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独立董事意见2018-04-0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及相关

备查资料,并听取有关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应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

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本独立董事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金雪军                       邵春阳                         章武江




                                                      2018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