的内容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
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
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
     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担保总额为 1,168,794.9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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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707,318.60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
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39%,无逾期担保。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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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公司 2019 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各位股东:
    现将 2019 年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汇报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铝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铅锭、磷化钢丝、钢绞线、钢材、镀铬钢
带、冷轧钢板、PVC树脂、精对苯二甲酸是公司主要辅材料。上述产品中磷化钢
丝、钢绞线及钢材与螺纹钢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镀铬钢带和冷轧钢板与热卷
商品期货高度相关,PVC树脂与PVC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铅锭与铅商品期货价
格高度相关,精对苯二甲酸与精对苯二甲酸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
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
保证产品毛利的相对稳定,公司决定开展铜、铝、螺纹钢、热卷、PVC、铅及精
对苯二甲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含合并口径)
为:
    (1)铜最高持仓量不超过100,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2)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52,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
7,500万元;
    (3)螺纹钢持仓量不超过25,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
1,700万元;
    (4)热卷持仓量不超过20,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
    (5)PVC 持仓量不超过1,5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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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6)铅持仓量不超过8,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
元;
    (7)精对苯二甲酸持仓量不超过5,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
币600万元;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
产生较大影响。
    2. 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铝、螺纹
钢、热卷、PVC、铅、精对苯二甲酸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铜、铝、螺纹钢、热卷、PVC、铅、精对苯二
甲酸商品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
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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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2019 年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
各位股东:
    现将 2019 年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方案的议案汇报如下:
    一、   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
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不断增长,因此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
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   远期外汇业务概述
    1. 为规避出口业务中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
预期收汇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 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
币预期付款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 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远期
外汇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 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
权投资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 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远期外汇交
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三、   远期外汇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授权期限
    1. 远期外汇业务的交易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9 年度预计的远期外汇业务额度为 5 亿美元(或
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远期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 5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额度内签署相关远期外汇交易协议。
    2. 远期外汇业务的授权期限
    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   风险提示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公司虽然开展了远期外汇业务,但仍然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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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和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2.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远期外汇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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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2019 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各位股东:
    2019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票
据池业务。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 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
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
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
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 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
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 业务期限
    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 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20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
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业务期限内,
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
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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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
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 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
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
本;
       2.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
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
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
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
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
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
务,且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
    3. 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
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4. 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
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5.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
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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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 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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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奖励方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其责任感与使命感,确保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本方案运用的奖励基金是指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奖
励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及后续修订办法,公司计提的所属期为第三个 5 年期
(2018 年至 2022 年)的奖励基金,公司《2018 至 2022 年度(第三期)奖励基金
计提管理办法》已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详见附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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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激励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
干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其责任感与使命感,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奖励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运用的奖励基金是指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及后续修订办法,公司计提的所属期为第三
个5年期(2018年至2022年,以下简称“第三期”)的奖励基金。


                          第二章   奖励对象范围


    第三条 奖励对象范围
    奖励对象是指具备资格参与本方案的人员,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2)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公司连续三年担任副总助理级及以上职务的高级
管理人员;
    (3)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公司连续三年担任国内、外市场大区总监、大区
经理,销售业绩达到优秀评定标准,且在奖励对象名单与分配额度的事项经董事
会审议批准前仍在营销条线担任同等及以上职务的一线市场人员;
    (4)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公司连续三年派驻海外、从事海外市场业务工作,
且在奖励对象名单与分配额度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前仍在海外市场的一线
市场人员;
     (5)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公司连续五年任职并经董事会认定的重要中层管
理人员及关键技术骨干人员;
    (6)所属期内对公司发展与效益增长有重大贡献人员,重点奖励有重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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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性技术创新发明、重大效益贡献、重大管理创新、国内外开拓市场有重大贡献
的人员;
    (7)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奖励对象在2022年12月31日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必须为在
职人员,同时在任期内不存在下列事项:
    (1)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刑罚或行政处罚的;
    (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公司重要经营和技术
秘密或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事项。


                     第三章   奖励基金及持股的管理

    第四条 奖励基金的管理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本激励期结束后应会同总经理确定符合本
方案要求的奖励人员名单、分配系数、所持份额等,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分配
系数与所持份额应根据奖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绩效表现、业绩
贡献、已得报酬等综合考量确定;
    (2)本方案经批准后,由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设立指定受益对象
的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
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或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
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用于实施本方案;
    (3)持股平台成立后,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所属
年度为2018年-2022年的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基金划转至持股平台员工持股专用
账户,原则上除按协议留存支付必要的费用之外,第三方机构应将其余全部奖励
基金在六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4)第三期奖励基金合并第一期、第二期奖励基金所购买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奖励对象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单个奖励对象所获股份权益不包括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
的股份;
    (5)本方案实行份额管理,奖励对象按所持有的份额参与奖励基金购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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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分配与行权;
    (6)持股平台专户的存续期内,股份表决权由持股平台设立、管理中的相
关协议具体约定。
    第五条 第三方机构购股限制
    第三方机构在以下期间不得买入公司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计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
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公司融资时,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第三方机构不予参与。


                     第四章   员工持股的分配与行权


    第七条 本方案所称行权是指第三方机构按公司指令及协议规定的要求,按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份额,将奖励基金购买的公司股票确权给奖励对象的行为。
    第八条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期间内,奖励对象只享有持股平台内公司股票的
现金分红收益权,由第三方机构按公司指令分配给各奖励对象;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在2028年1月1日可行权归属于本人份额的50%;
其余份额在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分五年平均行权。若奖励
对象在2028年1月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可分五年平均行权其全部的份
额。
    第十条 奖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发生以下情形的,未行权的份额不予以行权,
不予以行权奖励基金份额的使用计划需报董事会另行批准:
    (1)除因退休而离职以外的其他原因离开公司;
    (2)因重大工作失误、严重失职或渎职、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等,给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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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
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虽已退休,但退休后为公司竞争对手服务的。
    第十一条 奖励对象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有经公司同意的工作调动、因公
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未行权的份额可继续按规定时间行权。奖励对象意外死亡(包
括宣告死亡)的,其未行权的份额可由法定遗产继承人继承。
    第十二条 奖励对象获得奖励基金份额所需缴纳的税款由其个人承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十四条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重要信息,公司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五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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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2018 年度员工持股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至 2022 年度(第三期)奖励基金计
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报告,现对 2018 年度员工持股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
议案汇报如下:
    一、   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情况
     公司 2018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2.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3%;
     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53,158.71 万元,比 2017 年增长率
为 20.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31,832.65 万元,比
2017 年增长 21.88%。
    二、2018 年员工持股奖励金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 6%(包含 6%)且相比
2017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大于 20%(包含 20%),则计提比例为:2017 年度净利润
*3%+(2018 年度净利润-2017 年度净利润)*10%。
    综合 2018 年净资产收益率和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确定公司 2018
年计提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2017 年度净利润*3%+(2018 年度净利润-2017
年度净利润)*10%。计提总金额为 98,402,172.08 元。
    三、2018 年计提的员工持股奖励基金执行方案
    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奖
励方案》后,公司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设立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
台”),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或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
金融产品,用于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
    2018年计提的员工持股奖励基金将在持股平台成立后,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十
五个工作日内,转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专用账户并在六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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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本公司股票,作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的股票。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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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授权公司董事长协商确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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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
服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 2019 年度各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
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上限为人民币 18 亿元。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含贴现、
保函)、担保、承兑及其他贷款服务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包
括担保金额、承兑金额和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上限为人民币 50 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非占用授
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人民币 2 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桦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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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
券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52%的股份,是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
持有财务公司 48%股权,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签署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亨通财务
有限公司。
    2. 关联交易的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其各级附
属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
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其生产
经营稳定发展。《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融资租赁、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等)、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外汇管理、供应链金融管
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
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3. 关联交易规模及定价原则
    (1) 交易规模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 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货币资金总额的 50%。
    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
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 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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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及其
各级附属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
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
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银票贴现、保
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
标准。
     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
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
业务费用的水平。
     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
汇划费用、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
     在使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前,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
来确认财务公司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
务。
     4. 关联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对于在财务
公司的存款金额等指标进行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服
务进行监控以实施该限制。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如下(单位:亿元):
序                                                               关联交易上
       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号                                                               限(含本数)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每日最
1      存款服务                                                       18
                      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
                      (含贴现、保函)、担保、承兑及其他贷款服
2      贷款服务                                                       50
                      务的合计每日贷款余额(包括担保金额、承兑
                      金额和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

3      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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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

    5. 生效条件
    本协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6. 关联交易期限
    关联交易期限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之日止,到期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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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 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400 万股新股,委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公司实际增发 68,755,065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溢价
         发行,发行价为每股 1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41,334,079.00 元。扣
         除 承 销 机 构 承 销 费 用 、 保 荐 费 用 31,957,354.21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1,109,376,724.79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
         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吴江分行账号为 32201997636059001759 的人民
         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6,490.93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06,570,233.8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302 号
         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7)921 号《关
         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8,506,522 股,每股发行价为 25.83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3,061,023,463.26 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 48,976,375.41 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划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 32250199763609000755 的人民币验资
         账户 3,012,047,087.85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 1,928,506.52 元(含增值
         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0,118,581.33 元。上述资金到位

                                            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7]第 ZA1559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所属项目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
中 国 银 行股 份 有 限
                         526170494961                 156,365,905.54     活期      复合缆扩能项目、海上风
公司吴江分行
                                                                                   电工程施工项目

国 家 开 发银 行 苏 州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
                         32201560001551490000          22,285,117.93     活期
市分行                                                                             复合缆扩能项目

招 商 银 行股 份 有 限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
                         512907074710601               77,607,109.47     活期
公司苏州分行                                                                       施生产项目

中 国 农 行银 行 股 份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
                         10544801040033817            154,845,193.47     活期
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施生产项目

中 国 民 生银 行 股 份
                         602606167                     62,727,676.18     活期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 国 建 设银 行 股 份                                                             智慧社区(一期)——苏
                         32250199763609000755          17,720,323.15     活期
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浙 商 银 行股 份 有 限                                                             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
                         3050020210120100029825         4,632,093.04     活期
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项目

中 国 工 商银 行 股 份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
                         1102020619001106716           57,447,335.90     活期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用服务项目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         8112001013800359088           13,250,184.37     活期
                                                                                   用服务项目

中 国 农 行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吴 江 七 都   10544801040034351               875,168.66      活期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支行

招 商 银 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分 行 吴 江   512907953310505                 541,202.14      活期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支行

招 商 银 行股 份 有 限
                         512907953510101                1,693,802.19     活期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公 司 苏 州分 行 吴 江



                                                  2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所属项目

       支行

       中 国 建 设银 行 股 份
                                32250199763600000438         11,246,238.82      活期      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
       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合   计                                       581,237,350.86

(三)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2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9]200 号《关
       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
       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173,3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人民币,共 1,733 万张,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1,733,000,000.00 元,扣除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18,800,000.00 元 后 , 实 际 到 位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714,200,000.00 元,均为货币资金。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 32250199763600000906 的人民币账户内。上
       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登记费、信
       息披露费和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 20,314,864.47 元(含税金
       额为 21,532,300.00 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18,800,000.00 元已在主承销
       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资金划入本公司前先行扣除)
       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2,685,135.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992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所属项目

       中 国 建 设银 行 股 份                                                             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
                                32250199763600000906       1,273,999,900.00     活期
       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造项目

       中 国 建 设银 行 股 份                                                             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
                                32250199763600000906                   0.00     活期
       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造项目

       招商银行吴江支行         020900268410106             440,200,000.00      活期      补充流动资金

              合   计                                      1,714,199,900.00




                                                       3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41,334,079.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89,500,076.57(注 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 1):                                                             485,481,613.99          2014 年:                                                                                394,148,068.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2.54%           2015 年:                                                                             305,400,604.55

                                                                                                                         2016 年:                                                                             167,726,871.35

                                                                                                                         2017 年:                                                                              17,196,024.32

                                                                                                                         2018 年:                                                                               5,028,508.0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      光纤预制棒扩能改                                                                                                                                    -137,356,154.17
 1                                                    463,777,000.00      258,777,000.00     121,420,845.83       463,777,000.00        258,777,000.00        121,420,845.83                                    2015 年 9 月
     目                        造项目                                                                                                                                                   (注 2)
     FTTx 光配线网络(ODN)     FTTx 光 配 线 网 络
 2                                                    206,870,000.00       72,870,000.00      72,541,731.46       206,870,000.00         72,870,000.00         72,541,731.46   -328,268.54(注 3)                  不适用
     产品项目                  (ODN)产品项目
                               通信用海底光缆项
 3   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                               175,942,000.00      175,942,000.00     178,872,033.30       175,942,000.00        175,942,000.00        178,872,033.30   2,930,033.30(注 4)             2016 年 3 月
                               目

 4   偿还银行贷款(注 5)      偿还银行贷款           260,000,000.00      259,981,233.86     259,981,233.86       260,000,000.00        259,981,233.86        259,981,233.86                                        不适用




                                                                                                 4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募集资金总额:                                      1,141,334,079.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
5                                                             80,000,000.00      80,395,539.91                        80,000,000.00          80,395,539.91   395,539.91(注 6)    2016 年 9 月
                      电系统用电缆项目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
6                                                            259,000,000.00     176,288,692.21                       259,000,000.00         176,288,692.21        -82,711,307.79   2016 年 9 月
                      加工项目(注 7)

       合计                              1,106,589,000.00   1,106,570,233.86    889,500,076.57   1,106,589,000.00   1,106,570,233.86        889,500,076.57




    注 1: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20,500.00 万元和 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剩余募集资中的
    13,400.00 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和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其中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用电缆项目利用 8,000.00 万元募资资金,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利用 25,9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光纤预制棒扩能改
    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145,314,626.4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1,166,987.5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 12,142.08 万元,公司总体的光棒制造能力达到了 1,210 吨的产能
    目标,项目不再需要继续投入,实际已经完成投资。
    注 3: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 7,254.17 万元,主要投资了厂房和少量生产 ODN 产品的相关
    设备,该项目不再需要投入。
    注 4: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 5: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1,106,570,233.86 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106,589,000.00 元,差额
    18,766.14 元,调整了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总额。
    注 6: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 7: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 17,628.87 万元,已形成 16 万吨低氧铜杆丝线及 2 万吨特种铝合
    金杆的生产能力,项目不再需要继续投入,实际已经完成投资。
    注 8:该金额未包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加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1,120,046,604.23 元。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5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61,023,463.2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70,922,236.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50,000,000.00         2017 年:                                                                   1,164,010,172.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23%         2018 年:                                                                    156,366,012.31

