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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黄金: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的公告2019-06-06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9-017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19】0842 号《关于
对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5月23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
和解释:
    一、关于业绩承诺
    1.草案披露,内蒙古矿业2017年、2018年、2019年1月关联销售收入占营业
总收入的35.68%、21.86%和24.68%,占比较大。请公司披露:(1)标的资产内
蒙古矿业的业绩承诺及未来盈利能力是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交易,说明标的
资产业务独立性;(2)内蒙古矿业的关联销售收入中,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
允,以及保障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的相关措施。请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交易,对上
述问题作出解释,并请财务顾问、评估师发表意见。
    2.草案披露,交易对方就内蒙古矿业的矿业权资产作业绩承诺,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不低于74,646.96万元、73,417.71
万元和69,102.99万元。(1)请公司核实该业绩承诺的口径是否为扣非后净利润,
是否符合重组相关规定;(2)请披露业绩承诺金额在盈利预测期内逐年下降的
原因,以及内蒙古矿业未来应对铜、钼金属价格波动的主要措施,并分析其盈利
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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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草案披露,公司收购的两个标的中原冶炼厂和内蒙古矿业在评估时同时
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截至2019年1月31日,中原冶炼厂采用收益法评估
结 果 为 771,995.65 万 元 , 增 值 率 为 13.01% ,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评 估 结 果 为
726,729.36万元,增值率为6.39%;内蒙古矿业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421,931.76
万元,增值率为165.64%,收益法评估结果为419,600.20万元,增值率为164.17%。
最终,两家标的公司都采用增值率较高的估值方法。请公司补充披露:(1)草
案披露标的资产对金银采用期货套期保值,对铜采用现金流套期保值,请补充披
露中原冶炼厂采用套期保值的具体策略、方法、管理机制,是否存在投机性质的
交易,说明对中原冶炼厂业绩产生的不确定性影响并提示重大风险;(2)内蒙
古矿业是否采用套期保值来规避铜钼金属价格风险,未来三年内产量是否可控,
以及进一步说明未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估值方法的原因;(3)请公司进一步解
释对两项标的资产均采用估值较高方法的合理性和公允性。请财务顾问、评估师
发表意见。
    4.草案披露,中原冶炼厂现有设计规模为年处理混合精矿150万吨,2018
年实现原矿处理量140万吨,并预计未来可以逐步达到或接近理论产值。请公司
明确未来设计规模与生产规模的数据,生产规模接近理论产值150万吨的依据,
并具体列表披露产量预测。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5.草案披露,中原冶炼厂于2018年11月2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为三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实际征收率为15%。在对中原冶
炼厂评估时采用的特殊假设中,假定其可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15%
的所得税率的优惠政策。请补充披露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假设依据,说
明不同税率对估值的定量影响。
    6.草案披露,在对内蒙古矿业销售收入的评估中,对铜精矿、铜精矿含银、
钼精矿的价格确定分别采用的是八年一期(2011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三
年一期(2016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和十二年一期(2007年1月1日-2019年1
月31日)。请公司结合各产品大宗交易的定价和历史波动,以及同行业可比交易
估值等,进一步补充披露各产品选取不同时间段进行评估定价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财务顾问、评估师发表意见。
    三、其他
    7.草案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但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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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存在同业竞争问题,根据2014年6月中国黄金出具的有关解决同业竞争的承
诺,将所属境内未注入上市的相关企业分成三类,并提出相应的同业竞争解决方
案,至今还未完全解决。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解决同业竞争事项的进展情况。
    请你公司在2019年6月12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作相应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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