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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关于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2017-10-1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17-10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精
工钢构”)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集团”)
及公司执行董事方朝阳、孙关富、裘建华、钱卫军、陈国栋的通知,其联合设立
的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策略分级 15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提前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内容概要
    1、2015 年基于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可,也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等国家政府部门关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号召。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本公司执行董事方朝阳、孙关富、裘建华、钱卫军、陈国栋共同出资设立了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 2015 年 12 月起算,
于 2017 年 12 月到期。
    2、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 1.05 亿元,专门用于购买精工钢构股票。2016
年 1 月 5 日-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累
计购买本公司股票 19,308,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8%)。
    3、鉴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在即,2017 年 9 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的本公司 19,308,0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017 年 10 月 10 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结
束退出。
    二、相关说明与提示
    1、本次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精工控股及相关董事在法定期限内未有减持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