                                                                                                                          2019 年 1-3 月                                                               150,546,051.9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
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止日项目完工程
号                                                          金额                金额                                 资金额(注 1)   资金额(注 1)
                                                                                                                                                                                   金额的差额             度)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                          321,876,000.00        260,780,157.23    641,941,716.30   288,502,533.94          260,780,157.23       -27,722,376.71                81.02%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        电复合缆扩能项目
1                                                        771,876,000.00
     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        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                          450,000,000.00        123,861,597.83                     160,789,000.00          123,861,597.83                                     27.52%
                                                                                                                                                                                   -36,927,402.17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    390,953,000.00      390,953,000.00         24,231,107.76    390,953,000.00   390,953,000.00           24,231,107.76      -366,721,892.24                6.20%
2
     设施生产项目              施生产项目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                                                 11,277,541.12    155,241,900.00        70,570,650.00       11,277,541.12       -59,293,108.88                6.54%
3                                                        172,491,000.00      172,491,000.00
     期)                      期)

     智慧社区(一期)——      智慧社区(一期)——苏
4                                                        423,540,000.00      223,540,000.00                          423,540,000.00
     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6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募集资金总额:                                                              3,061,023,463.2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                                              107,787,791.00                     200,000,000.00      107,787,791.00       -92,212,209.00              53.89%
                                                                           200,000,000.00
                               联项目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                                               45,865,460.30    192,687,016.18   192,687,016.18       45,865,460.30      -146,821,555.88              12.95%
5                                                      354,140,000.00      354,140,000.00
     业应用服务项目            应用服务项目

                                                                                                 897,118,581.33
6    补充流动资金(注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0      897,118,581.33                                                                                                                不适用
                                                                                                                   900,000,000.00   897,118,581.33      897,118,581.33

                                                                                                                   2,704,363,632.   2,200,620,781.      1,470,922,236.
             合计                                     3,013,000,000.00   3,010,118,581.33       1,470,922,236.57                                                            -729,698,544.88
                                                                                                                              48               45                  57




           注 1:截止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以分年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折算。
           注 2: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3,010,118,581.33 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013,000,000.00 元,差额
           2,881,418.67 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3、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3,00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34,206,23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9 年 1-3 月:                                                         1,334,206,23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7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募集资金总额:                                                        1,733,00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    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   1,274,000,000.00   1,274,000,000.00        895,521,098.47                               895,521,098.47
1                                                                                                                                                                                70.29%
             造项目                    改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注 1)         补充流动资金        459,000,000.00     438,685,135.53         438,685,135.53                               438,685,135.53                     不适用

             合计                                     1,733,000,000.00   1,712,685,135.53       1,334,206,234.00                             1,334,206,234.00

        注 1: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1,712,685,135.53 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733,000,000.00 元,差额
        20,314,864.47 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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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
           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
           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原定以自有土地新建募投项目“FTTx 光配
           线网络(ODN)产品项目”(以下简称“ODN 项目”)生产厂房,现
           公司向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直接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用于
           ODN 项目建设。根据 ODN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厂房及配套设施的
           建设原计划投资为 7,124 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华宇电脑(江
           苏)有限公司现有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含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6,296.43 万元,经协商购买价格为 6,310 万元;同时为使厂房及配
           套设施达到 ODN 项目的可使用状态,公司在完成购买后将对厂房进
           行改造与修缮,相关支出也将使用 ODN 项目募集资金。
           上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310 万元,购买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
           司的土地、房产之事项,已于 2014 年 5 月实施,并已完成了对购入
           厂房的改造修缮。
           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A. 公司在吴江经济开发区新设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
               并将本次募投项目 ODN 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
           B. 公司对新设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8 亿元人
               民币,分两期出资。首期出资额 2.3 亿元人民币,其出资构成为:
               (1)至出资时 ODN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2)公
               司持有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北路 168 号房地产(账面价值
               为 1.34 亿元,其中 6,310 万元系以 ODN 项目募集资金支付)、
               (3)公司自有资金。第二期出资将在公司归还 ODN 项目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后以该 5,000 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出资。
           C. 新设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亨通光电购买
               ODN 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形成的除厂房以外的其他资产,还将收
               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 ODN 资产,
               并将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业务转入新设江苏亨通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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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以实现公司 ODN 项目资产与业务的整合。
2014 年 9 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 2.8 亿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第一期出资,实收资本
2.3 亿元,由货币资金出资 95,660,652.40 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92,208,800.99 元作为投资款,划入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房屋和土地出资 134,339,347.60 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以自有
资金向公司和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 ODN 资产的收购,
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已暂停生产并将全部经营业务、人
员等转移至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第二期出资,实收资本 2.8 亿元,由
货币资金出资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作为
投资款)。
③募集资金所涉及部分产品市场环境不及预期,同时,公司通过内
部资源的整合以及工艺的改进,原有 ODN 设备生产效率得到较大提
升,结合产品市场需求、公司销售订单接单情况以及生产能力,现
有产能规模已能满足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ODN 项目的可行性已经
发生变化。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股东利益,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中的 13,4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详见本节“3、募集资金
变更后的项目”)。
④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ODN 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 7,254.17
万元,主要投资了厂房和少量生产 ODN 产品的相关设备,该项目不
再需要投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 ODN 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ODN 项目节余了募集资
金 116.7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公司一直致力于光纤预制棒生产设备的研发与改造,以最小的投资
争取最大的产出。通过公司研发与设备部门的努力,对原有光纤预
制棒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松散体尺寸、包芯比等关键指标有较
大提升,产能提升较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计为达到 1210 吨的
总目标产能所需投入的资金将低于预算。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股
东利益,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20,500.00 万元用于新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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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详见本节“3、募集资金变更后的项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光棒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 12,142.08
    万元,公司总体的光棒制造能力达到了 1,210 吨的产能目标,项目
    不再需要继续投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
    光棒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据此,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光棒项目实际已经完成投资。光棒项目节余了募集
    资金 14,531.4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变更后的项目:
    依据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20,500.00 万元和 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
    品项目剩余募集资中的 13,400.00 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
    统用电缆项目和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其中新能源汽车传导
    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利用 8,000.00 万元募资资金,特种铝合金及铜
    深加工项目利用 25,900.00 万元募集资金。
    (4)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完成投入,已
    形成 16 万吨低氧铜杆丝线及 2 万吨特种铝合金杆的生产能力,项目
    不再需要继续投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特种铝合
    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议将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
    17,628.8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8,357.3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
    投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
    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提供给江苏亨通
    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也相应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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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亨通光电线缆产业园变更到亨通新能源所在地,位于吴江经济开发
区的亨通集团光通信产业园区内。
(2)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2017 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
化,民营宽带业务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投资新建宽带网络的
实施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景兆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已在西安地区拥有“吉网宽带”的网络资源以及“社区人”
的智慧社区平台,并拟借助在宽带网络运营上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
迅速切入智慧社区发展,并将其“社区人”智慧社区平台业务模式
快速地在中西部多个省市推广,业务发展模式符合公司拟通过“宽
带基础业务发展阶段”和“增值业务发展阶段”两个发展阶段逐步
实现在光通信领域“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
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加快智慧社
区产业布局,提高智慧社区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将智慧社区(一
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募集资金 42,354 万元中的 20,000 万
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西安景兆,用于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
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3)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为更好地开展智能充电桩运营业务,助力
苏州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打造低碳出行、绿色交通,公司适时调
整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
公司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
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
区、太仓、昆山等区县)。并根据科学布局、车桩匹配、适度超前的
原则,将投资节奏放缓,建设期延长至 2021 年。
(4)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1.96 亿元,加上国开基金投入的专项资
金,已合计投入 2.65 亿元,原有产能有一定提升,缓解了公司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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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产能压力,高端交联、直流海缆也试制成功并投入生产。但随着
             产能的提升,目前位于常熟的海缆基地受土地面积、地理环境、运
             输成本等的限制,在海缆国际化竞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公司
             正在积极论证设立海缆研发生产第二基地的可行性,以加快提升海
             缆业务的国际化竞争能力。因此,公司决定适度放缓目前常熟海缆
             基地的扩产进度。基于此,同时又考虑到第二基地建设的项目论证
             及商务洽谈短期内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推进公司的“海洋战略”,公司决定预留募集资金 1.2 亿
             元用于常熟海缆基地现阶段的生产设备和厂房投资,将暂不使用的
             45,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实施主体
             为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2)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
             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 2013
             年 8 月 22 日至 2014 年 3 月 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128,405,652.07 元,具体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后投入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的自筹资金金额

       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463,777,000.00               27,929,152.07

       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           206,870,000.00                         ---

       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                       175,942,000.00                  476,500.00

       偿还银行贷款                             260,00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1,106,589,000.00              128,405,652.07

             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第 110507 号报告验证。
       2、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2)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
             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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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4 月 23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214,006,548.6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后投入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的自筹资金金额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
                                             771,876,000.00              185,149,135.77
项目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                 390,953,000.00               12,942,593.87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172,491,000.00                3,365,920.00

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
                                             423,540,000.00                         ---
项目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
                                             354,140,000.00               12,548,898.96
(注)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0                         ---

                  合计                     3,013,000,000.00              214,006,548.60

         注: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实际置换 10,656,383.72
         元。
         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15671 号报告验证。
3、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2)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
         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止,本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895,521.098.4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开发行预案公告后投入的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金额

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1,274,000,000.00              895,521.098.47

补充流动资金                                 459,000,000.00                         ---

                  合计                     1,733,000,000.00              895,521.098.47

         上述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14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1188 号报告验证。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使用情况
           依据 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依据 2014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2014 年 5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8,000 万元、2014
           年 6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1,000 万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
           额 41,000 万元。
           2015 年 3 月归还补临时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31,000 万元、
           2015 年 7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10,000 万元。
           依据 2015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2015 年 4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500 万元,2015
           年 9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3,00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
           额 36,500 万元。


           2016 年 1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4,500 万元,2016
           年 3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19,400 万元。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

                                   15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12,600 万元
    永久补充了流动资金,不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之后,未再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使用情况
    依据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 75,000 万
    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
    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8 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
    结构性存款合计 75,000 万元,2018 年 2 月均到期赎回。
    2018 年 2 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
    结构性存款 30,000 万元,2018 年 5 月、8 月均到期赎回。
    依据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11 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
    结构性存款合计 28,500 万元,2018 年 12 月均到期赎回。
    2018 年 12 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
    结构性存款合计 2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到期赎回。
    2019 年 2 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
    结构性存款合计 30,000 万元,2019 年 3 月到期赎回。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0 元。
    依据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 6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16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
           额 59,900 万元。
           2018 年 7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59,900 万元。
           依据 2018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依据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6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
           额 104,900 万元。
           2019 年 2 月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45,000 万元。
           依据 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
           额为 99,900 万元。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1、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与承诺的差异情
           况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详见二、(二)1、。
       2、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与承诺的差异情
           况
           (1)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
           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77,187.60 万元,2018 年 8 月,董事会就
           该项目作出调整,将该项目暂不使用的 45,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
           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该项目原计划调整情况详见本报
           告二、(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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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整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 32,187.60 万元。截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 26,078.02 万元,项目进展情
况良好,与调整后的承诺不存在重大差异。
变更后的项目“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自 2018 年 10 月开始投入,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已投入 12,386.16 万元,进展正常,与承诺
不存在重大差异。
(2)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39,095.30 万元,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江苏
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期 1 年。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2,423.11 万元,主要为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
装配设备、实验室设备和模具等,能够具备一定量的装配能力。项
目投资未达承诺投资进度。该项目投资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受下
游的新能源车辆定型和新能源汽车退补的影响,原研发产品的订单
远低于预期;新开发的新能源电动乘用车项目因门槛高、开发周期
长,目前仍在研发阶段,且需要持续跟进客户的合作意向、接受客
户审核,实际形成业务贡献尚有一段时间。因此,基于谨慎考虑,
公司未大规模投资生产线设备。
该项目虽尚在积极推进,但近期内不会产生大规模投入,鉴于此,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项目拟预留 672.19 万元支付合同尾款,
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建设,后续超过所余募
集资金的投资,将以自有资金投入。该次变更尚待履行决策程序。
(3)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17,249.10 万元,原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江苏
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简称“亨通力缆”),建设期 2 年,后经
六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主体
变更为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亨通龙韵”),
将建设和运营充电网络的区域从原计划的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
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
建设期也延长至 2021 年。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投入 1,127.75 万元,与投资计
划相比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①为加快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
业务的推进,公司与苏州市吴江龙韵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合资设
立的亨通龙韵,也开展充电桩运营业务;合作方吴江龙韵是吴江地
区公路客运的主要企业,其控股股东苏汽集团是全国规模较大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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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运输企业,双方合作有利于推进苏州地区新能源充电业务的拓展;
亨通龙韵以自有资金在吴江地区已形成投资 2,018 万元;②吴江、
昆山等区市的公交、客运、通勤等新能源汽车的替换率未达到预期
且部分新能源汽车为充电需求较弱的混合动力汽车,原为此配套投
资的专用直流充电桩及配套配电设施的投资也因此放缓。③苏州市
辖区(主要为姑苏区、相城区等)对公共交通领域内的新能源汽车
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和管理,计划由苏州供电公司牵头开
展建设,公司作为民营企业暂未入围参与相关区域公交场站的充电
网点建设运营,在苏州市辖区内的投资暂未有进展。
由于本项目投资有所放缓,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本项目
后期的资金安排,公司拟预留募集资金 7,921.35 万元仍用于苏州大
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业务,将暂不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 8,200
万元用于公司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建设。该次变更尚待履行决策程序。
(4)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2017 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民营宽带业务
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投资新建宽带网络的实施可行性发生了
变化,该项目不再投入。募集资金 42,354 万元中的 20,000 万元变
更至“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由控股子公司西安景兆实
施(详见本报告二、(二)2、)。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2,354 万
元及专户利息收入,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待履行决策程
序。
(5)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
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 35,414 万元,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优
网助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期 3 年。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金额
差异较大,从投资金额上看,本项目未能达到投资计划,主要是因
为:①拟投资的服务器等电子设备尚未投入。原计划采集服务器放
置于运营商机房,数据处理、挖掘、传输等服务器放置于公司机房,
但随着电信运营商数据安全管理的加强,数据要在运营商自建的机
房内进行采集和处理后对外提供,原定先采集再集中进行关联处理
的设备投资方案已不可行。②数据是该项目平台产品可靠性、有效
性的核心,电信运营商数据对外开放的进展不及预期,对项目的开
发、测试的进展存在一定影响。③项目高质量研发人员北京地区的
招聘量不达预期,虽节省了研发费用,但项目开发也会受到一定影
响。④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投资调查模块由于当前阶段研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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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不足以及互联网投资调查数据分析产品的需求平淡,因此未作研
发投入。
该项目目前已推出了 V1.0 版本,但主要受制于数据的获取,在灵活
度、适配性方面未达到原定 V1.0 的目标。为适应运营商数据开放新
要求,公司拟利用自身在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等技术方面的资源和优
势,在大数据精准营销方面与各省份的电信运营商开展合作运营。
目前已与广东联通签订合作协议并投入试运营。该等“分散建设”
模式与原计划相比在研发框架和经营模式上会有所区别,且省级运
营商数量相对更多,该类合作模式的成型落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
过程,也是大数据项目竞争力提升的基础,项目的进展很大程度上
也取决于与各地运营商谈判合作的进展。
鉴于本项目未来的运营模式与原规划发生较大变化,且近期内投资
具体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
以募集资金投入大数据运营项目。但公司仍将积极探索在大数据运
营领域的业务发展模式和路径。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0,827.45 万元,拟将全部变更用于公司海外
光通信产业园建设。该变更事项尚待履行决策程序。
(6)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
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实施主体为子公司西安景兆,
建设期 17 个月。本项目拟建设 5 个智慧产业园区并通过“社区人”
智慧社区建设获取的社区家庭用户为基础,对优质、特色农产品进
行驻地加工、线上推广、平台销售。本项目在生活服务移动互联 APP
平台上提供线上社区服务以获取用户,线下以“捎品驿站”通过快
递收取引流并获取用户。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按原计划应当完
成投入,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10,778.78 万元,项目未达到投资进
度。
虽然本项目直接面对的社区家庭用户数基数庞大,但该市场领域竞
争日趋激烈,同类平台亦较多,公司需要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变化,
不断调整市场营销策略,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在加快获取新用户的
同时增强存量客户粘性。因此,该项目建设和运营上优先投入社区
运营网点以获取社区家庭用户并大力进行市场开拓,原计划中投资
占比较大的智慧产业园建设有所放缓,目前陕西渭南华州区和宁夏
固原市泾源县两地的智慧农业产业园已经开建,成都、新疆、贵州
的智慧农业产业园目前正在前期选址调研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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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达产年承诺效益                                                 2019 年 1-3
                                       累计产能利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月(未经审

