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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洁能: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书2018-06-29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书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书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将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材料”)
与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是其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
安徽新材料锂电材料业务长远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郝吉明                                骆建华                                  陈雄溢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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