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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元建设:关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2020-02-19  

						                                                           关于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 2020-00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
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以持有的应收工程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设
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
五矿-龙元建设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
函[2020]239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矿-龙元建设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8.05 亿元。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
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
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
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 3 个月后发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
告。

    三、公司应当在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
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申请挂牌转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办理本次资产证券
化发行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