                                                                                                                            计)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42,974.03                                                                销售收入
                                                                                   44,878.19   82,261.50     58,736.67    10,807.93
 1     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100.00%(注 1)   利润总额 8,009.58                                                                 196,684.29          是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注 2)                                                                  利润总额 95,254.26
                                                                                   13,383.97   42,909.22     33,019.30    5,941.77

                                                         销售收入 36,208.90
 2     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                                                                                                                          注3
                                                         利润总额 4,977.70

                                                         销售收入 40,145.90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50,569.25
 3     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              59.31%(注 4)                                                                                                          否
                                                         利润总额 5,300.30         4,287.95    16,054.50     24,808.16    5,418.64         利润总额




                                                                              2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8,172.43

                                                                                   1,381.38     227.39       5,364.52     1,199.14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                       销售收入 29,680.00          3,664.30    11,995.98    18,851.22     4,693.31     39,204.81
4                                      101.44%                                                                                                       否
    项目                                                利润总额 3,627.70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886.15       1,689.40     3,099.68     609.27       6,284.50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铝合金 54.19%(注
                                                       销售收入 650,461.50        286,424.67   664,025.66   760,756.44   159,341.29   1,870,548.06
5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             5)                                                                                                         否
                                                        利润总额 8,549.10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铜产品 86.34%
                                                                                   1,578.63     3,605.57     653.91       801.18       6,639.29




                                                                             22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注 1: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投资后,公司光棒总体设计产能达到 1210 吨
               的目标,随后,随着光棒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产能继续提升,实
               际产量已经超出当时的设计产能。按照原设计产能,产能利用充足。
               注 2: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达产年承诺效益根据实际产能与原承
               诺产能的比例折算。实际效益系根据原有产能和扩能改造后实际产
               能比例推算募投项目效益。
               注 3: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 7,254.17
               万元,主要投资了厂房和少量生产 ODN 产品的相关设备。项目可行
               性发生了变化,已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注 4: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产能利用率数值较低,一方面是因为该项
               目 2016 年全部投产,产能释放有个过程,另一方面是海光缆业务作
               为一项新业务,报告期前 2 年订单尚不及预期,产能利用不充足。
               2018 年以来,产能利用率已超过 80%。
               注 5: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中,特种铝合金导线投产和产能释
               放相对较慢,报告期累计产能利用率仅 54.19%,2018 年和 2019 年
               1-3 月累计产能利用率已超过 73%。
       2、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情况
               部分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完工,部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效益已不具有可比性。
       3、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情况
               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完工。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
               的差异情况
               (1)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
               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承诺建设期为 18 个月,投产当年产量达到设计
               产能的 30%,第三年达到 80%,第四年完全达产。原计划 2015 年 9
               月完工,根据原承诺的达产进度和达产年效益, 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 1-3 月的承诺效益和实际效益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3 月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23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3 月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销售收入       30,109.44        4,287.95      38,138.63           16,054.50          40,145.93      24,808.16         10,036.48       5,418.64

利润总额        3,663.59        1,381.38          4,974.38          227.39            5,300.33       5,364.52          1,325.08       1,199.14

                  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效益未能达到计划,主要是因为项目订单量未
                  达预期。海光缆的生产主要是以销定产,公司作为新兴的海光缆生
                  产商,客户对产品的认证周期较长,公司正积极努力地开拓市场,
                  争取订单。其次,由于实际产品的规格、市场竞争因素也使得单位
                  售价低于预期。因此,在未能达到一定的规模效应和单位毛利水平
                  不够理想的情况下,项目累计盈利情况未达预期。但随着业务的不
                  断拓展,2018 年度产能利用率已接近 85%,项目利润总额亦达到预
                  期。
                  (2)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承诺建设期为 18 个月即 2016
                  年 9 月建成,投产当年产量达到设计产能的 30%,第三年达到 80%,
                  第四年完全达产。
                  根据原承诺的达产进度和达产年效益,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3 月的承诺效益和实际效益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3 月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销售收入       4,452.00   3,664.30        22,260.00        11,995.98         28,196.00       18,851.22          7,420.00          4,693.31

           利润总额        478.80        886.15        2,574.90          1,689.40        3,419.48          3,099.68          906.92              609.27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报告期累计收入总额为预期
                  收入总额的 62.90%,差异率 37.10%,累计利润总额为预期利润总额
                  的 85.15%,差异率 14.85%,效益未达计划。主要是因为产品结构与
                  预期存在差异,虽然利润率水平优于预期,但总的收入规模不达预
                  期导致利润总额未达预期:一是公司集中资源做好车内缆产品的经
                  营,暂时没有生产和推广原计划中的车外缆产品,二是车内缆产品
                  订单多为小截面、低芯数,累计长度已超出预期,产能利用充足,
                  但是每公里单价低,总的产值与车内缆预期收入存在差异。
                  (3)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承诺建设期 18 个月即 2016 年 9 月建成,
                  投产当年运营负荷达到 20%,第三年达到 60%,第四年达到 80%,第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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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完全达产。根据原承诺的达产进度和达产年效益,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3 月的承诺效益和实际效益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3 月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销售收入    65,046.15    286,424.67      357,753.85   664,025.66       487,846.15    760,756.44   130,092.31    159,341.29

       利润总额      313.58          1,578.63     3,561.52       3,605.57       5,912.46        653.91     1,609.94        801.18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产能爬坡快,订单量充足,因此报告期
              内的实际运营负荷较同期的预测值高,因此,报告期前 2 年,效益
              实现了承诺。但由于项目的实际收入利润率水平并不及预测,因此,
              随着原计划的 100%达产年的到来,虽然收入规模达到了预期,但利
              润总额与预期却存在一定差距。项目利润率水平未能达到预期,原
              因主要来自于铜产品。一方面,行业产能快速扩张导致的加工费下
              降以及高利润率的深加工产品产出占比较低,直接影响了项目利润
              率,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波动增加成本控制难度。
       2、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
              的差异情况
              不适用
       3、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
              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适用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批准报出。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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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

                        修订《公司章程》
各位股东: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
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
二十四条、二十五条、四十条、四十四条、九十六条、一百零七条、一百一
十条及一百二十六条做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文如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后,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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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除董事会特别指定地点外,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住所地召
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
便捷的网络或通讯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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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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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的 20%以下,超过该投资数额的,
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值 5%以内,超
过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值 5%的,需由股东大会决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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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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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
路 2288 号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 1/2。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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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决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事项;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应由董
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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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事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但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事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2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批准,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
条规定的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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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九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各位股东: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7)921 号《关
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8,506,522 股,每股发行价为 25.83 元,共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061,023,463.26 元 , 扣 除 承 销 机 构 承 销 费 用 、 保 荐 费 用
48,976,375.41 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划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吴 江 分 行 账 号 为 32250199763609000755 的 人 民 币 验 资 账 户
3,012,047,087.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61,023,463.26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
费用 46,204,127.75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1,819,345.78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2,999,989.73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15598 号《验资报告》。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                                  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
1                                   90,174.20         77,187.60
        合缆扩能项目                                              海缆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2                                   46,646.60         39,095.30
        生产                                                      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3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17,939.10         17,249.10
                                                                  电缆有限公司
        智慧社区(一期)——苏锡                                  母公司江苏亨通光电
4                                   49,817.80         42,354.00
        常宽带接入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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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子公司优网科技的全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
5                                      38,661.10          35,414.00   资子公司北京优网助
        服务项目
                                                                      帮科技有限公司
6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合计                                  333,238.80         301,300.00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智慧社区(一期)——苏锡
常宽带接入项目不再投入,将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变更至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
联项目。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上述新能源汽车传导、
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新
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智控”)。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上述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
期)将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
扩能项目的45,000万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
                                                  计划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
                                                    资金额
                                                                    资金(不含利息)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
                                  46,646.60           39,095.30                36,672.19
电设施生产项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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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充电运营项目
                           17,939.10         17,249.10               16,121.35
(一期)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
                           38,661.10         35,414.00               30,827.45
行业应用服务项目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
目(一期),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5,027.45万元
用于公司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额

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                          63,972.94              44,027.45

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                          34,172.68              31,000.00

