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龙元建设: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的独立意见2019-05-2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审议聘任总裁、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
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我们审阅议案前已就上述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等进行了
咨询,公司董事会也向我们提供了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我们参考了
这些董事、高管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审阅有关资料后,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现就
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经董事
选举,赖振元董事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赖朝辉董事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
    2、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赖朝辉先生为公司总
裁,该聘任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3、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由总裁提名钱水江为常务副总裁,肖坚
武为财务总监,戴瀛、颜立群、王德华、罗永福、孟旭明为副总裁,邵君雅为总工程
师,张丽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该聘任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我们认为,上述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的,董事
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条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选举及聘任合法有效。同意聘
任。
       二、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长、其他董事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我们认为能严格
按照已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制定制度、考
核激励规定等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1
                                                                  独立董事意见




    其中关联自然人赖振元董事长、赖朝辉副董事长兼总裁的薪酬,经由公司董事会
在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的情况审议确定。遵循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允
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我们同意按照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金额向其支付。


(以下无正文)




                                                                                 2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王   啸




    丁化美




    刘文富




                                                                                 3
独立董事意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