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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药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2017-09-16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
关材料。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
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
托管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的说明,
现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尽早
解决与间接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
    2.鉴于公司此前已对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医药
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津药瑞达(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瑞达”)
股权实施托管,具备托管经验和基础,并且公司已派遣董事参与
津药瑞达的公司治理与经营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所述,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万国华、周晓苏、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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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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