    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75,027.45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的24.51%。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已实际投资情况
    1、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该项目为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 46,646.60 万元,
以募集资金投入 39,095.30 万元,建设期 1 年,实施主体经调整后为子公司新能
源智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线控组件 97,000 套、充电设施 36,000
个/台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9.70%,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
为 6.05 年。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2,423.11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的募集资金为 36,672.19 万元(不含利息)。
    2、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本项目为充电设施运营项目,计划总投资 17,939.10 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
17,249.10 万元,建设期 2 年,拟在苏州吴江区内集中或分点建设充电桩共计 1,276
个,配套建设 28 处配电设施,并配套监控系统和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原计划由
公司子公司亨通力缆组织实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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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
期)将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
    本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项目变更后,计划在 2021 年前,结合公交、出租、
环卫、物流等新能源车辆、靠港新能源船舶以及住宅、商业规划的情况,在苏州
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集中或分点
布置充电设施,预计建设 4,930 个充电桩 1。其中,吴江区的充电运营业务亦将
继续投入,建设期延长至 2021 年,至 2021 年吴江区将完成 1,719 个充电桩的建
设,满足吴江区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4.08%,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 7.99 年。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1,127.75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的募集资金为 16,121.35 万元(不含利息)。
    3、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38,661.10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35,414.00 万元,项
目开发期 3 年,由子公司优网助帮实施。该项目是基于既有的数据采集技术和数
据挖掘技术,搭建大数据挖掘支撑平台和行业专项应用模块。行业专项应用模块
包括互联网业务质量测评和精准营销(BangData_AP)、基于位置的区域性广告
投放(BangData_RA)和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投资调查(BangData_IRC)三
个方向。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4.96%,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开发期)为
4.34 年。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4,586.55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的募集资金为 30,827.45 万元(不含利息)。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实施情况发生变化
    (1)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本项目受下游的新能源车辆定型和新能源汽车退补的影响,原研发产品的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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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远低于预期。在开发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客户方面,由于汽车产业中对零部件
生产商有着严苛的评价标准和认证体系,线束生产厂商要想成为电动汽车制造商
的供应商,除要达到行业标准,更要通过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公司进入知名
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周期较长。目前公司仍在持续跟进客户的合作意向、接受客户
审核,实际形成业务贡献尚有一段时间。基于谨慎考虑,公司未大规模投资生产
线设备,项目投资进度放缓。
    该项目虽然尚在积极推进,但近期内不会大规模投资生产线设备,鉴于此,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预留募集资金 672.19 万元用于已签合同的尾款
支付,将暂不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用于公司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建设。
后续该项目若有超出所余募集资金金额的投资,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2)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本项目拟在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
等区县)集中或分点布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一方面,由于吴江、昆山、太仓
等区市的公交、客运、通勤等新能源汽车的替换率未达到预期且部分新能源汽车
为充电需求较弱的混合动力汽车,原为此配套投资的专用直流充电桩及配套配电
设施的投资因此放缓;另一方面,苏州市辖区(主要为姑苏区、相城区等)对公
交领域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正在统一规划和管理,目前计划由苏
州供电公司牵头开展建设,公司作为民营企业暂未入围参与相关区域公交场站的
充电网点建设运营。
    本项目虽然目前由于政策、市场等原因阶段性地建设放缓,但公司在苏州大
市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一方面,公司将积极通
过与当地交通投资公司、交通发展公司的战略合作,继续推进吴江、昆山、太仓
等区市新能源客运汽车专用充电站的建设运营。另一方面,在苏州市辖区范围内,
公司仍在积极努力地与市交通局、场站公司、国网公司进行协调沟通,争取在该
范围内的投资建设取得进展。
    由于本项目投资有所放缓,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本项目后期的资
金安排,公司预留募集资金 7,921.35 万元仍用于苏州大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
业务,将暂不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 8,200 万元用于海外光通信产业园的建设。
    (3)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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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本项目投资进度放缓。从投资金额上看,本项目未能达到投资计划,
主要是因为:①拟投资的服务器等电子设备尚未投入。原计划采集服务器放置于
运营商机房,数据处理、挖掘、传输等服务器放置于公司机房,但随着电信运营
商数据安全管理的加强,数据要在运营商自建的机房内进行采集和处理后对外提
供,原定先采集再集中进行关联处理的设备投资方案已不可行。②数据是该项目
平台产品可靠性、有效性的核心,电信运营商数据对外开放的进展不及预期,对
项目的开发、测试的进展存在一定影响。③项目高质量研发人员北京地区的招聘
量不达预期,虽节省了研发费用,但项目开发也会受到一定影响。④基于大数据
分析的互联网投资调查模块由于当前阶段研发人手不足以及互联网投资调查数
据分析产品的需求平淡,因此尚未正式进入开发阶段,也未作研发投入。
    该项目目前已推出了 V1.0 版本,但主要受制于数据的获取,在灵活度、适
配性方面未达到原定 V1.0 的目标。为适应三大运营商数据开放新要求,公司也
正在积极探索数据获取的新模式。目前,公司拟利用自身在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等
技术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在大数据精准营销方面与各省份的电信运营商开展合作
运营。目前公司已与广东联通签订合作协议并投入试运营,并进入多家省级运营
商的入围名单。该等“分散建设”模式与原计划相比在研发框架和经营模式上会
有所区别,且省级运营商数量相对更多,该类合作模式的成型落地,是一个循序
渐进的过程,也是大数据项目竞争力提升的基础,项目的进展很大程度上也取决
于与各地运营商谈判合作的进展。
    鉴于本项目未来的运营模式与原规划发生较大变化,且近期内投资具体计划
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以募集资金投入大数据
运营项目。但公司仍将积极探索在大数据运营领域的业务发展模式和路径。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0,827.45 万元,将
全部变更用于公司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建设。
    2、新项目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国际化进程
    在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大背景下,公司坚持全球运营战略,
以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看着世界地图做企业,不断完善通信产
业的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及产业布局,加快打造全球化运营的国际化公司。近年来,
公司不断向海外市场深化产业布局,推动海外公司新增优质产能,向海外输出中
国技术,通过自主技术、自主品牌将亨通高品质产品和服务覆盖全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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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和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将在印尼和印度当地建立
光纤光缆生产基地,实现公司光纤光缆在海外亚太市场的产能本地化,提升公司
品牌的国际知名度,提升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公司光纤光缆产品
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推动公司国际化战略的进程。
    3、新项目建设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加快国际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
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新兴产业
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
    近年来公司一贯秉承“看着世界地图做企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国际
化战略。本次拟变更项目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光纤光缆生产基地,符
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建设,主要包括印尼和印度两个
光通信产业园。
    (一)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生产厂房、辅助生产用房、配电室等;并购置
拉丝塔、筛选复绕机、着色线等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检测设备。本项目实施地
点为在印尼爪哇岛中部城市三宝垄肯德尔工业园东北侧港口附近。本项目实施主
体为在印尼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PT. MAJU BERSAMA GEMILANG(以下简称“MBG
公司”)。MBG 公司为公司和参股公司 PT Voksel 在印尼设立的合资公司。公司
通过全资子公司亨通国际持有 MBG 公司 75%股权,PT Voksel 通过两家全资子公
司合计持有 MBG 公司 25%股权。
    本项目建设期 2.5 年,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525 万芯公里光纤、300 万芯
公里光缆、2,000 公里海底光缆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约 63,972.9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6,632.42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7,340.52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 44,027.45 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
后)为 18.1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 7.43 年。
    (二)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光纤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并购置拉丝塔、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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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检测等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检测设备。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在印度马哈拉施特
拉邦浦那 Khed City 工业园。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印度子公司
HENGTONG OPTIC-ELECTRIC INDIA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亨通”)。
    本项目建设期 1.5 年,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450 万芯公里光纤和 450 万芯
公里光缆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约 34,172.6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0,976.11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3,196.57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 31,000 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
为 17.82%,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 6.85 年。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亚太地区光纤光缆市场稳步增长。亚太地区光缆市场占全球光缆市场的比例
超过 65%,是全球光缆市场需求最大的地区。除中国外,亚太地区的光缆需求以
印度、日本、印尼、韩国为主。
    印度光纤光缆需求量目前位列世界第三位,仅次于中国和美国。根据 CRU
报告,由于当地政府的持续投资和光纤到户的驱动,2019 年印度光缆市场有望
同比增长 13%。
    根据《2018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印度尼西亚》,印尼电信发展
潜力巨大,电信建设增长势头迅猛,跨国运营商和资本介入较多。印尼 5 家公司
将加大在移动通信网络基建方面的投入。印尼政府还在推行全国村村通电话工
程。目前印尼大部分地区都通互联网,但带宽较小,网速较慢。政府计划在印尼
东区兴建全长 1.2 万公里的光纤网络,并使其拥有 3 个终端与其他国家连接。根
据 CRU 报告,2019 年印尼光缆市场有望同比增长 12%。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和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
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多次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但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若发生当地产业政策重大变更、国际市场环境不利变化等情形,则项目
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项目实
施地政策环境,积极开拓亚太市场,加强人才、技术储备,从而增强项目的抗风
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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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所涉及的审批情况
公司正在办理上述项目的发改和商务备案手续。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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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
件,就公司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自查和论证。通过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
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条件,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与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种类相同,均为人
民币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包括:控股股
东亨通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
条的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符合《管
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以及《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四)亨通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
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
项以及《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0万元,未超过项
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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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况;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已建立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拟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符合《管
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四)项所述情形。
    (七)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不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一)项所述情形。
    (八)公司的权益没有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所述情形。
    (九)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没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第(三)项所述情形。
    (十)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三十九条(四)项所述情形。
    (十一)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第(五)项所述情形。
    (十二)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所
述情形。
    (十三)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所述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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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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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各位股东:
    为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
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
人等。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按公司目前股
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380,737,164 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
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亨通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认购金额不低于 5 亿元,其他投资者认购其
余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
整。
    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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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价情况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
     6、限售期安排
     亨通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
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283,513          273,000
 2      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111,515           92,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5,000          155,000
                       合计                        550,028          52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
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
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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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有效。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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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二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各位股东:
    为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编制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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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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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1、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
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
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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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
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
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亨通集团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中的认购金额不低于 5 亿元,其他投资者认购其余股份。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按公司目
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380,737,164 股,并以中国证监会
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价情况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
    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1)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2)
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发行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7、关于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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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规划,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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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释 义.......................................................................................................................................... 1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要................................................................................................ 3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3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3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6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7

       五、募集资金投向.............................................................................................................8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8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9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9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0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0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1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14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响.......................................2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6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等是否进行调整;

       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26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26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等变化情况.......................................................................................................................2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7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

       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28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2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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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31

     一、利润分配政策...........................................................................................................31

     二、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33

     三、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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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亨通光电
亨通集团                   指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洛克利                 指   亨通洛克利科技有限公司
英国洛克利                 指   Rockley Photonics Limited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    指   Hengtong Submarine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imited
Peace Cable 公司           指   Peace Cable International Network.,Co Limited
PEACE                      指   Pakistan & East Africa Connecting Europe
电信国脉                   指   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优网科技                   指   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
万山电力                   指   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国充充电                   指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景兆                   指   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阿伯代尔电缆               指   Aberdare Cables Proprietary Limited
印尼 Voksel                指   PT Voksel Electric Tbk.
                                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
EPC                        指
                                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硅光子技术,是在硅和硅基衬底材料上,通过集成电路
硅光、硅光子               指   工艺制造相应的光子器件和光电器件,以实现其在光通
                                信、光互连、光计算等领域中的应用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013 年 9 月
                                和 10 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
                                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
一带一路                   指
                                绸之路”的重大倡议。2015 年 3 月,中国政府正式发
                                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
                                路的愿景与行动》。
                                由光电子器件、功能电路和光接口等组成,主要实现的
                                是光电信号的转换、收发功能,用于路由器、服务器、
光模块、光收发模块         指
                                交换机等设备的互联,主要应用于数据通信市场、电信
                                市场
公司章程或章程             指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东大会     指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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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要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tong Optic-electric Co., 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证券代码:600487
    注册资本:1,903,685,822 元
    住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 8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区经济开发区亨通路 100 号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董事会秘书:蒋明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联系传真:0512-63092355
    邮政编码:215200
    电子信箱:htgd@htgd.com.cn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光通信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
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
国际化企业转型”四大转型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光通信网络和智能电网两大产业,
以研发和平台创新驱动业务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产品、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为一
体的产业生态链。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从海底光缆生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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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向海底光缆系统运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从“制造型企业”向“平
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公司已分步从英国洛克利引进硅光子芯片技术,通过 100G/400G 硅光模块
研发及量产项目的实施,公司有望实现从硅光子芯片设计、硅光子芯片封装到光
收发模块制造的垂直集成能力,丰富了光器件产品种类,进一步完善了光通信产
业链。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使公司进一步夯实、完善和延伸了“光纤预制棒-
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通信服务”这一光通信产业链,提高公司在
光通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信息通信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重要合作内容,孕育海缆产业
巨大发展空间
    2013 年底,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以经济合作为先导实
现沿线各国开放合作,为海洋强国战略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通过陆地与海
洋的双向联通,开创海陆统筹的海洋发展之路。2017 年 6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制定并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特别指出
“推动共同规划建设海底光缆项目,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
    全球海底光缆通信网络建设迎来重要发展窗口期。目前全球投入使用的海底
光缆中,2000 年前的投资占 40%,根据海缆 25 年左右的使用寿命推算,这些海
缆逐步进入生命周期尾期,新的海缆建设高峰即将到来,这是中国弯道超车改变
国际海缆战略格局的战略机遇。
    国家“一带一路”等政策和国际海缆发展现状,为我国海缆产业发展带来前
所未有的机遇。PEACE 海缆系统建成后将北接巴基斯坦卡拉奇,南至吉布提和
肯尼亚,同时向欧洲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埃及、法国,向非洲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南
非,与中巴跨境陆缆一起构成中非、中欧信息高速公路。并且,通过连接中巴跨
境陆地光缆,PEACE 海缆系统将成为连接中国和非洲、中国和欧洲距离最短的
海缆路由,极大满足中国到欧洲、非洲快速增长的国际业务流量需求,促进中国
国际海缆的发展。
    3、光模块产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市场前景广阔
    光模块产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2016 年国务院发布的《“十
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强低功耗高性能新原理硅基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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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基光电子、混合光电子、微波光电子等领域前沿技术和器件研发,形成一批专
用关键制造设备,提升光网络通信元器件支撑能力。《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
发展路线图(2018-2022 年)》指出我国光通信器件企业应重点加强 100Gb/s 光
收发模块、ROADM 产品、高端光纤连接器、10Gb/s 与 25Gb/s 激光器、配套集
成电路芯片的研发投入与市场突破,并争取尽快扩大产业规模、早日摆脱对国外
供应商的依赖,并且在下一代 400Gb/s 光收发模块产品、硅光集成领域加大投入、
加快研发进度,争取跟国际一流厂商处于并跑状态。
    近年来随着工业水平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
数据生成、处理、存储的需求不断增大,数据交互量快速增长,云计算、物联网、
大数据等产业发展迅速。根据 Cisco 预测,全球数据中心 IP 流量将从 2016 年的
6.8ZB 上升到 2021 年的 20.6ZB,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25%,超大规模数据中心
数量也将迅速增长,光模块应用市场前景广阔。
    2018 年 3 月,公司与英国洛克利成立合资公司亨通洛克利,依托英国洛克
利在硅光子芯片设计领域的强大研发团队以及丰厚技术经验,研制 100G 及以上
高速硅光子芯片。亨通洛克利已经从国内外引进具有光通信行业丰富技术经验的
工程师团队,致力于硅光模块的设计、封装、测试,目前,已具备硅光模块量产
的基础。
    4、公司负债水平较高,具有优化资产结构的内在需求
    近年来,随着业务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2015
年至 2018 年 9 月,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72%、65.60%、60.81%和
64.61%。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处于同行业较低水平。公司有着改善资产
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的迫切需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巩固行业
领先地位、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优
化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还将改善公司
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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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底光缆的生产
与制造,海底光缆业务作为公司海洋战略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以来,通过市
场、研发、生产的共同努力,从无到有,取得了多项成效,形成了一定的国际影
响力。目前,公司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底光缆订单突破了 1 万公里,顺利进
入国际海底光缆市场体系,成为国际知名的海缆制造企业之一。通过 PEACE 跨
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向海底光缆系统运
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板块从“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
战略转型。
    2、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公司具备“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通信服务”这一
较为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近年来,亨通光电一直在积极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
扩充光通信产品线。硅光子是实现可扩展性、低成本优势和功能集成性的首选平
台。通过硅光子芯片技术引进,并实施 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公司将有望实现从硅光子芯片设计、硅光子芯片封装到光子收发模块制造的垂直
集成能力,逐步拓展国内外数据通信市场。项目有助于公司原有产业结构的调整、
完善和优化,提高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能力,保证公司在国内及国际光通信行业
的竞争地位。
    3、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优化资产负
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还将减少财务费用,提升经营业绩。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
人等。亨通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认购金额不低于 5 亿元,其他投资者认购
其余股份。
    亨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崔根良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次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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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其与亨通光电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崔根良(自然人)

