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进展公告2017-07-01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 2017-041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此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的《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
国债逆回购品种的公告》(临2017-022号)。
一、到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情况
1、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5,000万元,向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期限68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为4.40%。
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其中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收
益409,863.01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4.40%。
2、公司近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1
年化收益率
取得收益
回购品种 申报金额(元) 认购日期 (未扣除交 到期日
(元)
易费用)(%)
7天国债回购 40,000,000.00 2017-06-19 4.305 2017-06-26 32,624.65
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4,000万元,向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期限18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75%-5.15%。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产品发行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名称 “稳得利”收益凭证100735号
理财产品代码 SV2938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本金保障型
产品期限 180天
理财计划认购金额 4,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4.75%-5.15%
投资起始日 2017-06-28
产品起息日 2017-06-29
产品到期日 2017-12-26
兑付日 2017-12-26
份额赎回 产品存续期内不开放赎回
产品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公司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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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理
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
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公告日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
况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理财产品之外,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
54,000 万元。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2016 年 4 月 29 日、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17 年 3 月 7 日、2017 年 4 月 21 日、2017 年 5 月 17 日、2017 年 6 月 7 日和
2017 年 6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进展公告》临 2016-026 号、临 2016-029
号、临 2016-068 号、临 2017-013 号、临 2017-024 号、临 2017-028 号、临 2017-037
号、临 2017-040 号)。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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