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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欣资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18-12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有效表决票 9 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楼定波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申请发行符合面向合格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
的意见和建议、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3 倍,在此前提下最
终的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通过市场协商定价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
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方式为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
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
件的可以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200 名。本次债券通过承销商发行网点向合格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挂
牌转让事宜。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部门、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和实际总金额、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
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评级安
排、申购办法、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与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
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文
件)。
    (四)、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
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不再推进的议案》
    受资本市场环境影响,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无法继续
完成公司债券承销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
作不再推进。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18]224 号”的《关
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亦不
再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