                                            58.70%

                14.95%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5.66%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价情况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
    3、发行数量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按公司目
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380,737,164 股,并以中国证监会
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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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通集团以不少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
投资者认购其余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限售期
       亨通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
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283,513           273,000
2       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111,515            92,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5,000           155,000
                       合计                          550,028           52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
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亨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
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此外,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
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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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通集团已于2019年4月9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亨通集团和崔根良先生分别为公司的第一和第二大
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15.66%和 14.95%的股份。亨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崔
根良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 380,737,164 股。亨通
集团认购金额不低于 5 亿元,其认购下限的比例为 9.62%。
    若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和亨通集团认购股份金额下限的比例
计算,发行后亨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5%,亨通集团和崔
根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27.11%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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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亨通集团基本情况


    亨通集团,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20 日,注册资本 230,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崔根良,住所为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亨通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崔根良                           135,000.10                      58.70%
            崔巍                             94,999.90                      41.30%
            合计                            230,000.00                       100%
   注:崔巍,系崔根良之子。


    (二)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亨通集团控股股东为崔根良先生,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图所示:


                    崔根良(自然人)             崔巍(自然人)

                              58.70%        41.3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三)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亨通集团是一家专注于光纤光网、智能电网、大数据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
等领域的国家创新型企业,控股一家境内上市公司(即本公司),为中国企业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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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中国民企100强企业。亨通集团在坚持做强做大主业的同时,还涉足房地产、
金融、贸易等多个领域。近三年来亨通集团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亨通集
团2015-2017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12.31 /2017 年度   2016.12.31 /2016 年度   2015.12.31 /2015 年度
   总资产                        485.26                  373.47                  329.64
  股东权益                       160.76                  118.06                  103.20
  营业收入                       349.45                  254.28                  158.27
   净利润                         22.79                   14.84                    4.97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亨通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25.59
             非流动资产                                                          159.67
               总资产                                                            485.26
              流动负债                                                           262.17
             非流动负债                                                           62.33
               总负债                                                            324.50
              股东权益                                                           160.76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49.45
              营业利润                                                            26.87
               净利润                                                             22.79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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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亨通集团及其有关人员最近五年涉及的处罚、诉讼及仲裁情

况


     2014年11月,亨通集团因在2013年购入“新民科技”股票超过5%后未按照
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和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亨通
集团已按照处罚决定书要求足额汇交中国证监会。
     除上述情况外,亨通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其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1、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
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发行也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情形。
     2、关联交易情况
     控股股东亨通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不
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公司与亨通集团的重大交易

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亨通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日常
性的关联采购、销售和房屋租赁、与亨通集团合资设立的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亨通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闲置资产出售等,该等交
易定价公允,未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参阅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
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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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本公司与亨通集团于2019年4月9日在苏州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1、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亨通集团以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认购上市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最终认购金额由亨通光电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亨通集团协
商确定。认购股票数量为亨通集团最终认购金额按发行价格所确定的股份数(最
终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2、认购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发行价格在亨通光电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
有权部门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
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3、认购方式:亨通集团以现金认购。
    4、支付方式:亨通集团在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且收到亨通光电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
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
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亨通光电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亨通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亨通光电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
效:
    (1)亨通光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
    (2)亨通光电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7、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无。
    8、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或违反其声明、承
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
约的,除应当按亨通集团认购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赔
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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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283,513          273,000
 2      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111,515           92,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5,000          155,000
                       合计                         550,028          52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
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1、项目概况
     PEACE(Pakistan & East Africa Connecting Europ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
项目为建设并运营一条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海底光缆系统。PEACE 海缆系
统全程 15,800 公里,将连接 3 个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大陆,其主干将在巴基
斯坦、吉布提、埃及、肯尼亚、南非、法国登陆,是一条连通亚欧、亚非、非欧
经济走廊的重要通信骨干。PEACE 海缆系统一端与中巴跨境陆地光缆相连,极
大缩短了亚洲到欧洲、非洲的通信距离,将提供从中国到欧洲和非洲区域间最短
海底通信路径并大大降低时延。
     PEACE 海缆系统为中继型海底光缆系统,将采用 200G 波分传输技术,主
干部分设计 6 对光纤,每对光纤设计容量为 16Tbit/s。 PEACE 项目路由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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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总投资 283,513.20 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
入 273,000 万元。
    2、项目必要性
    (1)本项目实施能够有力促进中国国际海缆的发展
    在国际通信中,国际光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国际光缆的互联互通水平直接
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际通信水平。自 1993 年中国第一条海底光缆——中日海底
光缆正式开通以来,海底光缆已成为中国与全球连接的最重要方式,自中国出发
的海底光缆可直接通达北美、亚洲沿海、欧洲和非洲,中国已与美国、日本、新
加坡、英国等区域重点国家实现直接网络互联。
    当前,我国正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互联网企业也加快海外业务拓展。
与未来国际流量发展预期和世界主要国家相比,中国的国际海缆发展仍显不足。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编制的《中国国际光缆互联互通白皮书(2018 年)》,
美国的海缆数量是中国的 8 倍,人均带宽是中国近 20 倍;日本的海缆数量是中
国 2 倍多,人均带宽是中国近 10 倍;英国海缆数量是中国的 5 倍多,人均带宽
是中国 72 倍;新加坡海缆数量是中国 2 倍多,人均带宽是中国 262 倍。
    目前,全球海底光缆通信网络建设迎来重要发展窗口期。目前全球投入使用
的海底光缆中,2000 年前的投资占 40%,根据海缆 25 年左右的使用寿命推算,
这些海缆逐步进入生命周期尾期,新的海缆建设高峰即将到来,这是中国弯道超
车改变国际海缆战略格局的战略机遇。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连接中巴跨境陆地光缆,PEACE 海缆系统将成为连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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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非洲、中国和欧洲距离最短的海缆路由,极大满足中国到欧洲、非洲快速
增长的国际业务流量需求,促进中国国际海缆的发展。
    (2)PEACE 海缆对接“中巴经济走廊”,助力实现海陆丝路信息贯通
    2015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
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中巴经济走廊”
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在喀什,终点在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全长 3,000 公里,北
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贯通南北丝路关键
枢纽,是一条包括公路、铁路、油气和光缆通道在内的贸易走廊,也是“一带一
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外长王毅把“中巴经济走廊”描述为“一带一路”交
响乐中“第一乐章”,它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试点区”,它是“一带一
路”倡议成效的“示范区”,它是“一带一路”倡议实践的“创新区”。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
线网络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有助于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
及亚欧非之间的信息通信网络,畅通信息丝绸之路。
    作为中巴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巴跨境光缆于 2018 年下半年建成开
通,其是连接中国与巴基斯坦的首条跨境直达陆地光缆,大幅缩短了中巴之间互
联网通信时延,有力地促进了巴中乃至沿线地区的信息互联互通。
    PEACE 海缆系统北接巴基斯坦卡拉奇,南至吉布提和肯尼亚,同时向欧洲
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埃及、法国,向非洲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南非,与中巴跨境陆缆
一起构成中非、中欧信息高速公路,助力“中巴经济走廊”实现海陆南北丝路信
息贯通。
    (3)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进一步向“平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
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
国际化企业转型”四大转型战略。
    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底光缆的生产
与制造,海底光缆业务作为公司海洋战略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以来,通过市场、
研发、生产的共同努力,从无到有,取得了多项成效,形成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目前,公司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底光缆订单突破了 1 万公里,顺利进入国际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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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光缆市场体系,成为国际知名的海缆制造企业之一。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向
海底光缆系统运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板块从“制造型企业”向“平
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3、项目可行性
    (1)海缆系统是全球数据交换的重要实现方式,市场前景广阔
    海底光缆系统是国际和地区通信中主要的越洋传输手段,据 TeleGeography
报告显示,全球 95%以上的国际数据通过海底光缆进行传输,海底光缆是当代全
球通信最重要的信息载体。从全球数据交换的实现来看,海底光缆依然是首选的
方式,尤其是在跨洋通信方面,海底光缆以其大容量、高质量、高清晰度、低价
格和安全可靠等优势,逐步取代了卫星通信,成为目前国际间主要的通信手段。
    当前,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 ICT 产业的快速发展,
全球数据量快速增长,全球各方对信息连接的需求不断提升。据市场研究调查机
构 IDC 预计,全球数据总量预计 2020 年达到 47 个 ZB,2025 年达到 163 个 ZB。
    PEACE 海缆系统将为亚洲、非洲、欧洲互联提供一条全新的信息高速公路,
PEACE 海底光缆将在巴基斯坦的登陆点实现与中巴经济走廊的对接,通过中巴
经济走廊的陆地光缆资源,实现到中国国内的互联互通。亚、非、欧三大洲人口
总数量超过全球的 80%,PEACE 海缆直接、间接登陆的亚、非、欧区域人口总
和更是将近 20 亿。未来随着亚洲及非洲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中国“一带一路”
倡议的深入实施,将极大带动 PEACE 海缆系统沿线国家的国际通信需求。本项
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一带一路”等相
关倡议和规划
    2013 年底,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经济合作为先导实现沿
线各国开放合作,为海洋强国战略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通过陆地与海洋的
双向联通,开创海陆统筹的海洋发展之路。
    2016 年 3 月,政府制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畅通的国际通信设施,优化国际通信网络布局,
完善跨境陆海缆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加快建设中
国—东盟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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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6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制定并发布《“一带一
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特别指出“推动共同规划建设海底光缆项目,提高国
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4 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在北京举行,2018 年 9 月 5
日,中国外交部发布《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 年)》明确指
出“双方鼓励和支持各自企业合作参与非洲国家光缆骨干网、跨境互联互通、国
际海缆、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并在相关基础设
施建设、运营、服务等方面开展互利合作”。
    “一带一路”等倡议和规划的提出为中国海缆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
遇,在信息高频交换与更新的今天,向海经济的发展强烈依赖于通信基础设施完
善程度,而国际信息高速公路-海缆系统的建设是实现与相关国家信息互联互通
的根本保障。
    (3)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有较好的实施基础
    公司是一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海缆制造企业,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
底光缆订单已经突破了 1 万公里。自 2015 年海底光缆业务发展以来,公司已通
过了 41 项海缆全性能测试,斩获 30 张 UJ/UQJ 证书,成为目前国内 UJ/UQJ 证
书组合最多、认证缆型最多的海缆厂家。2016 年成功交付的马尔代夫项目中,
单根(无接头)海缆长度达到了 318 公里,问鼎世界之最,公司也以此于 2018
年荣登央视大型纪录片《大国重器》。2017 年 5 月,开展了 5,000 米水深的国际
海试,公司借此也成为了目前国内唯一一家通过国际 5,000 米国际海试的海缆企
业,从此具备了承接上千公里甚至上万公里的全球跨洋海底光缆项目的资格。同
时,2017 年末承担了巴新 5,600 公里有中继海底光缆项目,助力巴布亚新几内亚
国家骨干网建设,满足巴新国内高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等新业务的发展需求,并
于 2018 年 10 月成功交付 S2 海缆系统,护航 2018APEC 峰会。经过几年的发展,
公司海缆业务已经成功跻身国际市场,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本次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是公司在海缆产业链上的有益拓
展,公司在海缆制造领域的优势将为 PEACE 海缆系统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保
障本项目的顺利建成。
    项目实施主体 Peace Cable 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电信运营公司就未来 PEACE
海缆系统的运营与销售达成合作意向,利用合作方已有的销售网络覆盖优势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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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带宽资源预售工作。此外,由于 PEACE 海缆系统将在主干线路中为沿线国
家预留分支器,Peace Cable 公司已与索马里、塞舌尔、阿联酋等沿线国电信运
营商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由对方投资建设其国家至 PEACE 海缆主干的分支海缆,
并购买 PEACE 海缆部分主干线路,满足当地与非洲、欧洲的通信需求。
    目前公司采取销售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的模式,将有力保障项目建成后
顺利投入商业运营,尽快回收投资成本。
    4、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拟收购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 100%股权并通过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Peace Cable 公司实施本项目。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持有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 100%股权。本项
目实施主体 Peace Cable 公司由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出资设立。Peace Cable
公司和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均为注册于中国香港的私人公司。公司拟通过支
付现金方式收购亨通集团持有的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
作价为 8,450 万元。
    Peace Cable 公司已就 PEACE 海缆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桌面研究、系统设计、公海部分海上勘测、许可调研、登陆合作协议谈判等。
本次收购系为满足公司光通信产业链延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
切入海底光缆系统运营业务。
    5、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计算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为 33 个月,预计建设期 21 个月后部分线
路建成先期投入运营。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26%(所得税后),投资回
收期(含建设期)5.28 年(所得税后)。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6、项目所涉及的报批事项进展情况
    本项目正在办理我国发改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手续。


