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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西车轴: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
们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基于独
立判断,认真审议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
资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办理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的独立意
见
      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属于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及时获得经营资
金,开展票据业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
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
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的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
元以内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的需要确定的,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体现了诚信、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本页无正文,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卫军)




                                         (李 刚)




                                         (刘晓宏)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