    (二)     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硅光模块产品新建项目,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120 万只 100G 硅光模
块和 60 万只 400G 硅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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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总投资 111,515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97,67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3,836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 92,000 万元。
    2、项目必要性
    (1)符合国家战略,响应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从事的产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鼓励类第二十八类“信息产业”的第 21 项“新型电子元器件
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 电子核心产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7 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2017 年第 4 号令)鼓励类第三类第二
十二条第 263 项。项目涉及的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
录(2016 版)》中的“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 电子核心产业”中。
    亨通光电作为光通信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形成光纤通信和量子通信全产业
链及自主核心技术,并不断拓展新的战略空间,致力于打造“产品+运营+服务”
全价值链综合服务商,所从事的大部分产业领域,均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望填补国内高速硅光子芯片集成模块量产的空白,推动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2)提升光通信行业技术水平,追赶国际一流
    目前,硅光子技术已经发展起步,基本由国外公司掌握,相应产品绝大部分
的市场份额被国外公司垄断。我国的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水平是光通信产业链中
最薄弱的环节,高端激光器芯片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可工程化的Ⅲ-Ⅴ族材料工
艺和硅基光电子工艺平台能力是研发 25Gb/s 激光器芯片、硅基相干光收芯片、
WSS 芯片以及配套的半导体集成电路所需要的,是制约国内企业与研究机构在
核心芯片上快速创新的瓶颈,也是制约国产芯片大规模应用的主要瓶颈。
    公司已分步从英国洛克利引进硅光子芯片技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掌握生
产工艺核心技术,将实现基于硅光技术的高速光收发模块的量产,推动我国硅光
产业化进程,对于突破技术瓶颈、减少产品进口依赖,提升我国光通信行业技术
水平有着明显的促进示范作用。
    (3)完善产业链,提高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公司具备“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通信服务”这一
较为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光子集成电路是一项新兴技术,它基于晶态半导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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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集成有源和无源光子电路与单个微芯片上的电子元件。硅光子技术是实现可扩
展性、低成本优势和功能集成性的首选平台。
    通过从英国洛克利引进硅光子芯片技术并实施项目,公司将有望实现从硅光
子芯片设计、硅光子芯片封装到光收发模块制造的垂直集成能力,逐步拓展国内
外数据通信市场。有助于公司原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和优化,提高公司核心
业务的竞争能力,保证公司在国内及国际光通信行业的竞争地位。
    3、项目可行性
    (1)数据通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
    信息网络主要以光纤作为传输介质,但目前计算、分析还必须基于电信号,
光模块是实现光电转换的核心器件。光模块主要应用于数据通信市场、电信市场,
用于路由器、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的互联。
    近年来随着工业水平进步、互联网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数
据生成、处理、存储的需求不断增大,数据交互量快速增长,云计算、物联网、
大数据等产业发展迅速。根据 Cisco 预测,到 2021 年,全球数据中心 IP 流量将
从 2016 年的 6.8ZB 上升到 20.6ZB,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25%。
    目前,传统数据中心已逐步向云数据中心发展,网络结构也是从传统三层网
络结构向脊叶两层网络结构发展,交互需求增加,光模块需求增加。云数据中心
内部连接包括两层,一层是服务器接入,即服务器到架顶交换机,一层是交换机
互联。数据中心间的互联,主要是不同数据中心间核心交换机的连接。目前除服
务器接入仍然有部分在使用直连铜缆外,光连接已经全面渗透云数据中心。
    根据 Cisco 的预测,2016-2021 年超级数据中心数量增长迅速,数量将从 2016
年 338 个增长至 2021 年的 628 个,分布的区域主要为北美和亚太地区。
    亚马逊、微软、谷歌、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为全球 6 家超大规模云厂商,
其他还包括 IBM、Apple、Facebook、Twitter、LinkedIn 和 eBay 等,全球主要
的高速数据通信用光模块需求来自这些客户。
    根据 Ovum 数据,2017 年全球数据通信用 100G 光模块市场规模在 20 亿美
元左右,预测到 2022 年,全球数据通信用 100G/200G/400G 市场规模将达到 67
亿美元,复合增速为 27%。
    (2)信息化产业政策将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我国把信息产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制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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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产业政策将推动光通信行业的持续发展。
    2013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宽
带网络产业链不断完善,包括重大产品产业化。在光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下
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数字家庭等重点领域,
加大对关键设备核心芯片、高端光电子器件、操作系统等高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的支持力度。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提出要超前布局战略性产业,如在信息网络领域要推动电子器件变革性升级换
代。加强低功耗高性能新原理硅基器件、硅基光电子、混合光电子、微波光电子
等领域前沿技术和器件研发,形成一批专用关键制造设备,提升光网络通信元器
件支撑能力。
    2016 年 12 月,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提出要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构建基于互联网能力开放的研发、应用聚合中
心,整合上下游产业要素,推动从研发到应用的产业链深层次互动和协作,拓展
信息服务范围,提升信息服务层次和水平。加强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
规划与布局,提升互联网在信息汇聚、信息分析和处理等方面的支撑能力。发挥
互联网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带动移动互联网、5G、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3D 打印、量子通信等领域核
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指导、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编制的《中国光电子器件产
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 年)》中,指出依据未来市场发展趋势,我国光
通信器件企业应重点加强 100Gb/s 光收发模块、ROADM 产品、高端光纤连接器、
10Gb/s 与 25Gb/s 激光器、配套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投入与市场突破,并争取尽
快扩大产业规模、早日摆脱对国外供应商的依赖。并且在下一代 400Gb/s 光收发
模块产品、硅光集成领域加大投入、加快研发进度,争取跟国际一流厂商处于并
跑状态。同时提出要加强核心有源激光器、硅基光电子芯片及上游关键材料等设
计、制造工艺平台建设与工艺人才培养的技术创新目标。
    (3)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亨通光电深耕光通信行业多年,在光通信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人才、技术储
备和管理经验。亨通光电拥有“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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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服务”这一较为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具备与大客
户合作的基础,逐步拓展国内外数据通信市场。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亨通洛克利系亨通光电与英国洛克利合资创建,专注于硅
光模块的研发和产业化。亨通洛克利从国内外引进具有光器件行业丰富技术经验
的工程师团队,致力于硅光模块的设计、封装、测试,通过与英国洛克利的合作
已基本完成 100G 硅光模块量产的研发,并提前布局 400G 硅光收发模块的研发。
技术方面,亨通洛克利依托英国洛克利在硅光子芯片设计领域的强大研发团队以
及丰富技术经验,共同开发研制硅光模块最重要的组件高速硅光子芯片,并且已
和英国洛克利达成协议将相关硅光子芯片技术引进国内。英国洛克利创办于
2013 年,总部位于英国牛津,在美国和芬兰拥有超过 100 人的全球化研发团队,
其核心技术平台是从大规模光电子集成器件技术发展而来的,对于高密度的波导
路径设计、生产容差性管控、光学耦合工艺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及优势。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亨通洛克利。亨通洛克利为亨通光电控股子公司,注册
资本 1,400 万美元,亨通光电持股比例 75.1%,英国洛克利持股比例 24.9%。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亨通光通信产业园。
    5、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计算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36 个月。预计计算期第二年开始部分投
产,第 5 年完全达产。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9.6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
6.54 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经济效益良好。
    6、项目所涉及的报批事项进展情况
    该项目所涉及的备案及环评事项正在办理中。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 15.50 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产业链,稳步实现发展战略,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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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较好增长。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56,327.27 万元、
1,930,054.64 万 元 和 2,595,026.90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30.17% 、 42.30% 和
34.45%。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并为更快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公司需要在经营过程
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
资金需求。
     (2)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通过银行借贷、股权融资、公司债发行等多种融资方式,获取
了一定资金。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仅靠自身积累和有限的银行贷款,
仍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2015 年至 2018 年 9 月,各期末公司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65.72%、65.60%、60.81%和 64.61%,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
     目前的资本结构制约了公司大规模间接融资的能力,同时也使公司面临一定
的财务风险。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偿债风险,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3)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业绩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的财务负担也
不断加重,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和较高的利息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
的压力。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改善和优化财务结构,
减轻财务负担,降低财务费用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
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净资产大幅提高,资产负
债率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公司存在每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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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被摊薄的可能性。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
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进而
提升公司未来债权融资能力及空间,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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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
司章程》等是否进行调整;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的主营及相关业务,本次发行后上
市公司业务及资产不存在整合计划。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股本和股本结构等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调整,此外,公司暂无其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按公司目前
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380,737,164 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
发行的数量为准。本次成功发行不会导致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5、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
量的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净资产为 129.45 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拟
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52 亿元,对净资产的增幅约 40.17%。
    如果公司以债务方式筹措资金建设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话,公司在增加财务
成本的同时,也将加大公司的偿债风险、降低融资能力,尤其是在公司目前已经
较充分地利用了财务杠杆的情况下,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并有力地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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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的主营或相关业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
务关联度高,公司能够提供强大的管理、研发、生产和市场支持。项目具备良好
的市场前景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展,
有利于公司增加盈利点并提升其持续盈利能力。
    3、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投
产和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本次
发行能够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资金成本。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
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以不低于 5 亿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
交易。除此以外,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与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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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
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
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亨通光电(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4.61%,与
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负债水平较高。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不存在负债比
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经营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产品线不断扩充,子公司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断增加,生产经
营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公司从 2014 年开始积极地部署产业升级和国际化战略,
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市场推广等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实现内
生式增长,巩固了行业地位;2015 年起还先后以收购或增资的形式入股了电信
国脉、万山电力、优网科技、印尼 voksel、南非阿伯代尔电缆、西安景兆、国充
充电等公司,进一步推进了公司从产品制造向服务运营、本土经营向国际化发展
的战略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提升和对子公司的整合,均对公司人才储备、
运营管理水平、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
公司经营和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产业链延伸将进一步深入。尽管公司已建立
较规范的管理体系,但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配备、内控制度、资源配置能
力等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将难以保证公司安全和高效地运营,进而削
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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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铝等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铜、铝作为基础原材料,价格波动比
较大。尽管公司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大部分铜、铝价格变
动的风险,但铜、铝价格的剧烈波动仍会对公司成本造成一定影响。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近年来,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实施
良好,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和业务领域
的不断拓展,对公司质量控制的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未能针对业务变化对质
量控制体系进行合理适当调整并加以有效执行,将可能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
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海外投资与经营风险
    公司近年来加快了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步伐,结合“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契机,
公司将加快在东南亚、非洲、南亚、中东等海外市场的市场开发力度和投资力度,
并有计划、分步骤进入欧美国家市场,加快国际化的发展。但由于针对海外国家
的国际业务存在着政治、战争和政策变化等诸多风险因素,因此公司的海外业务
和海外投资仍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风险


    1、募投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围绕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业链升级的战略方向
进行,基于当前的政策环境、政治环境、市场格局、产品或技术所处阶段和发展
趋势、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等作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着良好的预期效益和战
略意义。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
仍存在因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而导致投资项目不
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2、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是公司项目专家团队和可研编制机构基于以往
项目经验、前期调研情况、已取得的研发成果以及投资安排做出的,若项目实施
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 PEACE 跨
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系统性工程,并涉及到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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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气象、海洋环境等不可预见因素,或者出现相关国家国
内政治经济局势、相关法规政策、与我国的外交关系等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会
对项目建设进度产生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光通信和智能电网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拥有规
模生产、产业链完整、技术和管理水平较高等多种竞争优势。目前在光纤光缆行
业,下游光缆企业具有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激烈的特点;拥有上游光棒、光纤完
整产业链的大型企业则在近年市场需求大幅增长的刺激下,纷纷扩张产能。电线
电缆行业市场分散、集中度低,随着“光进铜退”、国家通信和电力投资企业对
高新技术产品、特种产品需求的增加,结构调整、技术升级成了电线电缆企业展
开市场竞争的主线。在此情况下,如果公司不能加大技术和管理创新,不断优化
产品结构,则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四)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通信、电力等领域,主要客户是电信运营商、国
家电网等大型国有企业,上述客户的投资需求构成了公司市场发展的主要驱动
力。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的“宽带中国”、“光纤到户”、“智能电网”等产
业战略和“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构成了良好的产业环境,但受
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发展速度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国家关于通信、
电力基础设施投资的产业政策出现调整,则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负面的影
响。


       (五)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基
本面情况的变化将会影响股票价格。另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国内
外政治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都会影响股票的价格,
给投资者带来风险。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股票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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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会背离公司价值。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可
能涉及的风险。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公司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
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也可采用股票、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
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公司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和比例
    1、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必要时,董事会也可以根
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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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资金充裕,无重大技改投入或其它投资计划等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
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
配方案明确发表独立意见,也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邀请中小股东参与
投票和表决(包括提供网络投票表决及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
    (六)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包括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
红利)在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和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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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七)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过详细论证和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现金分红占当年实
            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                              现金分红金 现的合并报表归属
  年度                                     分红方式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额(万元)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17 年度         210,882.78         1.60 元(含税),每 10    21,756.41           10.32%
                                     股派送红股 4 股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16 年度         131,639.15                                   13,653.96           10.37%
                                     1.10 元(含税)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15 年度          57,281.58                                    5,833.96           10.18%
                                     0.47 元(含税)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3,267.84 万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30.95%。对于公
司章程关于股利分配的规定执行良好。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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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的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
务结构,逐步实现公司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建立和健全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
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公司章程,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
东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
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每年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
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经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配方案。
    3、未来三年(2017-2019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
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必要时,董事会也可以根据
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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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当年盈
利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正数时,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发表独立意见,也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邀请中小股东参与
投票和表决(包括提供网络投票表决及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
    (4)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
政策的制订和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了充分保护等。
    ⑥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
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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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
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和审
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①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
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③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④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
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
    4、调整既定三年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
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关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
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相关
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
预计经营状况、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
并在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
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应当对回报规划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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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三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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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进一步增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 “亨通光电”)实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升盈利能力以及改善财务结构,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不超过 5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1)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2)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
产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283,513          273,000
 2      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111,515           92,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5,000          155,000
                       合计                        550,028          52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
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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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CE(Pakistan & East Africa Connecting Europ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
项目为建设并运营一条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海底光缆系统。PEACE 海缆系
统全程 15,800 公里,将连接 3 个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大陆,其主干将在巴基
斯坦、吉布提、埃及、肯尼亚、南非、法国登陆,是一条连通亚欧、亚非、非欧
经济走廊的重要通信骨干。PEACE 海缆系统一端与中巴跨境陆地光缆相连,极
大缩短了亚洲到欧洲、非洲的通信距离,将提供从中国到欧洲和非洲区域间最短
海底通信路径并大大降低时延。
    PEACE 海缆系统为中继型海底光缆系统,将采用 200G 波分传输技术,主
干部分设计 6 对光纤,每对光纤设计容量为 16Tbit/s。 PEACE 项目路由图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 283,513.20 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
入 273,000 万元。
    2、项目必要性
    (1)本项目实施能够有力促进中国国际海缆的发展
    在国际通信中,国际光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国际光缆的互联互通水平直接
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际通信水平。自 1993 年中国第一条海底光缆——中日海底
光缆正式开通以来,海底光缆已成为中国与全球连接的最重要方式,自中国出发
的海底光缆可直接通达北美、亚洲沿海、欧洲和非洲,中国已与美国、日本、新
加坡、英国等区域重点国家实现直接网络互联。
    当前,我国正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互联网企业也加快海外业务拓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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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来国际流量发展预期和世界主要国家相比,中国的国际海缆发展仍显不足。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编制的《中国国际光缆互联互通白皮书(2018 年)》,
美国的海缆数量是中国的 8 倍,人均带宽是中国近 20 倍;日本的海缆数量是中
国 2 倍多,人均带宽是中国近 10 倍;英国海缆数量是中国的 5 倍多,人均带宽
是中国 72 倍;新加坡海缆数量是中国 2 倍多,人均带宽是中国 262 倍。
    目前,全球海底光缆通信网络建设迎来重要发展窗口期。目前全球投入使用
的海底光缆中,2000 年前的投资占 40%,根据海缆 25 年左右的使用寿命推算,
这些海缆逐步进入生命周期尾期,新的海缆建设高峰即将到来,这是中国弯道超
车改变国际海缆战略格局的战略机遇。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连接中巴跨境陆地光缆,PEACE 海缆系统将成为连接
中国和非洲、中国和欧洲距离最短的海缆路由,极大满足中国到欧洲、非洲快速
增长的国际业务流量需求,促进中国国际海缆的发展。
    (2)PEACE 海缆对接“中巴经济走廊”,助力实现海陆丝路信息贯通
    2015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
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中巴经济走廊”
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在喀什,终点在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全长 3,000 公里,北
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贯通南北丝路关键
枢纽,是一条包括公路、铁路、油气和光缆通道在内的贸易走廊,也是“一带一
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外长王毅把“中巴经济走廊”描述为“一带一路”交
响乐中“第一乐章”,它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试点区”,它是“一带一
路”倡议成效的“示范区”,它是“一带一路”倡议实践的“创新区”。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
线网络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有助于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
及亚欧非之间的信息通信网络,畅通信息丝绸之路。
    作为中巴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巴跨境光缆于 2018 年下半年建成开
通,其是连接中国与巴基斯坦的首条跨境直达陆地光缆,大幅缩短了中巴之间互
联网通信时延,有力地促进了巴中乃至沿线地区的信息互联互通。
    PEACE 海缆系统北接巴基斯坦卡拉奇,南至吉布提和肯尼亚,同时向欧洲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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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埃及、法国,向非洲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南非,与中巴跨境陆缆
一起构成中非、中欧信息高速公路,助力“中巴经济走廊”实现海陆南北丝路信
息贯通。
    (3)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进一步向“平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
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
国际化企业转型”四大转型战略。
    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底光缆的生产
与制造,海底光缆业务作为公司海洋战略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以来,通过市场、
研发、生产的共同努力,从无到有,取得了多项成效,形成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目前,公司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底光缆订单突破了 1 万公里,顺利进入国际
海底光缆市场体系,成为国际知名的海缆制造企业之一。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向
海底光缆系统运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板块从“制造型企业”向“平
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3、项目可行性
    (1)海缆系统是全球数据交换的重要实现方式,市场前景广阔
    海底光缆系统是国际和地区通信中主要的越洋传输手段,据 TeleGeography
报告显示,全球 95%以上的国际数据通过海底光缆进行传输,海底光缆是当代全
球通信最重要的信息载体。从全球数据交换的实现来看,海底光缆依然是首选的
方式,尤其是在跨洋通信方面,海底光缆以其大容量、高质量、高清晰度、低价
格和安全可靠等优势,逐步取代了卫星通信,成为目前国际间主要的通信手段。
    当前,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 ICT 产业的快速发展,
全球数据量快速增长,全球各方对信息连接的需求不断提升。据市场研究调查机
构 IDC 预计,全球数据总量预计 2020 年达到 47 个 ZB,2025 年达到 163 个 ZB。
    PEACE 海缆系统将为亚洲、非洲、欧洲互联提供一条全新的信息高速公路,
PEACE 海底光缆将在巴基斯坦的登陆点实现与中巴经济走廊的对接,通过中巴
经济走廊的陆地光缆资源,实现到中国国内的互联互通。亚、非、欧三大洲人口
总数量超过全球的 80%,PEACE 海缆直接、间接登陆的亚、非、欧区域人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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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更是将近 20 亿。未来随着亚洲及非洲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中国“一带一路”
倡议的深入实施,将极大带动 PEACE 海缆系统沿线国家的国际通信需求。本项
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一带一路”等相
关倡议和规划
    2013 年底,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经济合作为先导实现沿
线各国开放合作,为海洋强国战略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通过陆地与海洋的
双向联通,开创海陆统筹的海洋发展之路。
    2016 年 3 月,政府制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畅通的国际通信设施,优化国际通信网络布局,
完善跨境陆海缆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加快建设中
国—东盟信息港。
    2017 年 6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制定并发布《“一带一
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特别指出“推动共同规划建设海底光缆项目,提高国
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4 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在北京举行,2018 年 9 月 5
日,中国外交部发布《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 年)》明确指
出“双方鼓励和支持各自企业合作参与非洲国家光缆骨干网、跨境互联互通、国
际海缆、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并在相关基础设
施建设、运营、服务等方面开展互利合作”。
    “一带一路”等倡议和规划的提出为中国海缆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
遇,在信息高频交换与更新的今天,向海经济的发展强烈依赖于通信基础设施完
善程度,而国际信息高速公路-海缆系统的建设是实现与相关国家信息互联互通
的根本保障。
    (3)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有较好的实施基础
    公司是一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海缆制造企业,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
底光缆订单已经突破了 1 万公里。自 2015 年海底光缆业务发展以来,公司已通
过了 41 项海缆全性能测试,斩获 30 张 UJ/UQJ 证书,成为目前国内 UJ/UQJ 证
书组合最多、认证缆型最多的海缆厂家。2016 年成功交付的马尔代夫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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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根(无接头)海缆长度达到了 318 公里,问鼎世界之最,公司也以此于 2018
年荣登央视大型纪录片《大国重器》。2017 年 5 月,开展了 5,000 米水深的国际
海试,公司借此也成为了目前国内唯一一家通过国际 5,000 米国际海试的海缆企
业,从此具备了承接上千公里甚至上万公里的全球跨洋海底光缆项目的资格。同
时,2017 年末承担了巴新 5,600 公里有中继海底光缆项目,助力巴布亚新几内亚
国家骨干网建设,满足巴新国内高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等新业务的发展需求,并
于 2018 年 10 月成功交付 S2 海缆系统,护航 2018APEC 峰会。经过几年的发展,
公司海缆业务已经成功跻身国际市场,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本次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是公司在海缆产业链上的有益拓
展,公司在海缆制造领域的优势将为 PEACE 海缆系统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保
障本项目的顺利建成。
    项目实施主体 Peace Cable 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电信运营公司就未来 PEACE
海缆系统的运营与销售达成合作意向,利用合作方已有的销售网络覆盖优势积极
开展带宽资源预售工作。此外,由于 PEACE 海缆系统将在主干线路中为沿线国
家预留分支器,Peace Cable 公司已与索马里、塞舌尔、阿联酋等沿线国电信运
营商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由对方投资建设其国家至 PEACE 海缆主干的分支海缆,
并购买 PEACE 海缆部分主干线路,满足当地与非洲、欧洲的通信需求。
    目前公司采取销售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的模式,将有力保障项目建成后
顺利投入商业运营,尽快回收投资成本。
    4、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拟收购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 100%股权并通过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Peace Cable 公司实施本项目。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持有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 100%股权。本项
目实施主体 Peace Cable 公司由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出资设立。Peace Cable
公司和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均为注册于中国香港的私人公司。公司拟通过支
付现金方式收购亨通集团持有的 Hengtong Submarine 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
作价为 8,450 万元。
    Peace Cable 公司已就 PEACE 海缆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桌面研究、系统设计、公海部分海上勘测、许可调研、登陆合作协议谈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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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系为满足公司光通信产业链延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
切入海底光缆系统运营业务。
    5、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计算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为 33 个月。本项目预计建设期 21 个月后
部分线路建成先期投入运营。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26%(所得税后),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5.28 年(所得税后)。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6、项目所涉及的报批事项进展情况

    本项目正在办理我国发改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手续。


    (二)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硅光模块产品新建项目,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120 万只 100G 硅光模
块和 60 万只 400G 硅光模块。
    本项目总投资 111,515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97,67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3,836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 92,000 万元。
    2、项目必要性
    (1)符合国家战略,响应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从事的产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鼓励类第二十八类“信息产业”的第 21 项“新型电子元器件
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 电子核心产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7 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2017 年第 4 号令)鼓励类第三类第二
十二条第 263 项。项目涉及的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
录(2016 版)》中的“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 电子核心产业”中。
    亨通光电作为光通信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形成光纤通信和量子通信全产业
链及自主核心技术,并不断拓展新的战略空间,致力于打造“产品+运营+服务”
全价值链综合服务商,所从事的大部分产业领域,均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望填补国内高速硅光子芯片集成模块量产的空白,推动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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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升光通信行业技术水平,追赶国际一流
    目前,硅光子技术已经发展起步,基本由国外公司掌握,相应产品绝大部分
的市场份额被国外公司垄断。我国的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水平是光通信产业链中
最薄弱的环节,高端激光器芯片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可工程化的Ⅲ-Ⅴ族材料工
艺和硅基光电子工艺平台能力是研发 25Gb/s 激光器芯片、硅基相干光收芯片、
WSS 芯片以及配套的半导体集成电路所需要的,是制约国内企业与研究机构在
核心芯片上快速创新的瓶颈,也是制约国产芯片大规模应用的主要瓶颈。
    公司已分步从英国洛克利引进硅光子芯片技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掌握生
产工艺核心技术,将实现基于硅光技术的高速光收发模块的量产,推动我国硅光
产业化进程,对于突破技术瓶颈、减少产品进口依赖,提升我国光通信行业技术
水平有着明显的促进示范作用。
    (3)完善产业链,提高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公司具备“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通信服务”这一
较为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光子集成电路是一项新兴技术,它基于晶态半导体晶
圆集成有源和无源光子电路与单个微芯片上的电子元件。硅光子技术是实现可扩
展性、低成本优势和功能集成性的首选平台。
    通过从英国洛克利引进硅光子芯片技术并实施项目,公司将有望实现从硅光
子芯片设计、硅光子芯片封装到光收发模块制造的垂直集成能力,逐步拓展国内
外数据通信市场。有助于公司原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和优化,提高公司核心
业务的竞争能力,保证公司在国内及国际光通信行业的竞争地位。
    3、项目可行性
    (1)数据通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
    信息网络主要以光纤作为传输介质,但目前计算、分析还必须基于电信号,
光模块是实现光电转换的核心器件。光模块主要应用于数据通信市场、电信市场,
用于路由器、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的互联。
    近年来随着工业水平进步、互联网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数
据生成、处理、存储的需求不断增大,数据交互量快速增长,云计算、物联网、
大数据等产业发展迅速。根据 Cisco 预测,到 2021 年,全球数据中心 IP 流量将
从 2016 年的 6.8ZB 上升到 20.6ZB,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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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传统数据中心已逐步向云数据中心发展,网络结构也是从传统三层网
络结构向脊叶两层网络结构发展,交互需求增加,光模块需求增加。云数据中心
内部连接包括两层,一层是服务器接入,即服务器到架顶交换机,一层是交换机
互联。数据中心间的互联,主要是不同数据中心间核心交换机的连接。目前除服
务器接入仍然有部分在使用直连铜缆外,光连接已经全面渗透云数据中心。
    根据 Cisco 的预测,2016-2021 年超级数据中心数量增长迅速,数量将从 2016
年 338 个增长至 2021 年的 628 个,分布的区域主要为北美和亚太地区。
    亚马逊、微软、谷歌、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为全球 6 家超大规模云厂商,
其他还包括 IBM、Apple、Facebook、Twitter、LinkedIn 和 eBay 等,全球主要
的高速数据通信用光模块需求来自这些客户。
    根据 Ovum 数据,2017 年全球数据通信用 100G 光模块市场规模在 20 亿美
元左右,预测到 2022 年,全球数据通信用 100G/200G/400G 市场规模将达到 67
亿美元,复合增速为 27%。
    (2)信息化产业政策将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我国把信息产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制定的信
息化产业政策将推动光通信行业的持续发展。
    2013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宽
带网络产业链不断完善,包括重大产品产业化。在光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下
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数字家庭等重点领域,
加大对关键设备核心芯片、高端光电子器件、操作系统等高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的支持力度。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提出要超前布局战略性产业,如在信息网络领域要推动电子器件变革性升级换
代。加强低功耗高性能新原理硅基器件、硅基光电子、混合光电子、微波光电子
等领域前沿技术和器件研发,形成一批专用关键制造设备,提升光网络通信元器
件支撑能力。
    2016 年 12 月,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提出要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构建基于互联网能力开放的研发、应用聚合中
心,整合上下游产业要素,推动从研发到应用的产业链深层次互动和协作,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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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范围,提升信息服务层次和水平。加强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
规划与布局,提升互联网在信息汇聚、信息分析和处理等方面的支撑能力。发挥
互联网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带动移动互联网、5G、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3D 打印、量子通信等领域核
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指导、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编制的《中国光电子器件产
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 年)》中,指出依据未来市场发展趋势,我国光
通信器件企业应重点加强 100Gb/s 光收发模块、ROADM 产品、高端光纤连接器、
10Gb/s 与 25Gb/s 激光器、配套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投入与市场突破,并争取尽
快扩大产业规模、早日摆脱对国外供应商的依赖。并且在下一代 400Gb/s 光收发
模块产品、硅光集成领域加大投入、加快研发进度,争取跟国际一流厂商处于并
跑状态。同时提出要加强核心有源激光器、硅基光电子芯片及上游关键材料等设
计、制造工艺平台建设与工艺人才培养的技术创新目标。
    (3)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亨通光电深耕光通信行业多年,在光通信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人才、技术储
备和管理经验。亨通光电拥有“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
通信服务”这一较为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具备与大客
户合作的基础,逐步拓展国内外数据通信市场。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亨通洛克利系亨通光电与英国洛克利合资创建,专注于硅
光模块的研发和产业化。亨通洛克利从国内外引进具有光器件行业丰富技术经验
的工程师团队,致力于硅光模块的设计、封装、测试,通过与英国洛克利的合作
已基本完成 100G 硅光模块量产的研发,并提前布局 400G 硅光收发模块的研发。
技术方面,亨通洛克利依托英国洛克利在硅光子芯片设计领域的强大研发团队以
及丰富技术经验,共同开发研制硅光模块最重要的组件高速硅光子芯片,并且已
和英国洛克利达成协议将相关硅光子芯片技术引进国内。英国洛克利创办于
2013 年,总部位于英国牛津,在美国和芬兰拥有超过 100 人的全球化研发团队,
其核心技术平台是从大规模光电子集成器件技术发展而来的,对于高密度的波导
路径设计、生产容差性管控、光学耦合工艺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及优势。
    4、项目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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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亨通洛克利。亨通洛克利为亨通光电控股子公司,注册
资本 1,400 万美元,亨通光电持股比例 75.1%,英国洛克利持股比例 24.9%。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亨通光通信产业园。
    5、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计算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36 个月。预计计算期第二年开始部分投
产,第 5 年完全达产。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9.6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
6.54 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经济效益良好。
    6、项目所涉及的报批事项进展情况
    该项目所涉及的备案及环评事项正在办理中。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 15.50 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产业链,稳步实现发展战略,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实现
了较好增长。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56,327.27 万元、
1,930,054.64 万 元 和 2,595,026.90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30.17% 、 42.30% 和
34.45%。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并为更快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公司需要在经营过程
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
资金需求。
    (2)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通过银行借贷、股权融资、公司债发行等多种融资方式,获取
了一定资金。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仅靠自身积累和有限的银行贷款,
仍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2015 年至 2018 年 9 月,各期末公司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65.72%、65.60%、60.81%和 64.61%,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
    目前的资本结构制约了公司大规模间接融资的能力,同时也使公司面临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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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风险。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偿债风险,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3)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业绩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的财务负担也
不断加重,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和较高的利息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
的压力。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改善和优化财务结构,
减轻财务负担,降低财务费用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
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净资产大幅提高,资产负
债率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公司存在每股收
益被摊薄的可能性。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
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进而
提升公司未来债权融资能力及空间,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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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促进
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完善产品结构,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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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四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各位股东: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认购金额
不低于 5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向其发行股票
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
    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注册资本:23 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
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
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
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投资;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58.70%的股权,是亨通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亨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又是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崔根良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标的
    亨通集团以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最终认购金额由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亨通集团协商确定。认购股票数量为亨通集团最终认
购金额按发行价格所确定的股份数(最终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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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底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亨通集团以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认购上市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最终认购金额由亨通光电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亨通集团协
商确定。认购股票数量为亨通集团最终认购金额按发行价格所确定的股份数(最
终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2、认购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发行价格在亨通光电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
有权部门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
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3、认购方式:亨通集团以现金认购。
    4、支付方式:亨通集团在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且收到亨通光电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
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
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亨通光电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亨通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亨通光电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
效:
    (1)亨通光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
    (2)亨通光电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7、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无。
    8、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或违反其声明、承
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
约的,除应当按亨通集团认购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赔
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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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价情况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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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五
                       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各位股东: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
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进行认购,且认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亨通集团以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认购上市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最终认购金额由亨通光电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亨通集团协
商确定。认购股票数量为亨通集团最终认购金额按发行价格所确定的股份数(最
终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2、认购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发行价格在亨通光电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
有权部门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
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3、认购方式:亨通集团以现金认购。
    4、支付方式:亨通集团在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且收到亨通光电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
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
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亨通光电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亨通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亨通光电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
效:
    (1)亨通光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
    (2)亨通光电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7、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无。
    8、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或违反其声明、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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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
约的,除应当按亨通集团认购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赔
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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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六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各位股东:
    本次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后,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的股权比例变化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并且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如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董事会同意并建议股东大会同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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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七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 号)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详情如下:
    现将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19 年 11 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
时间为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上限计算,数量为 38,073.72 万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52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
等的影响;
    (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9 年 5 月实施完成;
    (6)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预增情况,假设 2018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1,971.06 万元。2018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145.72 万元。假设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三种情形:分别较 2018 年持平、增长 10%和
下降 10%。
    (7)不考虑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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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对 2018 年度、2019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预计,最终以经监管
部门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时,未考虑除拟募集资金总额、净利
润、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提醒投资者,上述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
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 2018 年度不同净利润增长假设条件下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9 年度
                项目                        2018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190,368.58    190,368.58     228,442.30
假设 2019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5,168.17 万元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0,160.29 万元(较 2018 年增长 10%)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218,188.06     1,450,159.12   1,970,159.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31,971.06    255,168.17     255,168.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0,145.72    220,160.29     220,160.29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185        1.3404         1.31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185        1.3404         1.31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514        1.1565         1.13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14        1.1565         1.13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9%        19.15%          18.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7%        16.53%          16.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净资产(元)                                  6.40          7.62           8.62
假设 2019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1,971.06 万元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0,145.72 万元(较 2018 年持平)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218,188.06     1,426,962.01   1,946,962.01

                                        2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9 年度
                项目                        2018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31,971.06    231,971.06     231,971.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0,145.72    200,145.72     200,145.72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185        1.2185         1.19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185        1.2185         1.19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514        1.0514         1.03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14        1.0514         1.03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9%        17.57%          17.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7%        15.16%          14.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净资产(元)                                  6.40          7.50           8.52
假设 2019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8,773.95 万元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80,131.14 万元(较 2018 年下降 10%)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218,188.06     1,403,764.91   1,923,764.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31,971.06    208,773.95     208,77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0,145.72    180,131.14     180,131.14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185        1.0967         1.07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185        1.0967         1.07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514        0.9462         0.93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14        0.9462         0.93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9%        15.95%          15.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7%        13.76%          13.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净资产(元)                                  6.40          7.37           8.4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将增长。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
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
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即期
回报的风险。
                                        3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基于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特定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
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布局完整产业链,促进公司战略实现
    公司顺应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科技革命的发展趋势,以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
“一带一路”为指引,围绕“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
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
国际化企业转型”的发展战略,建设“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制造精益化”
的三化企业。
    目前,全球海底光缆通信网络建设迎来重要发展窗口期,公司具备海缆系统
建设和运营能力,PEACE 海缆系统将成为连接中国和非洲、中国和欧洲距离最
短的海缆路由,极大满足中国到欧洲、非洲快速增长的国际业务流量需求,促进
中国国际海缆的发展;数据通信市场增长迅速,公司依托英国洛克利在硅光子芯
片设计领域的强大研发团队以及丰厚技术经验,应加大投入、加快研发进度,争
取在光模块领域跟国际一流厂商处于并跑状态;随着“宽带中国”战略实施和“一
带一路”重大倡议的提出,中国光通信产业正经历新一轮的发展,大数据、物联
网和云计算正成为未来新的巨大市场,公司致力于拥有光通信领域的全产业链,
布局战略新兴产业是公司发展提升的必然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大力发展光通信高端产品,并向海外布局海缆系统运营等战略
新兴产业,完善公司产业链,推进公司战略转型。
    (二)直接融资改善财务状况
    近年来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股权投资等方式,不断完善产业链,实
现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的较好增长。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并为更快更好地实现
战略目标,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资金的需求也
将不断增加。
    目前的资本结构制约了公司大规模间接融资的能力,同时也使公司面临一定
的财务风险。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偿债风险,布局战略新兴产业,挖掘新的盈利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

                                   4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能力,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详细情况请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节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中关于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相关
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产业链最为完整的信息与能源网络综合服务商之一。
在光通信行业和智能电网传输领域,公司均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但是在国家经
济结构转型和通信产业制造业日趋成熟的大背景下,面临着增长放缓的压力。公
司需要通过增加高端产品产能,布局战略新兴行业,完成产业升级的战略目标。
    (1)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底光缆的生产
与制造,海底光缆业务作为公司海洋战略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以来,通过市
场、研发、生产的共同努力,从无到有,取得了多项成效,形成了一定的国际影
响力。目前,公司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底光缆订单突破了 1 万公里,顺利进
入国际海底光缆市场体系,成为国际知名的海缆制造企业之一。PEACE 跨洋海
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产业链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向海底光缆
系统运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板块从“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
型企业”战略转型。
    (2)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公司具备“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通信服务”这一
较为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近年来,亨通光电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发展方向,扩充
光通信产品线。硅光子技术是实现可扩展性、低成本优势和功能集成性的首选平
台。通过引进英国洛克利硅光子芯片技术并实施项目,公司将有望实现从硅光子
芯片设计、硅光子芯片封装到光子收发模块制造的垂直集成能力,逐步拓展国内
外数据通信市场。公司围绕从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战略目标,
积极、稳妥地推进传统主业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的布局,不断丰富和扩充高端产
品,以期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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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均具备良好的实施基础。
    1、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公司是一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海缆制造企业,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
底光缆订单已经突破了 1 万公里。自 2015 年海底光缆业务发展以来,公司已通
过了 41 项海缆全性能测试,斩获 30 张 UJ/UQJ 证书,成为目前国内 UJ/UQJ 证
书组合最多、认证缆型最多的海缆厂家。本次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
目,是公司在海缆产业链上的有益拓展,公司在海缆制造领域的优势将为 PEACE
海缆系统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建成。
    同时,目前公司采取销售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的模式,有力地保障了项
目建成后能顺利投入商业运营,尽快回收投资成本。Peace Cable 公司已与多家
国内外电信运营公司就未来 PEACE 海缆系统的运营与销售达成合作意向,利用
合作方已有的销售网络覆盖优势积极开展预售工作。并且,由于 PEACE 海缆系
统将在主干线路中为沿线国家预留分支器,Peace Cable 公司已与索马里、塞舌
尔、阿联酋等沿线国电信运营商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由对方投资建设其国家至
PEACE 海缆主干的分支海缆,并购买 PEACE 海缆部分主干线路,满足当地与非
洲、欧洲的通信需求。
    2、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亨通光电深耕光通信行业多年,在光通信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人才、技术储
备和管理经验。亨通光电拥有“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
通信服务”这一较为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具备与大客
户合作的基础,逐步拓展国内外数据通信市场。2018 年 3 月,公司与英国洛克
利成立合资公司亨通洛克利,依托英国洛克利在硅光子芯片设计领域的强大研发
团队以及丰厚技术经验,研制 100G 及以上高速硅光子芯片。亨通洛克利已经从
国内外引进具有光通信行业丰厚技术经验的工程师团队,致力于硅光模块的设
计、封装、测试,已基本完成 100G 硅光模块量产的研发。亨通洛克利已和英国
洛克利达成协议,将日趋成熟的高速硅光子芯片技术引进国内,并提前布局 400G
硅光收发模块的研发。
    详细情况请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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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中关于各募投项目实施基础的相关内
容。


    五、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一)推进主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产业链最为完整的信息与能源网络综合服务商之一,
主营业务涵盖光通信和智能电网传输两大行业,为客户提供全价值链集成服务。
    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不断推出满足行业与市场需
求的产品,增强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丰富光通信高端产品类别,加快向
通信和电力产业链下游延伸,进入通信基础设施运营领域,实现公司转型升级。
加强海外市场的开发,通过国际化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产能与市场的转移。同时,
继续布局新材料、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
相互协调。公司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
业管理效能,加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贯彻股利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
利润分配原则、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分配利润期间间隔和
比例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条款。公司将践行与投资者“双赢”的理念,保证
分红决策透明和可操作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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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的监督,公司将依照上述规定,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
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
报的措施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
措施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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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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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八
        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
各位股东: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详见附
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诺》
    附件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附件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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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亨通光电”)的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二)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
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实际控制人:崔根良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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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公司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亨通光电”)的控股股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二)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
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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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
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报的
措施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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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各位股东:
    为了便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时间、
具体申购方法,以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3)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提交的合同、协议、决议等其他法律文件;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
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际使用金
额;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遇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政策调整,董事会根
据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
关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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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案为准。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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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十

                 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各位股东: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7)921 号《关
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8,506,522 股,每股发行价为 25.83 元,共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061,023,463.26 元 , 扣 除 承 销 机 构 承 销 费 用 、 保 荐 费 用
48,976,375.41 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划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吴 江 分 行 账 号 为 32250199763609000755 的 人 民 币 验 资 账 户
3,012,047,087.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61,023,463.26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
费用 46,204,127.75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1,819,345.78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2,999,989.73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15598 号《验资报告》。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                                   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
1                                  90,174.20         77,187.60
        复合缆扩能项目                                           海缆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2                                  46,646.60         39,095.30
        施生产                                                   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3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17,939.10         17,249.10
                                                                 电缆有限公司
        智慧社区(一期)——苏                                   母公司江苏亨通光电
4                                  49,817.80         42,354.00
        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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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子公司优网科技的全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
5                                 38,661.10        35,414.00   资子公司北京优网助
        用服务项目
                                                               帮科技有限公司
6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合计                             333,238.80       301,300.00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智慧社区(一期)——苏锡
常宽带接入项目不再投入,将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变更至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
联项目。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上述新能源汽车传导、
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新
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智控”)。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上述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
期)将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
扩能项目的45,000万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于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的募集资金
22,354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本次涉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2,354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的7.30%。
       二、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已实际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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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49,817.80 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42,354 万元,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建成后,将实现 70 万用
户的网络覆盖,并在覆盖范围内发展用户并收取网络服务资费。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4.12%,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
7.65 年。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智慧社区(一期)——苏锡
常宽带接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停止实施,将募集资金中的 2 亿元变更至智慧
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2,354.00 万元
(不含利息)。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2017 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民营宽带业务面临更
大的竞争压力:(1)受三大运营商政策影响,作为民营宽带接入业务主要运营
成本的带宽资费,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时又伴随着宽带业务降价提速的加快
推进,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二级运营商的宽带民企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况;(2)
广电基础运营商在 2017 年也开始进入宽带运营领域,对于缺乏基础网络资源的
民企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3)国内主要大宗工业商品在 2016 年末开始出现大
幅上升,宽带工程建设涉及的线材、管材、设备、工程人工费均较预期上升。因
此,上升的成本以及陡增的竞争压力,使得项目实施以及获取预期收益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原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了变化。该项目已停止实施。
       (三)公司对流动资金存在较大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占用经营性流动资金较多,
近年来公司的主营业务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也因此对流动资金拥有较大的需求。
公司已合理地利用银行借款、债券融资、股权再融资等方式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2.87%,仍然处于相对较高的
水平。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财务负担以及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
司拟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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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改善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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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十一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各位股东: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文如下: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地点召开股
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
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
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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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十二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
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原文如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防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
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
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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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委托理财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值的百分二十以下,超过该投资数
额的,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限于公司前一末净资产值百分
之五以下,超过该数额的,需由股东大会决定。

    修订为: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公司设 4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防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设董
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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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决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事项;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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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应由董事
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事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但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事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2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批准,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
一条规定的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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